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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蝸藤專欄:再談如何客觀地定位文化

黎蝸藤 2017年11月26日 00:00:00
即便把目光放在「政治文明」上,中國也並非一無是處。(圖片取自PAKUTASO)

即便把目光放在「政治文明」上,中國也並非一無是處。(圖片取自PAKUTASO)

不久前筆者在《上報》發表《客觀看待中華文化的定位》一文,余杰先生隨後撰文反駁。本人一向歡迎對拙文進行有理性、有水平、有素質的討論與反駁,哪怕是毫不留情的批評。遺憾的是,余先生此篇駁文不在此之列。兩篇文章放在一起,是非曲直,我相信大衆心中有數。比如在《上報》留言的讀者中,就有人說:作者真的相信自己打的這些文章嗎? 還是純粹為反而反, 為異議而異議?

 

得到主編的慷慨首肯,讓我可以再寫一篇文章回應余杰先生的駁文。我第一時間的想法是逐點駁斥,但再一思索,認為那樣做太過瑣細。對前文並不熟悉的讀者來説,那無異於一種折磨。於是決定還是通過立論的方式作為回應,亦相信這樣做對自己、對讀者都更有裨益。

 

余先生的駁文中首先存在「雞同鴨講」的問題。比如,在比較不同文化上,時間是一個重要的變量。我討論的是中華「傳統」文化,也就是集中在古代歷史,粗略説來是指從文明開始到18世紀左右的歷史。但余先生卻找出大量的近現代史來駁斥,實在令人莫名其妙。

 

當然,最重要的「雞同鴨講」問題,還是在於對文化與文明的定義。我整篇文章所討論的中華文化定位問題,涉及文化(culture)與文明(civilization),都是指人類學與文化史意義上的。

 

為通俗見,根據維基百科上的解釋,文化指一個人類社會方方面面的社會行爲與規範的總和(Culture is the social behavior and norms found in human societies.)。因此,只要是人類社會,就算仍停留在在石器時代,就有文化。根據社會發展的程度,人類學上通常把人類學(與考古學)意義上社會,區分為」文化」與」文明」。

 

文明指以城市發展、精英強加的社會分層、具象徵意義的交流系統(如文字)、明確地分離於及掌控自然環境為特徵的複雜社會(Any complex society characterized by urban development, social stratification imposed by a cultural elite, symbolic systems of communication (for example, writing systems), and a perceived separation from and domination over the natural environment.)。而說一個社會只在「文化」階段,意思是指缺乏「文明」社會的那幾個要素,比如沒有城市,沒有階級分層等。評價某個文明的「文明程度」,同樣應該按以上各點衡量。

 

邱吉爾把「政治文明」放在高於一切的地位。(《最黑暗的時刻》劇照/美聯社)

 

「輝格學派的最後一人」的意義

 

可見,評價一個文明社會的文化程度(或其歷史上達到的高度),需要多方面、多層次、多維度地綜合考慮,才能得到客觀中允的結論。我原文中寫道:「評價一個文明(高低)的標準,總不外乎生產力、政治秩序、宗教、文字、文學藝術、科技、工程建築等方面。」應當説明,這不是一個詳盡嚴格的列表,實際可供比較的要素還更多。但要論證中華文化不是「低地」,從這幾個方面入手已經能得到相當可靠的結論。

 

可是,余先生首先來一句「不同意這種標準」,轉而搬出邱吉爾1938年在布里斯托大學上以校監身份發表的講演中:「(文明)指一個建立在民權觀念之上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暴力、武備、軍閥統治、騷亂與獨裁,讓位於制定法律的議會,以及可以長久維護法律的公正的法庭。這才是『文明』—在此沃土上才會源源不斷生出自由、舒適和文化。」(It means a society based upon the opinion of civilians. It means that violence, the rule of warriors and despotic chiefs, the conditions of camps and warfare, of riot and tyranny, give place to parliaments where laws are made, and independent courts of justice in which over long periods those laws are maintained.)

