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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PM2.5也要開徵空汙費 台電、中鋼、台泥首當其衝

上報快訊 2018年01月30日 22:25:00
為落實空污法精神,「有排放就要收費」,環保署擬定自7月起,開徵固定污染源排放總懸浮微粒,包含PM2.5、有害污染物等空污費。圖為空汙示意圖。(攝影:陳品佑)

為落實空污法精神,「有排放就要收費」,環保署擬定自7月起,開徵固定污染源排放總懸浮微粒,包含PM2.5、有害污染物等空污費。圖為空汙示意圖。(攝影:陳品佑)

行政院環保署宣布,為落實空污法精神,「有排放就要收費」,自7月起,開徵固定污染源排放總懸浮微粒包含PM2.5、有害污染物等空污費,估可減量8755公噸粒狀物、徵收約新台幣13.7億元空污費。

 

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已經在2016年降低到20微克/立方公尺,為達到空氣品質標準值15微克/立方公尺目標,環保署30日預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盼透過經濟誘因促使業者,將須繳納的空污費轉用來改善工廠排污設施、減少空污排放。

 

草案除明定總懸浮微粒要徵收空污費外,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蔡鴻德說,若總懸浮微粒又包含鉛、鎘、汞、砷、六價鉻有害污染物及戴奧辛,將再依期排放量加徵空污費;鉛、鎘、汞、砷、六價鉻有害污染物每公斤360元,戴奧辛每克毒性當量為3600至3萬6000元。

 

環保署目前只針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開徵空污費,在總懸浮微粒部分,僅針對營建工地開徵,蔡鴻德說,為落實空污法精神,「有排放就要收費」,因此決定將總懸浮微粒納入空污費徵收項目,費率介於每公斤32至55元間,並計畫7月1日起開徵。

 

此外,環保署另針對現行國內使用氫氣、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為燃料,且記排量超過24公噸的業者業者,徵收氫氧化物空汙防制費,預估每年可徵得1.77億元,每年氮氧化物可望減量2313公噸。

 

蔡鴻德也說,全國申報總懸浮微粒的工廠共8031家,年排放量40502噸,實施新方案後可多徵收13.7億元空汙費,未來將促使這些工廠、機關改善設備,預計可減排8755噸,像台電、中鋼、台泥等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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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空汙費 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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