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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核研所轉包暴利 台電提出4點聲明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03日 15:17:00
有關2016年9月2日《上報》關於核研所的2篇報導,台電公司3日提出嚴正說明。(翻攝自台電官網)

有關2016年9月2日《上報》關於核研所的2篇報導,台電公司3日提出嚴正說明。(翻攝自台電官網)

有關2016年9月2日《上報》報導「核研所球員兼裁判 台電標案未得標先轉包國民黨營事業獲暴利」與「台電、核研所、俊鼎關係複雜 台核產業發展協會理事會現端倪」,台電公司提出嚴正說明如下:

 

一、 台電公司辦理的核能電廠焊道覆焊技術服務案均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以公開招標,採國內標、不限國外廠商投標方式辦理,故國內外廠商皆可參與競標。而對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案件,需由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查核金額以上的採購案件,上級機關得斟酌情形,決定應否派員監辦。若發現採購作業有違法失職情事,台電公司依法懲處,絕不護短。

 

二、 台灣核能級產業協會(TNA)係以推動台灣核能級產業的應用,協助提升台灣相關產業技術並建構可發展平台,俾使我國核能級產業獲得永續發展為宗旨。該協會成立後,即廣邀國內核能界重要廠商、公司、學校及研究機構等加入該協會成為會員,台電公司亦受邀參加,成為該協會正式會員。

 

三、 台電公司推派林專業總工程師德福及核能發電處簡處長福添為該協會代表人,並於該協會選為理事及常務理事。

 

四、 有關該媒體影射[台灣核能級產業協會(TNA)]3位常務理事與[核能電廠焊道覆焊技術服務案]有不當密切關聯,絶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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