 

邱吉爾無疑是一位相當偉大的政治家,也是一個偉大的作家,且著有幾部影響力甚大的歷史學著作。但他並非嚴格學術意義上的歷史學家(更非人類學家)。他的歷史學成就很大程度基於他本人就是所述事件中的核心人物(如《戰爭的危機》、《第二次世界大戰史》等),也離不開他有接觸一切英國機密文件的特權,敏銳的洞察力,以及高超的敍事能力。然而,他的顯赫聲名這並不意味著他對「文明」的定義是被廣爲接受的。

 

邱吉爾在1938年發表的這篇講話有其特殊的時代背景,其時納粹、法西斯與共產主義勢力日益增長,歐洲戰雲密布,自由世界受到威脅。立場強硬的邱吉爾要激發人民捍衛自由政權的熱情。放在更廣闊的背景下,邱吉爾被譽為輝格學派的最後一人;具體地說是休謨(David Hume)的「以自由衡量社會的進步程度」理論的信徒;更具體地說,是當時「大英帝國主義思潮」的擁護者,認爲只有英美系統的白人(有時加上德國人),才能產生自由社會,英美(德)白人統治世界乃天命昭昭

 

邱吉爾把「政治文明」放在高於一切的地位,把是否擁有「議會與法庭」作爲判別一個社會是否「文明社會」的唯一標準。甚至認為,沒有議會與法庭的社會,就連文明社會的門檻也達不到。若要按邱吉爾的定義來定義文明,現代絕大部分文化史討論的文明(如阿拉伯文明,波斯文明,埃及文明,印度文明,俄羅斯文明,甚至法國文明)都不是文明了。那這些社會難道就不值一提了?!事實上,對他是「輝格學派的最後一人」的評價,除了說他在史學歷史上的地位之外,也更加説明這種思維已經脫離我們現在的時代了。

 

「政治文化」不是唯一考察點

 

但余杰先生顯然還是這種思維的信奉者,仿佛除了政治制度文化,其他層面的文化都不值一提。本人對此絕不同意。雖然我不是絕對的文化相對主義的支持者,但與絕大多數人類學學者一樣,我認為,在評價任何文化時,不能僅以一個方面為衡量標準;亦即不能以「政治文化」作爲唯一的考察點。

 

而且,即使是評論政治文化時,「自由、民主、法治」也不是唯一的維度。「自由、民主、法治」的政治文明當然是代表進步的,但它們既無法代表整個文化體系,在整個人類文明歷史的長河中也只是很晚才出現的事物。

 

余先生的偏執在於,有關任何事物任何方面的比較,都要以民主自由為唯一首要標準。民主自由當然非常重要,但是如果目光只放在這一處,就根本無法客觀認識和恰當地評價過去與現在的複雜世界。

 

余先生的這種偏執邏輯,與我在上報發表的《推倒雕像是美國悲劇》一文中批判的美國極左派(認為邦聯雕像代表的只是「白人至上主義壓迫黑人的歷史」)所體現出來的「單維、單向、狹窄」思維方式同出一轍,無非是立場相反而已。

 

比如,當我提及大型工程(宮殿、陵墓、水利等)能夠在某個方面反映一個文明的進步時,著眼於這些大型工程所體現的科技含量、組織能力、設計能力與美學價值。對任何一個古代社會來説,這些大型工程都不是輕而易舉能做到的。比如埃及的金字塔,至今考古學家、歷史學家等還在不斷研究古人爲何能製造如此龐大複雜的建築物。

 

余先生反駁,「如果用人道主義的原則來衡量,無論是埃及的金字塔,還是秦始皇的兵馬俑…,此類用人類的骷髏修建起來的大型工程,很難說是文明的象徵。」即便是民生工程—水利,也被他抨擊「同時又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專制體制」。

 

大型工程能夠在某個方面反映一文明的進步,往往著眼於這些大型工程所體現的科技含量、組織能力、設計能力與美學價值。比如埃及的金字塔。(維基百科)

 

「政治制度至上」的侷限

 

用「人道主義原則」衡量一個古代大型工程所體現出來的文化進步程度,是否合適?用「同時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專制體制」去貶低水利工程,是否漠視了水利工程的最大意義?讀者自有公論。

 

