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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錯誤的指控 造成家屬二度傷害-回應「勞團相忍為運動才是真的」一文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2018年02月14日 00:05:00
新屋大火事件三周年,爭議尚未平息。(圖片取自Youtube)

新屋大火事件三周年,爭議尚未平息。(圖片取自Youtube)

本會回應日前《上報》讀者投書:「從國道收費員到新屋大火-勞團相忍為運動才是真的」一文。

 

作者詹文於投書內文有諸多嚴重不實資訊且惡意連結,為避免社會大眾被誤導,造成本會與家屬傷害。以下,僅針對與本會相關的不實指控,聲明如下:

 

一、 新屋大火奪走6條年輕消防員性命,本會與家屬們為尋找新屋大火真相共同努力三年餘,從無人理會、四處碰壁最黑暗的時日走至今天,協會是否綁架家屬,不顧家屬權益,逼家屬相忍為運動?與其讓王議員舊事重提斷章取義,或是不知何方神聖的詹文不明究理亂加評論,讓家屬自己說明恐怕才是最公道的。

 

二、 至於作者質疑鄭文燦市長都已承諾願意做,也已經做,為什麼協會還要「誤導」家屬靜坐抗爭,這部分我們必須還原新屋大火抗爭歷程。

 

桃園市消防在裝備、訓練上確實是有改善,這點我們一直給予肯定。但是,在新屋大火的真相上,消防局總是迴避,而市政府也遲未表態回應。

 

2016年1月新屋大火對年,鄭市長承諾重啓調查,消防局於是安排了兩次會議,但可惜雖承認移車斷水,但是否認與殉職有關係,甚至攻擊倖存者的證詞因創傷症候而不足採信。在消防局不願把真相攤開調查的狀況下,協會選擇赴監察院說明案情,所幸2017年10月,監察院調查報告載明現場指揮調度未執行人員安全管制、未確認與室內人員通訊聯繫、未從火點(火場後方)積極搶救等三大缺失,真相終於清楚。

 

因此,我們在2017年12月再次來到桃園市政府,我們想問:當初市長承諾要重啓調查還原真相,雖等不到消防局自己的報告,但現在監察院報告指出有三項疏失了,市政府怎麼看?這時市政府只說他們已依照監察院建議,將指揮官移送公懲會,其餘均未回應。

 

可是,我們其實是希望市長可以針對三大火場疏失有個說明,並希望紀念碑設在原址並載明疏失原因,但市政府派出優勢警力,層層包圍,阻擋想要進去找市長陳情的家屬。後來,家屬打給消防局長遭責罵,家屬也親筆寫了給市長的信,都未有回音,在意見無法傳遞給市長的狀況下,本會與家屬經討論後才決定展開這次靜坐抗爭。

 

三、 作者質疑此次靜坐訴求「於原址設立紀念碑」是否合理?有關紀念碑的地點、形式與碑上文字,市政府都並未找6名殉職消防員家屬好好當面討論交換意見。市府先是決定了地點,發標廠商後,再用line片面告知家屬,有些家屬甚至未被通知到。本會曾於12月初公文消防局詢問,家屬也曾致電詢問,也只得到「紀念碑將設立於訓練中心,不會以新屋大火為主,會用裝置藝術的方式呈現」這樣的訊息。

 

市長或許認為設立在訓練中心有其意義,我們也不反對。只是家屬更希望能在原址也設立紀念碑,畢竟原址與事件有最直接的關聯,路過此地的人都能循碑理解新屋事件。私人土地立碑確實有其難度,但市府有沒有派人詢問可行性?消防員當初不也是被派去私人土地上搶救私人財產導致殉職嗎?市長在接見靜坐家屬後已明白家屬如此訴求之原因,也承諾派人聯繫地主,王議員與詹文不該在此時僅以私人土地為由直接斷言這不可能。

 

四、 最後,消防員協會從未列席華航團體協商。作者通篇投書不理解家屬與市政府/消防局的溝通困難即逕行質疑。甚至,還故意創造錯誤資訊,背後究竟有何目的,恐怕更值得大家思考。

 

五、此篇聲明一併投稿上報,希望勘正詹文投書之錯誤,盼上報予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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