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震導致雲門翠堤大樓、統帥飯店等樓房倒塌,釀17死慘劇,再次喚起國人對建物安全的重視。為降低震災造成的危害,讓國人居住環境更加安全,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上午11點召開「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記者會,宣布全面啟動全國性建築物快篩、耐震評估、補強及重建等具體作為,包括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政委張景森、吳澤成、內政部長葉俊榮、次長敬群都將出席,《上報》也同步直播。
內政部表示,為主動篩選出高危險疑慮建築物,將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88年12月31日前興建,一定樓高的鋼筋混凝土構造建築物辦理建物快篩,今年度將擴大至9樓以上的建築物進行全面清查,並規劃於3年內完成6層樓以上所有建築物快篩作業,預估107年至109年將辦理2萬7,000件建築物快篩。
葉俊榮表示,為有效推動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維護公共安全,內政部已修正發布「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將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也納入強制耐震能力評估的範圍,凡是在88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建照之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如旅館、醫院、百貨公司(商場、量販店)、運動休閒場所、電影院、學校、社福機構等,樓地板面積累計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應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
另針對快篩後,疑似具有高危險疑慮建築物,將要求所有權人辦理耐震評估,並提供評估費用補助,預計於110年以前補助辦理初步評估3萬4,000件及詳細評估500件,前述之建築物將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項目,如未依規定辦理耐震評估申報,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此外,由於現行《建築法》及相關辦法已可要求強制快篩、評估,但無法強制要求補強或重建,因此葉俊榮也提到,內政部將研修《建築法》第77條之1,要求經耐震評估後構造安全不符現行規定的建築,應於一定期限內進行補強或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