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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元老院到凱撒 習近平的真正盤算

無妄齋 2018年03月02日 07:00:00
中國政治改革了無希望,禍根始於八九民運以前,新威權主義由極權到憲政民主之間的階段過渡,逐漸演變為大政典範。(湯森路透)

中國政治改革了無希望,禍根始於八九民運以前,新威權主義由極權到憲政民主之間的階段過渡,逐漸演變為大政典範。(湯森路透)

習近平銳意於2018年國家機構權力洗牌前修憲,坊間眼光都聚焦於取消正副國家主席任期,實踐黨、政、軍無限期「三位一體」,傳媒更形容此舉是為「稱帝」舖路,引起中國自由派學者及海外異見人士強烈反彈。
 

是今次他大費周章,與其說著力鞏固個人權位,更關鍵的是藉憲法賦予共產黨執掌政權的法理基礎,完成「黨主立憲」步驟。
 

三位一體攬大權
 

習近平身兼中共中央總書記(黨)與中央軍委主席(軍)職務,本來沒有任期限制;國家主席自《八二憲法》出爐以來,成為象徵虛位,對內根據全國人大及常委會決定頒布主席令,對外則代表國家進行國事活動,並不享有實際行政權力。
 

但習巧妙地將後者化虛為實。總理李克強在2013年提出「簡政放權」,精簡國務院部門架構及重整職能,但早於2012年中共十八大之後,習包攬多個「領導小組」「委員會」負責人身份干預經濟、金融及外交事務。表面是由政治局體制演進成「小組治國」實現習的施政目標,代價卻是架空國務院原有職權,身為政府首腦的總理無疑遭削權,從統籌決策淪為遵命執行的角色。
 

籌謀已久的國家監察委員會入憲,也大有可能是習以反貪腐為名安插拱衛黨權的廠衛,藉此肅清黨政高層異己。
 

有親中媒體形容修憲是羅馬從元老院革新為凱撒模式,以集權有利施政為習說項。可惜僅止於對領袖掌權的理解,未能得窺全貌。

 

有親中媒體形容修憲是羅馬從元老院革新為凱撒模式,以集權有利施政為習說項。(湯森路透)

 

政治改革停滯
 

不過,探討修憲建議真正目的之前,必須略談鄧小平。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共領導層逐漸「撥亂反正」,核心包括1982年通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中重要更改如下:
 

一、鄧主張「廢除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恢復由毛澤東提倡並於1975年四屆人大廢除的正副國家主席。

 

二、刪除憲法正文內「中國共產黨」相關修款,僅保留不具法律效力的《序言》部份描述中共之段落。
 

1980年,正值改革開放初期,他認定中國改革不能僅涉及經濟,而要兼及政治體制,故此發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主動提出政改,「政治上,充份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然而直至1986年他決定翌年中共十三大上退休為止,權力從無真正下放,亦沒法開拓民主之路,於是他對黨內重提政改舊調。
 

不幸在該年末,合肥開放人大選舉掀起群眾對民主化的熱切訴求,爆發「八六學潮」,並以中共確立反「資產階級自由化」路線、胡耀邦遭黨內整肅下臺作結。
 

事後,鄧在中共會議上談及政改之餘,添加兩項要點:「政治穩定」、「安定團結」- 原則堅定,政策連貫,但策略更趨保守,時維1987年。1978年魏京生於西單民主牆奮筆疾書的「第五個現代化」,自此中絕。
 

1989年六四慘案,則是眾所周知的歷史,毋庸贅述。
 

憲政民主幻滅
 

回溯過去,中國政治改革了無希望可言。禍根始於八九民運以前,新威權主義由極權到憲政民主之間的階段過渡,逐漸演變為大政典範。
 

嚴格而言,發展至今天的「習核心」,思想上是將毛鄧合一。毛澤東把脫離帝制的變革異化作新權威,政權由手段轉換成目的,以階級鬥爭為軸,保住中央政權成了終極目標;鄧小平就將經濟發展放在核心,視促進經濟增長為政權目的,祇要目的正當,得到民眾廣泛認可,政權遂獲得有效性與合法性,奠定「先經濟,後政治」的改革方針。
 

