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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性暴力倖存者 也是同運一份子

吳馨恩 2017年11月01日 00:02:00
12萬人的同志大遊行裡,大家有各種不同的訴求。(攝影:陳品佑)

12萬人的同志大遊行裡,大家有各種不同的訴求。(攝影:陳品佑)

今年遊行的主題是「澀澀性平打開開 多元教慾跟上來」,主張落實多元性別平等教育。而立定《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起源,大家都耳熟能詳在廁所過世的玫瑰少年-葉永鋕同學,就是校園性暴力(遭同學強行脫褲)的倖存者;且早在第一屆同志遊行舉行之前,1996年女權運動先烈-彭婉如慘遭強暴謀殺,為了紀念祂婦女團體舉行了「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呼籲社會重視婦女人身安全,同志團體共300人也參與了其中,也因此行政院才研擬了它的前身《兩性平等教育法》。同志遊行、性平教育跟反性暴力的歷史相當深遠。

 

我的遊行夥伴

 

身為跨性別女性(出生性別為男性的女性)的我,今年原本不打算參加遊行,因為我也是一名性侵倖存者,我害怕在遊行中遇到性侵我的人(一名活躍於社會運動的異性戀男性),以及在我因創傷崩潰後傷害的諸多故友,害怕遊行會使我看似癒合的傷口裂開,但在諸多朋友的鼓勵與支持下,我依舊選擇參加了這次的遊行。

 

鼓勵我、陪伴我走完遊行的,是親子共學的小熊媽媽,她是個致力於性平教育的家長,她告訴我是我鼓舞了她加入性平運動的行列,並且在主舞台上演講時提到了我;另一位則是名同為性侵倖存者的雙性戀女性朋友,她主動邀請我一同參與遊行,她曾陪伴我走過許多傷痛;還有一位同為跨性別女性的朋友,她希望跟我一起在遊行中為跨性別族群發聲。若沒有她們,也許我就不會參加遊行了。

 

這樣由媽媽、小女孩、雙性戀女性、跨性別女性與性侵倖存者的組合,跟遊行的主流成員(男同性戀者)差異甚大,不過也因此,我認為我們的現身相當重要,象徵多元的遊行本來就不能只有一種樣貌(健康、性歡愉的成年男性)。

 

我的裝扮與訴求

 

我不單單只是要參加遊行,更要用自己的經驗做些什麼,於是我遊行前一天製作了「若落實性/別教育 他會知道我不要 我也不會被強暴」的標語,希望性教育與性別平權教育可以更加落實普及,尤其是勵馨基金會倡議的「不要就是不要」與現代婦女基金會倡議的「只有說要才是要」,以及「非典型性侵也是性侵」(惡意拔套、喊停不停、答應口交強制性交)的觀念能根植於人們心中,這麼我所經歷的憾事也不會再度在其他人身上發生。

 

至於我的裝扮,是我遭受性剝削時使用的情趣衣服,是一個強行灌藥、性虐待我的藥頭送給我的。我曾經因為性侵的緣故,走不出創傷、得不到家人諒解,在自殺未遂逃出醫院流浪時,在輾轉的拐賣之下進入性產業,當中經歷與見識了社會許多的不幸與悲傷,直到在婦女團體的支援之下,脫離了那樣的人間煉獄,我希望能讓大眾看見性剝削與性販運的議題。

 

而我身上還帶著一隻泰迪熊,那是我遭受家暴時,婦女團體的社工贈與我的精神支柱,她曾陪伴我度過無數的夜晚,我還將她是視作女兒、幫她取名,也因此施暴者在我面前弄壞她、一邊性虐待我一邊把她放在旁邊,後來我自己修好了她,讓她陪伴我走完全程。

 

遊行中的格格不入

 

或許是因為性解放運動與反性暴力運動20年來的摩擦與衝突,立場傾向於性解放運動的主流同志運動,從以前就讓我感受到格格不入。光是我的標語就有可能是12萬人中的唯一,在大家喊著「我要性」的歡樂場域,我似乎有點掃興地喊著「我不要性(侵)」,我整場活動並沒有看到類似主張的標語,反倒是「我就是愛肛交」、「我從小就自慰」相關的標語比比皆是。

 

當我聽著台上講者講著「兒少性權」的時候,觸動了我的敏感神經,我當然支持兒少的性自主權,但講者所述的內容更傾向於「性探索的權利」,跟許多跨性別女孩一樣,我的童年經歷更像是「被性探索」,在校園中遭受過無數的性騷擾及猥褻,14歲還因為家庭的不接受遭到家暴逃家,在這樣的情形遭受幫助者的性侵,甚至當時我差點淪為雛妓。

 

對於這樣的我而言,在性議題上,比起歡愉正面的性權利,我更傾向於關注那些性暴力、性虐待、性剝削與性販運議題,尤其是多元性別族群所面臨更弱勢、更剝削、更成因複雜、更難以得到友善救濟的社會問題。

 

異樣眼光與不友善對待

 

格格不入倒也不是什麼大問題,遊行中的異樣眼光與不友善對待,才是最令人感到沮喪的。雖然因為跨性別與女性身分本就會面臨一些不友善,只是我遇到的更多的是「妳的訴求很掃興」或「妳為什麼穿成這樣」的質疑,甚至還有兩者的綜合,認為我既性保守又傷風敗俗。

 

遊行中我聽到了一句「穿這樣說不想被強暴」的閒言閒語,讓我覺得相當難過,至今還有許多人把穿著清涼視作性同意,這樣的強暴迷思正凸顯性別平權教育的不足。而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名攝影師看到我的穿著興沖沖地走到我面前要求攝影,但他一看到我的標語,便點個頭說謝謝就離開了。

 

我已經不是第一年帶著這樣的訴求現身了,三年前我上空呼籲終止對多元性別族群的暴力受邀成為攝影展模特兒;兩年前我曾很憤怒地高舉著「當你在約砲 我在被強暴」引發一些爭議;去年我也呼籲著「性別錯稱是性騷擾」(惡意以對方不認同的性別稱呼)登上《自由時報》頭版,即使如此,直至今年我依舊面臨諸多的不友善。

 

別遺忘遊行中的倖存者

 

我相信在這整整12萬人之中,各種性暴力(性侵、性虐待、性剝削或性販運)的倖存者不會僅僅只有我們幾個。依照統計數據來看,半數的雙性戀女性與大部分的跨性別者都是倖存者;不僅如此,也有許多非多元性別族群的倖存者參與在遊行中,光是我就認識一名異性戀男性投身性別平權運動的理由,是他小時候在教會中遭受男性長輩的侵犯。

 

倖存者一直都是性別平權運動的一份子,尤其是多元性別族群的倖存者,我們有許多訴求,包含友善的庇護安置及申訴救濟管道、將性暴力視作性別壓迫而非性道德問題、強化性暴力防治教育及工作中的多元性別意識等等,這些都需要大家的關注與支持,請別遺忘我們。

 

※作者為性暴力防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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