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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判定太平島為礁 總統府:絕不接受

仇佩芬 2016年07月12日 19:04:00
我位在南沙的太平島,在海牙仲裁法院被認定為礁岩。圖為太平島。(湯森路透)

我位在南沙的太平島,在海牙仲裁法院被認定為礁岩。圖為太平島。(湯森路透)

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12日下午公布就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 結果,稱中國大陸在9段線範圍內主張的歷史權利沒有法律依據;仲裁法院也表示包括太平島在內,南沙群島的所有海上地物均為「礁岩」,包括太平島在內。對此, 總統府做出強硬回應,指仲裁嚴重損 及我國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的權利,我國絕不接受,並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台北時間12日下午5時在官網公布仲裁結果,內容直指南沙群島的所有海上地物,包括:例如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沙群島、北子島、以及南子島,皆屬於島礁,在法律上皆無法產生專屬經濟海域,或者大陸棚。

 

針對國際仲裁法庭就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做出終局裁決,指我國擁有的太平島為「岩礁」,總統府做出強硬回應,指仲裁嚴重損 及我國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的權利,我國絕不接受,並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總統府強調,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本案仲裁庭於審理過程中,並未正式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方意見。總統府說,仲裁法庭的裁決,尤其對太平島的認定,已經嚴重損及我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我國在此鄭重表示,絕不接受此一判斷,並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總統府並重申,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所有,這是中華民國的立場與堅持,政府絕對會捍衛國家的領土與主權,也不會讓任何損害我國家利益的情形發生。

 

總統府主張,關於南海的爭議,應該透過多邊的協商,共謀爭端的和平解決。中華民國也願意在平等協商之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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