中央決策層任期制、弱兩院制、各式選舉,局部參照民主政體;準接班人制度、中央集權、最高領導不受彈劾質詢,則屬傳統權威。所以會出現緩慢的「有限政治多元化、非意識形態化、有限政治動員」形態,漸進而縱向橫向地分權,逐步實踐憲政民主 - 本應如是。
 

現實卻是:江澤民、胡錦濤時代,已達至局部開放、保守改革的上限;再經習近平一番操弄,既保留對國民態度、價值觀和信仰的意識形態控制,就連經濟自由化的金身也愈趨破裂,終於踏上更專制、更獨裁的回頭路。修憲內容屢次插入「改革」字眼,正是通過大手術重訂黨政框架,標榜歷來中共在新威權主義底下政體無需西方民主洗禮已可「自我完善」,甚至比民主制度更加優越
 

憲法第一條第二款:「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理論化,意味1982年修憲「黨政分離」的意圖徹底失敗,反而嘗試令憲法成為中共執政的基石,一如政治理論家Juan J. Linz定義合法性(Legitimacy)所言:「儘管現行政制存在些許缺點和失敗,然而仍優於其他可能建立的制度,故此應當得到民眾服從」(Linz 1988:65)。

 

嚴格而言,發展至今天的「習核心」,思想上是將毛鄧合一。(湯森路透)

 

奠定政權合法性
 

習近平將冠名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入憲法《序言》,除了塑造與毛、鄧比肩的歷史地位外,還有更深層的意義。
 

社會學者趙鼎新於《合法性的政治》(2017)把政權的合法性劃分為三個「理想維度」:意識形態、績效、程序。
 

他引用Max Weber的魅力型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概念,指出此類政治領袖正確意識形態和價值觀的化身,因而國民對其政治認知與行為模式具備一定宗教感。建構成功的魅力合法性必須符合兩項條件:
 

一、大多數民眾強烈認同領袖倡導的意識形態。
 

二、該領袖擁有「特殊履歷」- 必須身處當時被廣泛認可的「偉大時代」;經輿論渲染後可被神化為「偉大時代締造者」。
 

習苦心經營「思想」不僅是個人崇拜,更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成全中國人遠大的強國夢,培養民族情緒。政治宣傳舖天蓋地,甚至連全國廣播央視春晚也不忘屢提「習思想」。
 

績效合法化,就是國家為社會大眾提供公共物的能力,不限於帶來實利、領土擴展等物質層面,亦包括建立道德表率。習之所以提出「一帶一路」、亞投行等跨國計畫,國內大興土木建設推動經濟,對外在南海造島駐軍,積極與前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反貪腐,到成立國監委,皆屬塑造政績爭取民心之舉。
 

若然國家的合法性再得到民眾廣為認可的政治程序加持,「程序公正」自然會替代「實質公正」,成為獲取合法統治地位的手段。一切合法合憲,既是習近平近乎信仰的執著,修憲事實上確立中共不可動搖的地位;由黨內討論後尚要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訂定修憲草案,再呈送全國人大審議通過,運用假選舉的議會製造合法假象,不禁想起一段歷史:
 

1800年,法國的拿破崙遭到保皇黨及雅各賓派的行刺,乘機進一步集權。先是「參考」羅馬帝國模式,1802年以99.76%壓倒性同意票公投通過修改憲法規定,成為終身首席執政官;1804年再下一城,以99.93%公投票成為「法蘭西人的皇帝」,法國由共和復辟成帝國。分別在於,這是貨真價實的民主公投罷了。
 

篇幅所限,未及分析往後的布局及影響。然而下月兩會完結,中國週邊國家的地緣政治,勢必因習近平大權在握後更多大膽甚至魯莽的舉動,風起雲湧。

 

※作者為香港人/網媒記者兼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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