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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生父是誰? 德國擬修法強制女性提供可能名單

杜曜霖 2016年08月30日 11:10:00
未來若德國通過法案,孩子生母須提供「受孕期間共寢」的男性名單。(美聯社)

未來若德國通過法案,孩子生母須提供「受孕期間共寢」的男性名單。(美聯社)

「我們需要為那些尋求經濟補償的『假』父親們提供更多法律保護。」— —德國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

 

德國司法部正計畫修法,要求母親提供受孕期間的伴侶名單,便於釐清父子血緣關係確認的案件。

 

根據2005年英國醫療期刊論文,約有4%的孩子是被自認為生父的非親生父親撫養大的。一旦此修正案通過,將適用於這些認為自己是生父並撫養子女長大的男性。此法將有助他們向法院謀求經濟補償,使向孩子生父索回撫養費更加容易。

 

修正條文指出,母親有義務提供「受孕期間共寢」的男性名單,只有在「理由嚴重」的情況下,才被准許保持緘默。

 

德國將修法規定,母親有義務提供「受孕期間共寢」的男性名單。(湯森路透)

 

在此修正案前,德國最高法院曾於2015年3月裁定,強制母親提供生父名字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若此修正案通過,撫養費用索賠的期限也將從無期限限制改為兩年期限。
 

在德國 如何查明血緣關係?

 

欲查明孩子的生父身分,目前德國有兩種合法方式:身世澄清父權訴訟。在特別案例中,德國允許當事人在不用承擔法律後果的情況下要求查明身世。意即,即使生父被要求進行親子鑑定,也不會改變父子兩方的法定關係。

 

而父權訴訟則適用於,當男性懷疑孩子並非親生時,可以要求進行DNA親子鑑定。此鑑定結果具法律效力,將直接影響撫養權和贍養費義務。

 

 

10年法律變革


事實上,10年前,親子鑑定在德國並非難事。只要付費即可在私人實驗室進行鑑定。2005年,聯邦法院判決秘密鑑定結果不能夠作為呈堂證據。2006年更直接禁止秘密親子鑑定,理由是秘密親子鑑定侵犯了兒童權利。直到2009年,基因測試法通過,基因測試被允許在自願基礎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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