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台嫌遭中國判刑15年 張小月:台灣人就該送回台灣處理

林惟崧 2017年12月21日 14:38:00
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日針對肯亞詐騙案審判,44名台灣籍嫌犯以張凱閔、林金德兩人被判15年最重。對此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指出,對中方的宣判感到遺憾,呼籲如果是台灣人,就應送回台灣處理。(攝影:陳品佑)

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日針對肯亞詐騙案審判,44名台灣籍嫌犯以張凱閔、林金德兩人被判15年最重。對此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指出,對中方的宣判感到遺憾,呼籲如果是台灣人,就應送回台灣處理。(攝影:陳品佑)

中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日針對肯亞詐騙案審判,目前44名嫌犯為台灣人,當中22人已遭判決,以張凱閔、林金德兩台人被判刑15年最嚴重。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表示,對於中國的宣判感到遺憾與不滿,仍訴求如果是台灣人,就應該送回台灣處理。

 

陸委會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對於台籍被告的司法訴訟權應給予保障,並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提供家屬探親。張小月下午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時,再度重申,相關刑度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希望中方公開加以說明。

 

今天的一連串審判,是中國自去年以來,將涉及跨境電信詐騙的台籍嫌犯押往中國的首個宣判案例,中國法院於21日上午8時30分、10時、下午2時共開3庭宣判。

 

張小月表示,對於判刑刑度,並不了解牽涉相關程度,呼籲中國審案應要有事實根據。張小月說,尤其被害人在中國,台灣也有掌握到一些事證,此案牽涉到兩岸人民利益,應該要共同合作,透過司法互助。

 

張小月表示,未來希望中國能夠對於相關被告,讓他們能有上訴權,保障被告在司法程序方面的基本人權,並要求對岸能夠同意家屬探親。(...無憑無據就說馬英九收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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