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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本身就是矛盾的字眼」 反同開聽證會希望推公投

上報快訊/畢翔 2018年03月09日 16:21:00
中選會3月9日下午針對「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的公投提案舉行聽證程序。圖為提案方。(攝影:陳品佑)

中選會3月9日下午針對「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的公投提案舉行聽證程序。圖為提案方。(攝影:陳品佑)

反同婚團體近日全力反攻,於1月遞交公投三項聯署提案,中選會3月9日下午針對「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的公投提案舉行聽證程序,邀請各方專家學者進行討論。

 

提案人、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認為,目前法律並無明確定義「婚姻」的明確定義,當前應使用公投法來實行人民的法律創制權。並強調大法官所作的釋字748號是保障同性之間的「永久結合」權利,並不是以「婚姻之名」來實現。

 

游信義指出,「婚姻」反映整個文化價值觀,因此訴諸於民意為最恰當的處理方式。提案方還向中選會喊話,全球已有41地區及國家出現過類似提案,希望中選會做出「對台灣民主重要的一步」。

 

 

與會的鑑定人中央大學教授王韻茹則持反對意見表示,公投必須要遵守憲法、維持民主憲政,而釋字748號效力等同於憲法本文,呼籲中選會應遵守。中研院教授廖福特也表示,憲法最重要是基本權的保障,釋字748號也指出婚姻限定為男女違憲是違憲的行為,若此項公投順利舉行,「這種直接民權,會侵害少數人的基本權。」

 

不過也有些鑑定人支持此案成立,中正大學財政法律學教授曾品傑表示,「創制是從無到有的概念」,目前婚姻定義的的確沒有明確的規定,「就算有,也都只是法務部的釋函,很難有法律效力,」因此,這個公投案屬公民創制的概念。

 

政大科技管理教授許牧彥也說,「同性婚姻本身就是矛盾的字眼」、「大法官難道可以改變字詞? 這不就是指鹿為馬?」他認為,同性結合與婚姻是要區分,並希望此公投可順利進行,能解決社會衝突。

 

在聽證會的場外,有許多反同與挺同的團體較勁,中選會大樓外聚集數10位支持和反對修改婚姻定義的民眾,他們高舉立牌,警方也出動、包圍中選會大樓。推動同志運動超過30年的祈家威也現身場外批評此公投提案侵害人權、違憲,要求中選會依法駁回。(反同批中選會不中立

 

在聽證會的場外,有許多反同與挺同的團體較勁。(攝影:陳品佑)

 

祈家威也現身場外批評此公投提案侵害人權。(攝影:陳品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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