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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權利上睡覺】亞泥展延案核准有行政疏失  監院糾正經部和花蓮縣政府

上報快訊 2017年10月12日 13:58:00
針對亞泥礦業權展延案,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及監委林雅鋒提案糾正經濟部及花蓮縣政府。(攝影:曾原信)

針對亞泥礦業權展延案,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及監委林雅鋒提案糾正經濟部及花蓮縣政府。(攝影:曾原信)

針對亞泥公司礦業權展延案,監察院進行調查。11日調查報告出爐,報告中認為經濟部審查過程輕忽礦區內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地質敏感區,經濟部應查而未查;此外,花蓮縣政府方面,未積極依照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土地,還讓亞泥繼續使用原住民保留地,監委林雅鋒、監院副院長孫大川對此糾正經濟部及花蓮縣政府

 

針對經濟部火速核准亞泥展延限期20年,礦物局被指控涉包庇亞泥,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礦物局人員在調查地質敏感區時,竟然由礦務局承辦人自行上網查詢,顯有不合審查程序。


監委林雅鋒12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時指出,礦業權是特許的行政處分,須重視公益原則,亞泥案去年十一月提出展延申請後,水土保持局通報亞泥礦區範圍內有3條土石流潛勢溪流通過。然而,當時前經濟部長李世光在今年3月13日核可亞泥礦業權展限案,去年11間受理後,曾在12月函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而經濟部卻未依礦業法相關辦法和規定,要求亞泥評估礦區內是否有無土石流災害或開採後影響環境景觀等妨害公益情形。林雅鋒抨擊經濟部顯有未依法行政疏失之虞。

 

林雅鋒又說,花蓮縣政府查復亞泥礦區範圍,指出部分區域有疑屬地質敏感區,建請亞泥洽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資料,或洽專業地質顧問公司調查確認;然而竟未切實查詢,最後確認竟是由礦物局承辦人自行上網查詢。林雅鋒認為,花蓮縣政府並未實際做地質調查,與原有審查程序不合,程序上顯有瑕疵。

 

另外,監院調查報告指出,亞泥礦區範圍包含花蓮縣定的「富世遺址」在內,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位於「富世遺址」指定範圍內,不得辦理採礦,但經濟部竟違法准許。亞泥雖以切結書承諾未來無向遺址方向開採,切結書僅為《民法》拘束力,實有極大不確定性及行政裁量空間。

 

 

調查報告也指出,花蓮縣政府所持態度並不允出租礦產用地,但又未積極依循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返還土地,任由亞泥繼續使用原住民保留地,形同「坐在權利上睡覺」,還一度提出「八不政策」不再出租,之後又急轉彎在今年監院調查同意續租。李雅鋒認為,花蓮縣政策有髮夾彎之嫌,有所不當。

 

監院副院長孫大川也說,本來期待張景森與林萬億站在《原基法》高度看亞泥案,但沒想到二人還是依據過去法條辦理,根本無視原住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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