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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修憲讓總統可連任一次 文在寅不適用

國際中心 2018年03月26日 15:00:00
南韓總統文在寅目前出訪阿聯酋,將以電子簽名批准修憲案交付國會。(美聯社)

南韓總統文在寅目前出訪阿聯酋,將以電子簽名批准修憲案交付國會。(美聯社)

南韓26日在國務會議上審議通過總統修憲案,規定總統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過現任總統文在寅並非該條款適用對象。

 

《韓聯社》報導,修憲案經過總統批准後,26日下午將正式提交國會表決,並在30天內交付全民公投。由於文在寅目前正在阿聯酋訪問,他將採用電子簽名的方式批准修憲案。

 

未來新修憲案通過,並不適用於文在寅身上。(湯森路透)

 

現有總統制度「任期5年、不可連任」

 

韓國總統府青瓦台民政首席秘書官曹國22日在記者會上公布總統修憲案有關內容,包括規定總統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的條文。曹國強調,修憲後現任總統文在寅並不是該條款的適用對象。修憲案附明文規定,施行修憲案時的在職總統任期截至2022年5月9日,不得連任

 

曹國表示,韓國在1987年修改憲法時採用「任期5年、不可連任」的總統制,是因為當時韓國經歷長期軍事獨裁,而如今韓國經過燭光革命,國民的民主力量比政治力量更強大,因此引進「任期4年、可連任」的總統制。

 

根據南韓修憲程序,國會必須在修憲案公告日起60天內進行表決。經國會表決的修憲案應在國會表決後30天內付諸全民公投,必須有過半數享有國會議員選舉權者參加投票,且贊成票過半時,修憲案最終才能通過。

 

修憲後總統權力縮小

 

根據《韓聯社》,新修憲案限縮並分散總統在重大事務上的許可權,大幅強化國務總理和國會的權力。總統在行使特別赦免權時,必須經過赦免委員會審查。現行憲法中「奉總統之命」的字句被刪除,賦予國務總理掌管各行政部門的權利。

 

直屬於總統的監查院也轉型為獨立機構。原本全由總統任命的監查委員,之後改由國會選出3人。政府向國會提交法律案時,必須獲得10名國會議員同意。為加強國會的預算審批權,審議預算案必須經過與審議法案相同的程序。

 

修憲案還包含了選舉比例性原則。曹國表示,現行國會議員選舉方式時常出現政黨得票數和議席比例不一致。為解決該問題,修憲案也寫入「國會議席須與選民的意向成正比例分配」的選舉比例性原則。

 

投票年齡下修至18

 

此外,修憲案將投票年齡下調至18歲。曹國表示,在經合組織(OECD)34個成員中,除了韓國之外,其他國家都賦予18歲公民選舉權。投票年齡下調至18歲後,南韓青少年的選舉權有望得到法律保障。

 

司法方面,大法院院長的人事任免權大為縮小。大法官經推薦委員會推薦後,由大法院院長提名,而普通法官由法官人事委員會提名,並獲得大法官會議同意後,再由大法院院長任命。

 

普通法官的任期制度被廢除,以此保障法官,增強審判獨立性和中立性。

 

修憲案還規定,無法官資格的人員可當憲法法院法官,實現法官多樣化目標。國民可藉由陪審制等方法參與審判,軍事外的軍事審判則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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