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休1有解套? 3種狀況勞工可連上12天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24日 17:23:00
勞動部規劃,未來只要符合3項特殊情況,將可以挪移勞工的例假,形同未來最長可連上12班未違法。(資料照片)

勞動部規劃,未來只要符合3項特殊情況,將可以挪移勞工的例假,形同未來最長可連上12班未違法。(資料照片)

《勞動基準法》第36條針對7休1的「裁量基準」最快將在9月1日出爐,根據勞動部現行規劃,未來只要符合公眾生活便利、重要年假、出國工作等特殊原因,例假就可以挪移,形同未來最長可以連上12天班未違法。

 

《勞基法》第36條雖規定7天中應有1天例假,但內政部1986年曾做出函釋台內勞字第398001號,認為必要時在經過勞工同意後,可以將例假移到7天週期的頭和尾,期間可連上12天班。

 

勞動部日前廢除1986年函示,原將在8月1日上路,但行政院跟勞動部臨時召開記者會指出將在2個月內提出裁量基準,讓部分例外情況可以不用7休1。

 

根據勞動部規劃,「裁量基準的原則是例外中的例外,絕對不會變成通例」,一定需要符合基於公眾生活便利短期任務、重要年節或者境外短期工作者其中之一,才能適用裁量基準。

 

除此之外,執行上除了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外,還需經個別勞工同意,雇主也需考量勞工健康及安全下,勞工最長可連上12天班。勞工若覺得身體無法負荷,隨時都可以終止例假調整,恢復7休1。

 

不過,勞動部說,這些都是初步規劃,令釋絕對不是要「特例變通例」,僅有少數「特例中的特例」才能夠適用,詳細的草案內容會經過討論後,才會定案。(徐乙喬/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