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基法比其他國家相對嚴格 學者建議:應加上刑事罰

上報快訊 2017年12月06日 18:00:00
文化大學教授、勞動法專家邱駿彥對於《勞基法》修法發表看法。圖為勞團抗議修法。(資料畫面/李隆揆攝)

文化大學教授、勞動法專家邱駿彥對於《勞基法》修法發表看法。圖為勞團抗議修法。(資料畫面/李隆揆攝)

修法爭議!有媒體6日刊出一篇評論指出,國外《勞基法》相關規定都很寬鬆,「台灣的相對是最嚴格」,認為台灣法令應該更彈性化。但被文化大學教授、勞動法專家邱駿彥批,「坐井觀天、瞎子摸象」。

 

《自由時報》6日針對《勞基法》刊出一篇特稿,該則報導寫道,「無法為每個人量身裁衣,那麼進步的立法,必然就要給予最大的彈性,讓勞動者可以得到最大的選擇權」;並舉例各國《勞基法》的相關規定,「日本韓國、新加坡都是『每周』至少一天是例假日,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是哪一天,更不會限制『做六休一』,也就是第七日不准工作,而且都沒有休息日的規定。」

 

勞動法專家邱駿彥認為,該篇內容以做井觀天的角度在「看故事說道理」,簡直就是「瞎子摸象」。

 

以日本為例,邱駿彥指出,雖然日本《勞基法》中的確只規定周休一日,但自從政府在1985年提出縮短年總工時政策後,透過比台灣組織率高出很多的工會與雇主的團體協商,很少有企業沒有周休二日。

 

且在日本行政機關都有強力進行勸告、勞檢,「很少有企業膽敢不買帳、敢不實施周休二日。」

 

對於「彈性」一說,邱駿彥建議,應在《勞基法》中加上刑事罰。第一次違反勞基法工時規範,照現在規定處以罰鍰即可;第二次再被抓到違法的企業,雇主就接受罰金處分,烙上一個有前科的紀錄;第三次再被抓到違法,那就該有期徒刑或拘役。

 

會有上述「刑事罰」的建議,邱駿彥表示,因為美國、德國、法國、日本、韓國,對於違法勞基法的雇主,「可都是有刑事罰的呀。」(蔡易軒/綜合報導)

 

 

【延伸閱讀】

●蔡英文:我保證會杜絕勞工過勞出現

●為勞基法修惡砲打中央 柯P挺賴香伶:她本來就是勞團的朋友

●勞基法夜半過初審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轟:拚一時經濟卻重傷勞工

●「人民是民進黨的根」 總統府前文稿小組成員痛批勞基法修惡

關鍵字: 勞基法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