又比如,我用中國留下海量的文字説明中國文化的興盛:「說到歷史上留下古籍文字之多,大概沒有一個國家可以與中國相比。類書《永樂大典》有3.7億字,叢書《四庫叢書》有8億字。這都是驚人的成就。這還不包括數量浩大的方志、家譜、公文、檔案等一般性文字資料。」

 

只要有正常閲讀能力的人都能理解,這裡引用《永樂大典》與《四庫叢書》的原因是要説明中國文字之多,以此論證中華文化的成就。余先生又反駁,中國沒有公立圖書館,《四庫叢書》收藏於深宮。又反駁,編撰《四庫叢書》時,中國皇帝曾經毀書。

 

與上一個例子一樣,余先生只看到這兩套書的負面,而且反駁得更加文不對題。這無異於在我讚美海南雞飯很好吃時,有人反駁「殺生不好」一樣令人無語。我從來沒有否認,中國一些制度阻礙了知識的傳播與發展,相反,我在幾年前的一篇文章中就論述過中國在傳播知識的制度上,如何「搭了西方文明的便車」。

 

但換一個角度想,在缺乏公立圖書館與曾經毀書的情況下,中華文明還能產生及保存如此多的文字,若這些阻礙因素不存在,(以文字數量衡量的)中華文化豈非更輝煌?

 

又比如,我用中國科技上的「四大發明」為代表,論述中國古代在科技上的成就。余先生反駁說:「總而言之,中華文化最大的特徵,不是子虛烏有的「四大發明」(不過,黎先生若願意一生躺在四大發明上面睡大覺,那也是他個人的自由),而是太監制度、女子纏足、絕對皇權專制、科舉制等等。這些元素爲中華文化打上了虛偽和野蠻的烙印。」

 

我再次在此強調,中國的四大發明並不是自封的,它最早來自西方對中國科技影響的總結,而且都有客觀依據。而且「中國科技的貢獻不止四大發明」。本人對科學史尚算有心得,有關這個話題可以另外再寫。這裡暫且不提。

 

讓人一頭霧水的是,明明討論的是科技上的成就,余先生怎麽就能如此毫無鋪墊地跳到政治制度和習俗問題上。只能說,他完全陷入「政治制度至上」的思維怪圈。

 

中國並非一無是處

 

至於他自己總結的「四項制度」,非但沒有被誰公認為「中華文化最大的特徵」,一些甚至還不是中國的最早發明。比如太監(宮廷閹人)制度,在古埃及、古亞敍、古波斯都存在,時間還在中國之前;西方文明中的古希臘、古羅馬、拜占庭都存在過。就閹割而言,同屬西方文明的意大利人到19世紀還有閹人歌手。

 

女子纏足當然是陋習,但西方女子直到19世紀還盛行的束腰(tightlacing)。與之相比,又能文明到哪裏?何謂」絕對皇權專制」?定義不清根本無從討論。一般認爲,在中國古代大部分時間,皇權與相權都是分離的;直到朱元璋廢相後才有」絕對君主專制」 (如見錢穆的《國史大綱》666頁)。

 

余先生提到科舉制度,我倒想著重討論一下。它可謂中國政治制度最重要的發明之一。在看到它進入近代之後逐漸不適應時代的同時,也要看到科舉制度在歷史上的重要進步意義。它以一個(相對)公平的考試方式,使不少平民獲得社會階層的上升渠道,政權不再被門第絕對把持,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減少了社會因爲階級固化所產生的矛盾,是政治權力從基於身份的門第政治轉向基於能力的擇優政治(meritocracy)的重要制度。

 

1854年,英國財政部發表著名的Northcote–Trevelyan Report,改革印度的公務員制度,裏面就參考借鑑了中國的科舉制;隨後這種公務員制度又在英國實行,變爲大英帝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以說,科舉制度不但不「野蠻」,還是中國政治文明的一個重要貢獻。這也說明即便把目光放在「政治文明」上,中國也並非一無是處。

 

19世紀英國財政部改革印度的公務員制度,裏面就參考借鑑了中國的科舉制。(湯森路透)

 

三個不應有的錯誤

 

