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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案 北檢傳喚副總、法遵主管、企劃處長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25日 15:32:00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案,25日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主管陳天祿及企劃處長莊瑞中釐清案情。(翻攝自google map)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案,25日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主管陳天祿及企劃處長莊瑞中釐清案情。(翻攝自google map)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案,繼日前傳喚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現任董事長徐光曦後,25日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主管陳天祿及企劃處長莊瑞中釐清案情。訊後,檢方下午先後將梁美琪、陳天祿請回。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到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9億元)。

 

為釐清兆豐銀案,北檢23日約談蔡友才到案說明,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並由他字案轉列偵字案被告;另外,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徐光曦,最後訊後請回。

 

北檢表示,25日再以證人身分傳喚梁美琪、陳天祿到案說明,至於是否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金控法,仍待釐清。(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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