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觀點:雄三誤射案起訴後的國防危機

朱明 2016年09月03日 10:06:00
鬧的沸沸揚揚的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卻引來國防機密外洩之虞。(攝影:李隆揆)

鬧的沸沸揚揚的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卻引來國防機密外洩之虞。(攝影:李隆揆)

鬧的沸沸揚揚的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事件,高雄地檢署將按鈕發射飛彈的中士高嘉駿依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陸海空軍刑法過失毀壞武器罪嫌起訴,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雄檢對外說明強調,本案件事涉國防機密,僅就起訴書部分摘要說明,起訴書不對外公開。

 

表面上看起來,此案件所涉及雄三飛機的機密看似被保護起來,但是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由於法院在閱卷的規定,並沒有國家機密的區分,也沒有限定機密資料閱讀的規範,只要是被告人的律師都可以影印資料,將代理案件的起訴內容與佐證資料全部攜回研究,這成為有心人士可輕易獲得國家機密的一條捷徑。

 

以雄三誤射案為例,檢方為瞭解雄三飛彈是如何擊中漁船,向海軍調閱偵測雄三的飛行軌跡,以及飛彈本身的各項數據與飛彈的安全設計,用以佐證雄三誤射案發生的過程;由於這是公文書,海軍提供雄三飛彈的資料就不能所有隱瞞與不實,否則會使公務人員因登載不實而吃上偽造文書罪,因此在起訴書中便清楚登載雄三飛彈真正的實力。

 

從近來台灣所發生的共諜案中,不難發現中國透過各種交流,只要有機會就刺探我方的國防機密,尤其是中科院自行研發的武器裝備數據,更是不遺餘力,所以法院在沒有規範國防機密防洩機制下,雄三誤射案正為中國情報單位開了個後門,去取得雄三飛彈的所有數據。

 

所以政府與國安體系必須正視此漏洞,以修法方式,針對案件涉及國防機密部分,有關武器裝備相關的數據或會影響國家安全等資料,在律師閱卷時必須有所限制,或是在文件上設下暗記,以利未來若不幸洩露出後方便追查。或是修訂更嚴格的方式,來杜絕可能發生的洩露國家機密管道。

 

否則,未來只要發生有關中科院的武器採購弊案,部隊訓練誤失或是機敏單位工作上的案件,對岸只要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就可以掌握案件內所需要的國防機敏資訊,那才是我們所不願樂見的。

 

※作者為本報資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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