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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人審案】國民法官日賺3000 23歲以上即可擔任

上報快訊 2017年11月30日 15:47:00
司法院希望推出「國民法官」制度,讓多元價值觀在審判中充分貫徹。(司法院刑事廳提供)

司法院希望推出「國民法官」制度,讓多元價值觀在審判中充分貫徹。(司法院刑事廳提供)

為了能在司法審判中彰顯民意,司法院希望推出「國民法官」制度。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30日說:「讓國民和法官一起決定有罪無罪,可以讓不同的觀點充分的對話。為廣納各界意見,國民法官必須是素人法官,所以法律專業人士是排除在外。」

 

司法院30日上午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預計未來除了3位承審法官,還將有6位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呂太郎表示,「人民參與審判」是司改國是會議很重要的議題,過去5年舉辦62場模擬審判,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學者專家,草擬國民法官制度。「即使目前尚未決議應採取哪種模式進行,但大家都有一個堅定的共識,就是未來應該讓人民參與審判。」

 

國民法官制度與民眾較熟知的美國陪審團並不相同,司法院表示,雖然都是以單一個案召集一般民眾進入法庭,美國陪審員是獨立一區,坐在法官一側,無法詢問被告或證人,也無法與法官交流意見,最終單獨決定是否有罪;但國民法官與法官坐在一起,擁有詢問被告或證人的權利,可與法官交流意見,共同決定有沒有罪及判多重。

 

程序流程圖(司法院刑事廳提供)

 

呂太郎說,國民法官有「能看也能判」、「多元價值」、「法庭白話」、「完全參與」、「深度交流」、「結果可公評」、「安心參加」七大重點。跟過去的觀審制完全不同,將採用隨機抽選模式,23歲高中以上的國民都可能進入法院當法官。對此,法庭白話運動勢在必行,將用民眾聽得懂的方式審案,讓多元價值觀在審判中充分貫徹。

 

草案七大重點(司法院刑事廳提供)

 

呂太郎指出,為了能讓國民能夠安心的參與審判,提供公假、3000元日費、旅費給參加的國民,而且為了確保隱私和人身安全,也有提供保護措施。且目前草案規定,年滿70歲以上的長者、在校學生、公私立學校教師、有重大事由導致執行任務有困難者,或是5年期間曾任國民法官者,被選中後都可以拒絕参加。

 

國民法官的選任首先由地方政府提供初選名冊,之後地方法院會成立審核小組進行篩選,後將複選名冊交由地方法院合議庭扣除資格不符者,並抽選出個案所需人數後,通知選任期日,最後由法官、檢察官再進行評估選用。

 

選任程序簡略圖(司法院刑事廳提供)

 

而舉凡受褫奪公權、現涉刑案或曾受刑罰、與案情有一定關係、因身心因素,無法勝任職務或職業具有特殊性質都無法成為國民法官。其中,特殊性質職業包含總統、副總統、各級政府機關首長、政務人員及民意代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現役軍人、警察、消防員、司法工作人員等,甚至在學校講授法律科目的教職人員都包括其中。

 

推動計畫(司法院刑事廳提供)

 

刑事廳長蘇素娥坦言,這個制度與過去刑事訴訟法的架構相當不同,硬體設備、司法人力都需要進行大幅擴充,才能勝任這個任務。因此,本月將在全台所有地方法院公開舉辦模擬法庭,同時,分別在高雄(12/14)、台北(12/19)、台中(12/27)舉辦公聽會,廣邀社會各界來一起討論、提供意見。(陳婕翎/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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