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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院檢互槓案】改由女法官林怡君審理 交保金多6萬

上報快訊/趙翊妏 2018年02月22日 16:42:00
彰化院檢22日審理違反兒童與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女法官諭令9萬元交保。(合成畫面/圖片取自Gppgle Map、彰化地檢署臉書)

彰化院檢22日審理違反兒童與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女法官諭令9萬元交保。(合成畫面/圖片取自Gppgle Map、彰化地檢署臉書)

2月初震驚各界的彰化地檢署法官與檢察官互抗槓的戲碼,22日上演續集。不過,涉案的男子還是交保候傳,只是保證金多了6萬。

 

日前彰化地院法官陳彥志,裁定涉嫌妨害性自主的吳姓男子3萬元交保,遭到檢察官莊珂惠當庭批評「你頭腦不清楚」後,一度命令法警逮捕莊珂惠,震驚司法界。案經檢察官抗告後,彰化地院22日重開羈押庭,改由女法官林怡君主審,經近4小時的庭審,法官裁決吳姓男子9萬元交保。據轉述,此次裁決法官與檢方都情緒平和。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日前偵辦一起吳姓男子涉嫌誘騙二、三十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案件,由於被害者被不乏未滿16歲少女,加上電腦硬碟裡面的50張裸照少女身分仍未全部確定,檢方決定聲押。第一次聲押獲准後,莊珂惠將吳嫌依違反兒童或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恐嚇罪、妨害秘密罪等起訴。

 

移審時,莊珂惠聲請續押吳嫌,法官卻裁定釋放。莊珂惠隨後再查出多名新的被害少女,隨後第二度將吳男聲押獲准;但二度移審時,法官又裁定當庭釋放吳男。莊珂惠不放棄,再找新事證2月2日第三度聲押吳男。

 

但在2月2日的羈押庭上,彰化地院聲押庭法官陳彥志卻認為,吳男無羈押必要,當庭裁定以3萬元交保。為此,莊珂惠當場嗆陳彥志「你是中午沒吃飯,腦袋不清楚嗎?」惹得陳彥志相當不滿,並認為莊珂惠涉及侮辱公務員罪,當場要法警以現行犯逮捕,所幸經協調後並未真的執行。

 

案經莊珂惠抗告後,彰化地院22日上午再開羈押庭,同樣由莊珂惠蒞庭論告,但法官則改由女法官林怡君開庭審理,歷經4個多小後,法官諭令9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戶籍地,須每日至轄區派出報到。

 

對此,檢方表示,將待院方書面資料再做決定是否抗告;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則說,被告經2次羈押羈,2次交保,且之後檢察官、法官傳喚皆能到庭,就現階段檢察官提出事證,無法認定被告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交保。(莊珂惠有「菜脯公主」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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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莊珂惠 陳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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