除了凡事只關注「政治化」之外,余先生還有很多嚴肅討論問題時不應該有的錯誤。這裡列舉三個。

 

第一點是「自立靶子」。比如,我的第一個論點是中國在歷史上確實是一個區域中心,中國與周邊地區一起構成國際上公認的「中華文化圈」(Sinosphere)。在我的表述中,我把「朝鮮與琉球一向把中國視爲天朝上國,日本與越南也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為的就是把日本越南與朝鮮等受影響程度不同的地區分開。

 

誰知,余先生並無法反駁「日本也深受中國文化影響」,卻先來樹立一個靶子「日本並非如黎先生描述的那樣,始終處於中華文化圈的陰影之下。」然後再長篇大論地對我「循循誘導」,生怕我不知道日本文化與中國文化區別。然而再怎麽說,也無法否認學術界與大衆媒體一般公認日本古代歷史傳統上屬於「sinosphere」的事實

 

第二點是庸俗類比。比如我認爲「在古代,一個文明體系是否強大的最重要標誌首先是生產力,而衡量生產力的重要標誌就是人口。」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限定是古代,也就是人口的生存嚴重依賴生產力水平的時代,而不是現代社會這個(大部分)人基本不需要為食物擔憂的時代。

 

他質疑用人口數量衡量文明高低,於是打了一個比方:「蟑螂老鼠泛濫成災,獅子老虎從來都是少數,難道蟑螂老鼠比獅子老虎更高級嗎?」

 

余先生大概只讀過文學,欠缺生物與進化論的知識(或許也與他的基督教背景有關)。生物學界已經不流行用「進化」而改用「演化」去翻譯evolution,原因是大部分生物學家都認爲演化的過程乃無定向與無目的,各種生存下來的生物都是適應當時環境的生物。進化論界的大牛人古爾特(Stephen Gould)甚至反對用「進步(progress)」一詞形容生物在演化過程中的複雜化趨勢,認爲這只是一種偶然的現象。

 

因此,「蟑螂老鼠比獅子老虎更高級」看似荒謬,實際不然,事實擺在眼前:現在獅子老虎都快滅絕了,蟑螂與鼠患還困擾人類。

 

退一步說,如果說蟑螂與獅子老虎結構差太遠不好直接比較。獅子老虎與老鼠同屬哺乳動物,老鼠比獅子老虎低級,又從何說起?難道只因為老鼠體型小嗎?有研究顯示在一些測試中,大鼠(rat)比貓在智力上優越 更多Roger K. Thomas Vertebrate Intelligence: A Review of the Laboratory Research,獅虎都是貓類,很可能在智力上也不如大鼠(當然,如何比較不同物種的智力,還遠沒有共識,但至少不能像余先生這樣想當然)。

 

第三是變換比較對象的謬誤。其實,我在文中已經強調了」如果世界上只有兩個國家,一個叫中國,一個叫「外國」,中國確實不如「外國」。但公平一些,把中國與其他各種文明分開比較,中國並不太遜色(當然也不是第一)。」意思是中華文化的定位,要逐一與各個文明比較,而與特定文明時候,又要全面;這樣才可以得出客觀的結果。

 

不能因為中國「A方面不如甲,B方面不如乙,C方面不如丙」,就得出中國什麽都不如「外國」的結論。余先生大概沒有看到我這句話,於是在反駁我的時候,又犯了不停變換比較對象的謬誤。短短的文章中就有時用埃及、有時用希臘、有時用英國、有時用猶太人。

 

結論

 

最後,我還需要再次強調,認識與評價一個文化,需要全面和客觀,不能因為一個方面的不足而忽視其他方面的成就,也不能因為一時的落後而抹殺以往的輝煌,更不能因為整體上不如某個文化就全盤否定之。否則,這與一定要證明「中華文化天下第一」一樣,都是偏執和錯誤的,體現的都是「只有第一才有價值」的劣質思維。

 

※作者為旅美學者

 

【延伸閱讀】

●黎蝸藤專欄:客觀看待中華文化的定位

●黎蝸藤專欄:推倒雕像運動是美國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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