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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蔡壁如密會趙藤雄求同意書 多一項隱藏版條件

上報快訊 2017年11月04日 15:05:00
柯文哲3日至台北市議會接受總質詢,對於大巨蛋案後續處理做說明。(攝影:葉信菉)

柯文哲3日至台北市議會接受總質詢,對於大巨蛋案後續處理做說明。(攝影:葉信菉)

台北市議會3日進行總質詢,民進黨議員許淑華、李建昌和梁文傑針對大巨蛋案提出質疑。許淑華質疑柯文哲私下指派市長室主任蔡壁如與趙藤雄密會,要求趙儘快繳交公安改善同意書,市府才能朝向不解約方向邁進。

 

議員許淑華指出,遠雄送來的同意書,除了柯文哲記者會所提遠雄的4項承諾外,還包括要求市府「協助遠雄公司完成台灣建築中心之防火避難性能認可審查」,另外,同意書上僅只有遠雄方面簽名,市府根本沒簽。

 

遠雄同意書北市府根本沒簽名

 

許淑華痛批,市府沒有在同意書上簽名,卻拿來當成不解約的理由,柯文哲根本自導自演巨蛋公安審查案。

 

對此,北市府發言人劉奕霆會後發新聞稿回應,指遠雄巨蛋公司於2016年9月7日曾送交北市府1份同意書,內容並提及願意就目前大巨蛋的工程現況做出承諾,包括「依相關法規積極配合向臺灣建築中心完成防火避難性能認可審查」、「向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送件完成法定程序」、「向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企劃科送件完成法定程序」、「儘速完成建造執照變更程序」等內容。

 

至於為何市府沒簽名,劉奕霆說明,該份文件是遠雄於收受市府限改函後所提出,是用來表達願意繼續履行契約之意思,屬遠雄單方的意思表示文件,所以不用經市府簽署,故市政府收受後並沒有在該同意書上簽名。

 

而事實上,同意書上除了遠雄願意配合的4項承諾外,還包括要求市府協助的3項事項,「協助遠雄完成台灣建築中心之防火避難性能認可審查」、「依興建營運契約規定履行相關聲明與承諾及協助事項」、「協助遠雄公司完成建造執照變更相關手續」。

 

遠雄送來的公安改善同意書。右側市府欄位沒有簽名。(圖片取自許淑華臉書)

 

而柯文哲3日也在議會上坦承,確實看過這份同意書,至於同意協助遠雄的3點事項,柯則避重就輕說,「我的目的只是要他送件進來,反正現在也還沒通過。」

 

而劉奕霆在新聞稿上進一步表示,2017年10月17日之都審幹事會上,一致共同決議遠雄公司必須重新送件,目前,市府要求遠雄在11月25日之前再次送審。

 

蔡壁如密會趙藤雄3次

 

對於議員質疑蔡壁如密會趙藤雄,拜託趙繳交同意書一事,在3日的質詢中,許淑華請蔡壁如描述和趙見面時間及內容,蔡壁如雖當場回應見面情況,但對於是否拜託同意書一事,並未做出說明。

 

蔡壁如在質詢中表示,就她的印象,私下跟趙藤雄見面有3次,第1次是在2016年的8月3日,因為面對可能解約的問題,市長要她打給趙藤雄,市長想親自問趙,所以她打了電話,也陪同市長出席。但因為市長當天見到趙有許多情緒性語言,因此後來就沒寫會議記錄。

 

蔡壁如說,第2次的時間大概在2016年8月底,趙透過副總經理蔡宗易打給她,說趙很想知道市長那一次想跟他說什麼,因此趙在蔡副總經理和遠雄發言人陪同下,到市長室跟她會面。但那天趙沒有跟她說大巨蛋案要做還是不做,臨走時,趙表示後續由蔡副總經理當聯絡窗口。

 

許淑華質疑,當時因為快到市府所訂的繳交期限9月8日,否則就要解約;但柯表面放話要解約,卻在解約期限前私下指派市長室主任蔡壁如與趙藤雄密會,拜託遠雄趕快給市府改善同意書。

 

對此,蔡壁如則表示,當時因快到市府所給9月8日最後的期限,蔡副總經理有打給她,說趙想瞭解如果遠雄要繼續蓋大巨蛋下去,需要怎麼做。她就把這些訊息轉達給主責的2位副市長。

 

議會上蔡壁如還說,第3次則是在2016年10月11日,因為媒體關切沒有解約的後續進度;因此她有去遠雄找趙瞭解後續情形,趙當時很在意要環評的事。

 

蔡壁如最後強調,她僅是市長辦公室主任,在整個過程中,她只是奉市長之命負責打電話和傳話而已。(馬麗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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