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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一個公道! 高檢同意再提重審王昊虐死案

上報快訊/林諱君 2018年01月05日 17:03:00
王薇君自王昊案以來,長期致力保護孩童權利,以免再有孩子慘遭毒手。(圖片取自王薇君臉書)

王薇君自王昊案以來,長期致力保護孩童權利,以免再有孩子慘遭毒手。(圖片取自王薇君臉書)

一起慘痛的兒童毒打致死案發生在2011年10月,僅2歲的男童王昊遭母親的男友劉金龍等人毒打20多天,並棄置醫院往生。當時劉金龍被依《傷害致死罪》等罪嫌判處30年定讞。王昊的姑姑王薇君認為判決相當不公平,在2017年11月1日向高檢署遞出聲請再審,5日王薇君在臉書貼文,「感動到哭了」高檢確定要向最高法院再提重審。

 

2011年劉金龍以買糖果為由,帶王昊至友人住處,在2011年的10月11日至11月1日的20天期間,劉金龍與三名友人周建輝、許冠雄、鄭盛峰稱小孩哭鬧不止,用加熱後的鐵釘燙腳底、鐵鎚打鼻子和四肢等方式虐待,不僅如此,還灌食毒品導致王昊昏迷死亡,並將王昊屍體棄置於新店慈濟醫院的急診室裡,此新聞令社會一片譁然。

 

王薇君在2011年11月27日在臉書發布一封署名致外界的公開信寫道,「殘破的手指、掀開的指甲、兩條深青紫色的雙腿、滿身的煙疤、無數個針孔、瘀血的頭臉、斷裂的鼻樑、開著缺牙的小嘴以及瞪大不瞑目的雙眼」種種畫面都令她相當不捨與憤怒。

 

王昊在2011年11月被慘遭虐待後,遺棄於醫院的急診室,令人相當不捨。圖片經黑白處理編輯。(圖片取自王薇君臉書,本報以黑白處理)

 

當年法官判處劉金龍依《傷害致死罪》等罪嫌判處30年定讞。

 

王薇君主張,劉金龍等人的行徑相當凶狠,根本是意殺害王昊,判處罪嫌不該是《傷害致死罪》,而是該是以《殺人罪》論。並於2017年11月11月1日向高檢署遞出聲請再審。

 

王薇君5日受訪時哽咽表示,「早上接到律師電話,說高檢署要提出再審,要問我訴狀要寄達的地址,其實我覺得很不真實,因為提再審已2個多月,我一直在等、一直再猶豫要不要來高檢署問一下結果是什麼,我很擔心會不會時間拖著拖著就不了了之。」

 

另外,王薇君說,她要的只是更改罪嫌的罪名而已,不論劉金龍等人的判處年數是否改變,她都會尊重法院判決,王昊只是其中的一個案子,希望不要再有孩子受到傷害。(中國虐童案震驚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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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王昊案 高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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