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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別忘了許虞哲在兆豐洗錢案中的責任

莊丞洋 2016年08月26日 15:00:00
如果說兆豐洗錢案事關重大,張盛和說完全不知情明顯不合常理,那麼時任財政次長的許虞哲,不是同樣也該知道並妥善處理嗎?(翻攝自三立電視台)

如果說兆豐洗錢案事關重大,張盛和說完全不知情明顯不合常理,那麼時任財政次長的許虞哲,不是同樣也該知道並妥善處理嗎?(翻攝自三立電視台)

近日兆豐洗錢風暴,外界將矛頭指向前兆豐董座蔡友才,質疑他提前離職必然是作賊心虛,所以及早辦理退休手續,好脫身了事。除了蔡友才之外,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也是被質疑的對象,此案發生在他任內,並且兆豐之所以被重罰,便是因為當時(2月)的處理態度不佳,照理說張盛和不只應該知情,論職責他也應當對此案作妥善處理。

 

然而,張盛和對此事卻是回答他完全不知情,顯然是在推託責任。尤其當初蔡友才辭職理由是說要照顧年邁母親,之後卻在5月時成為鑒機資產管理公司的董事長,與尹衍樑、林陳海共同企圖吃下中信金,很明顯當時的辭職理由根本就是訛言謊語,而張盛和還批准他的辭職理由,說他完全不知情明顯不合常理。

 

而除了蔡友才和張盛和,其實還有一個人被大家所忽略,那就是前財政部次長許虞哲。為什麼這位前財政次長重要呢?不單因為他從2013年元旦升為常務次長後就一路做到政黨輪替,此案同樣也發生在他任內,更因為他就是現在的財政部長!

 

如果說兆豐洗錢案事關重大,張盛和說完全不知情明顯不合常理,那麼時任財政次長的許虞哲,不是同樣也該知道並妥善處理嗎?偏偏許虞哲現在又是財政部長,倘若這件事與他也有關連,那麼是否也有可能將不利自己的事證給掩蓋呢?即使許虞哲與此事毫無關連,但他終究是張盛和所提拔才當上常務次長,依照公務體系的保守文化,部屬大多不願對前任長官咎責,許虞哲也很有可能對張盛和手下留情。

 

尤其從許虞哲處理張盛和所留下的台新彰銀案這個爛攤子的方式,很明顯可以看出他的方針完全與張盛和相同,而非與他現在的上司林全相同。彰銀案當初是由時任財政部長的林全招公開國際標標售給台新,張盛和卻玩法濫權將其搶回財政部手中,林全曾因此批評張盛和的行為。然而許虞哲擔任財政部長之後,卻是延續張盛和的態度,對台新彰銀案的官司提出上訴,明顯就是要繼續跟台新爭奪彰銀經營權。

 

從這點來看,讓人難免心有疑慮,懷疑許虞哲究竟能否公允處理此事,查清真相並對相關人士咎責。而這個問題,同樣也突顯出林全內閣大量任用前朝官員所產生的矛盾,一個因為改革而上台的新政府,卻任用前朝官員,倘若挖出前朝弊案,這些官員究竟能否公允處理?甚至這些官員本身就是涉案人,豈不給予他們消滅證據的機會?倘若有弊案因為證據都被這些官員給消滅,而難以查清真相,那麼任用這些官員的林全,也同樣難辭其咎。

 

而許虞哲,是否適合繼續擔任財政部長,也讓人充滿疑慮。不管他是否與此案有直接關連,這項弊案終究也是在他任內發生,跟張盛和同樣有瀆職之嫌。並且與張盛和不同,他從5月升為財政部長後做到現在,應處理而未處理的時間比張盛和更長,其責任並不會比張盛和輕。

 

因此,無論是為了去除嫌疑,消解民眾疑慮,或是承擔此案在自己任內發生責任,許虞哲都應當及早掛冠離去,起碼尚可展現風骨,保留聲名。否則等到監院追究責任,將與張盛和同負罵名,屆時便後悔莫及。 

 

※作者為證券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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