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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中兩都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內政部盼4直轄市跟進

上報快訊 2017年10月30日 18:52:00
為鼓勵房東參加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台北市及台中市等已完成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自治條例草案,內政部呼籲新北市等四縣市盡早比照作法,制定優惠匯率。圖為新北中和青年社會住宅。(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為鼓勵房東參加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台北市及台中市等已完成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自治條例草案,內政部呼籲新北市等四縣市盡早比照作法,制定優惠匯率。圖為新北中和青年社會住宅。(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內政部3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鼓勵房東參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台北市及台中市市政府完成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之自治條例草案;若市議會通過法案,房屋稅、地價稅將可減免,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此外內政部也呼籲其他4直轄市,應盡快比照台北市、台中市作法,制定優惠匯率。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由政府發起,為的是鼓勵房東釋出空屋,轉化成社會住宅。除了補助全台直轄市辦理1萬戶,也會提供每年定額修繕補助。中央提供了多種優惠措施,不但提高房東參與意願,有租屋需求的民眾也能因此受惠。

 

2017年新修正並施行的《住宅法》,新增以「包租代管方式」推動社會住宅的規範,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相關賦稅優惠規定。例如,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以下,可不用繳納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超過1萬元部分,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60%。

 

至於房屋稅及地價稅因屬地方稅,若市議會通過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之自治條例草案,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

 

內政部也於文內指出,台北市政府已完成招商作業,預計將於今年10月底開辦。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政府刻正在辦理招商作業,將在今年11月底開辦。桃園市及高雄市政府則會在11月陸續上網公告徵求業者。(張愷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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