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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 中國檢調將詐騙案贓款直接匯入台灣被害人帳戶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02日 17:42:00
經台、中雙方檢調的合作,完成首宗詐騙案贓款由中國檢調直接匯回台灣被害人帳戶的「還款」案件。圖為前日肯亞詐騙案中國嫌犯出庭的畫面。(湯森路透)

經台、中雙方檢調的合作,完成首宗詐騙案贓款由中國檢調直接匯回台灣被害人帳戶的「還款」案件。圖為前日肯亞詐騙案中國嫌犯出庭的畫面。(湯森路透)

兩岸之間詐騙案頻傳,導致台灣與中國的司法單位在打擊犯罪上發展出互助機制。2日法務部表示,法務部與中國方合作後,在2016年6月至8月間,完成了福建省漳浦縣人民檢察院返還6名台灣被害人贓款的司法互助案件,取回約人民幣37萬1400餘元(約新臺幣180萬元),尤其本次還款是由中國檢調直接匯回被害人帳戶,可說是雙方檢調互惠互助的具體成果。

 

法務部2日表示,中國福建某詐騙集團於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間,利用網路翻牆方法,以虛假身分申請並登入Facebook帳號後,選擇台灣女性為詐騙對象,經與被害人網路聊天博取感情之後,再假冒香港財富公司員工名義,以高額回報為餌誘騙被害人投資,7名被害人信以為真,分別匯款美金1600元至6萬餘元不等金額,其中1名被害人因詐騙集團銀行帳戶遭凍結而未詐騙成功。

 

法務部指出,本案由中國福建省公安機關查獲,移送福建省漳浦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依照兩岸司法互助聯繫程序,中國方於104年12月間向法務部提出協助請求,表達希望案件起訴前能及時返還詐騙款項予我方被害人。

 

法務部接到司法互助請求後,轉請新北、士林、桃園、臺中、彰化等地方法院檢察署協助辦理,由承辦檢察官完成「兩岸調查取證」及「返還款項」的前置作業,中國方於2016年6月至8月間,按各被害人之受害金額比例,陸續匯還款項入6名被害人的銀行帳戶,完成中國檢方首例返還臺灣被害人詐騙贓款的司法互助工作。

 

法務部指出,本次案件為中國機關返還我方被害人詐騙贓款的第6件案例,自102年6月間首次返還贓款以來,中國方迄今累計已返還約人民幣297萬5000餘元(約新臺幣1442萬餘元),台灣返還中國也有5件成功案例,累計返還金額約新臺幣1675萬餘元。

 

法務部強調,將持續透過兩岸司法互助機制,與中國主管機關合作,相互協助追返電信詐騙及各類案件罪贓,以維護雙方社會安定及民眾權益。(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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