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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炒股案二審減輕 高院罕見沒收犯罪所得1.3億

上報快訊/蔡易軒 2017年12月20日 17:00:00
全台最大芝麻油廠富味鄉,公司前董座陳文南、前總監陳瑞禮兄弟倆,因涉嫌內線交易,被依《證交法》提起公訴,20日高院二審分別改判4年、2年6月。可上訴。(圖片取自非凡新聞台)

全台最大芝麻油廠富味鄉,公司前董座陳文南、前總監陳瑞禮兄弟倆,因涉嫌內線交易,被依《證交法》提起公訴,20日高院二審分別改判4年、2年6月。可上訴。(圖片取自非凡新聞台)

曾捲入混油案件的全台最大芝麻油廠富味鄉,公司前董座陳文南、前總監陳瑞禮兄弟倆,因涉嫌內線交易,被依《證交法》提起公訴,一審判刑後,經上訴,20日高院二審改判陳氏兄弟4年、2年6月;高院並罕見地宣告沒收第三人(富鼎資源科技公司)犯罪所得1.3億元。可上訴。

 

富味鄉的官網上介紹,該公司芝麻進口量佔全台總數3分之1以上,芝麻油出口量佔台灣7成以上。為全台最大的芝麻油廠。如此知名的大廠,負面新聞卻頻傳。

 

判決指出,兄弟倆在在富味鄉公司由陳文南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陳瑞禮董事外,兩人也另成立新公司富鼎資源科技,由陳瑞禮擔任董事長、陳文南擔任董事。

 

但創立後富鼎營運表現不佳,為增加富鼎收益,從2011年7月開始,兩兄弟將從富味鄉購得壓榨過的芝麻粕榨油後,再添加單價較低、混入玉米油的白麻原油後,再賣回富味鄉公司,賺取暴利,直到2013年10月,已讓富味鄉損失2千萬。

 

2013年間,富味鄉食品因遭質疑在台販售的油品有混摻棉籽油,陳文南等人為避免實情曝光影響公司商譽、股價下跌,由執行副總經理兼發言人林秀蓉命員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刊登假消息,宣稱「進口棉仔油精煉後直接銷往國外,未在國內銷售使用。」

 

另外,林秀蓉在證券櫃買中心辦理說明會時也兩度發布重大不實訊息。最後謊言被衛生單位拆穿,富味鄉才坦承混油均內銷,但已影響富味鄉在興櫃的股票交易價格而觸法。3人因此遭法辦。

 

陳文南、陳瑞禮及林秀蓉一審分別被判刑5年半、3年半及3年4月。全案經上訴後,高院20日二審改判4年、2年半及2年4月,並罕見地宣告沒收第三人(富鼎資源科技公司)犯罪所得1.3億元。可上訴。二審三人刑期皆被減輕。(回顧味全混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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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富味鄉 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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