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案案情延燒 慶富前執行長簡良鑑300萬交保限住居

上報快訊 2017年11月10日 16:10:00
高雄地檢署10日上午再度傳喚慶富集團前執行長簡良鑑,並在訊後依涉犯《銀行法》聲請羈押,但高雄地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300萬元交保。。左二為簡良鑑。(圖片取自中國城投集團)

高雄地檢署10日上午再度傳喚慶富集團前執行長簡良鑑,並在訊後依涉犯《銀行法》聲請羈押,但高雄地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300萬元交保。。左二為簡良鑑。(圖片取自中國城投集團)

高雄地檢署偵辦獵雷艦案,檢方根據慶富董事長陳慶男所提供的事證,認為慶富集團前執行長簡良鑑涉嫌主導對銀行詐貸款數10億元。檢方10日上午再度傳喚已遭限制住居、出境的簡良鑑,並在訊後依涉犯《銀行法》聲請羈押。高雄地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等候調查。。

 

雄檢於8月9日對慶富發動首波搜索傳喚董事長陳慶男等人,陳慶男父子到案後坦承虛設公司詐貸,但否認「錢進中國」,同時稱詐貸是由公司前執行長簡良鑑主導,其目的是彌補造艦資金缺口,並稱將提出資金流向證明。

 

對此,檢調於10月25日搜索傳喚簡良鑑,但簡否認涉案。簡於複訊後無保請回,但被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轉列被告等候調查。

 

經過檢方連日密集地針對過濾陳慶男供詞及查扣相關資料後,發現慶富集團有關獵雷艦請款文件上,均有簡良鑑以執行長身分執行的簽章。

 

檢方於10日上午再度傳喚簡良鑑到案說明,經過訊問後認為簡涉犯《銀行法》特別詐欺罪嫌,且由於簡經常往來中國及台灣等地,恐有串逃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目前法院仍在閱卷中。(洪翌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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