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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專欄:這樣的台大 憑什麼一年花我們180億

陳嘉宏 2018年03月27日 07:02:00
管中閔競逐的台大校長不是政治職位,所謂的無罪推定、政治攻防的勝負都只是最低標準。(攝影:李昆翰)

管中閔競逐的台大校長不是政治職位,所謂的無罪推定、政治攻防的勝負都只是最低標準。(攝影:李昆翰)

好不容易開了一個臨時校務會議,不過,所有有關於此次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的議案全部沒有討論就遭到擱置,校務會議由一百多個台大教職員組成,號稱是台灣大學校園的最高權力機關,但卻充分向台灣社會證明,台灣大學是一個無法面對自己問題且自治管理的學校,這是台大被視為台灣學術龍頭的莫大悲哀。

 

截至目前為止,環繞於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的爭議共有三件:一是未於遴選過程充分揭露利益衝突資訊,衍生選舉不公爭議;二是疑似管中閔掛名的論文抄襲案;三是管中閔疑似違法在中國大學兼職案。這三件事情輕重不同,其與管中閔當選校長的合法性與往後衍生的爭議也各自有異,但台大校方刻意迴避爭議、虛與委蛇,已把層次分明的爭議弄成一團糨糊。

 

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獨董的確是曾見諸報端的公開訊息,不過,他為什麼在報填遴選委員會的資料裡沒有加上這項資訊?是漏填或刻意為之,只有他自己能回答。但儘管如此,管擔任台哥大獨董日短,漏填固然可視為瑕疵,但瑕疵是否足以撼動遴選結果,其實頗生疑義。只是,台大校方完全不檢討這遴選辦法出現的誤失,不思考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漏洞並進一步防堵,卻逕自宣稱這利益衝突絕無影響選舉效果之虞,這豈是台灣第一學府面對爭議的態度?

 

在抄襲爭議裡,據管中閔的說法,他根本不知道有他被掛名的那篇論文存在,若此說為真,這極可能是學術界師徒掛名陋習所衍生的爭議。不過,學術界對於如何認定論文抄襲有一套行之有年的客觀標準,台大的學術倫理委員會不就抄襲的過程與內容做實質認定,卻發明出「研討會論文不是論文」等詭異說法,不但治絲益棼,也充分顯示台大校方想儘速弭平爭議的護短心態。既是如此,當初因學倫爭議而提前下台的前校長楊泮池實在顯得太儍太衝動了。

 

這三件事情中,最嚴重的要屬管中閔疑似違法在中國大學兼職案。此事若為真,管中閔不僅違反我國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我國公立大學的專任教授不能前往中國大陸任教,以及赴中學術交流必須申報後同意的規定,還可能因卸任政務官未報備而觸犯《國家機密保護法》。前者涉及行政誤失以及未申報大陸地區所得的逃漏稅問題,後者更牽涉刑事犯責。

 

管中閔疑似在中國廈門大學兼職並非單一證據,而是見諸於長達十數年不同的網頁紀錄,諸如:廈大的碩博士班招生簡章、博士班授課名單、碩博士班指導教授名單,最新的證據還包括廈大2013年的碩士班招生簡章裡明白指出管中閔是「實質性兼職教授」;廈大的公開文件還指稱,兼職教授與客座教授都有上課與指導學生的義務,兩者的聘任都要經過正式程序,不可能在當事人未同意下列名。如今,台大管理學院不細究廈大前後不一的說法,不理會斑斑可考的公開證據,不約詢當事人以釐清真相,竟以廈大一紙回函認定管中閔在廈大「不授課、不支薪」,這種把頭埋進沙堆裡的作法豈能杜悠悠眾口。

 

管中閔競逐的台大校長不是政治職位,所謂的無罪推定、政治攻防的勝負都只是最低標準,作為一個台大校長,若無出類拔萃的學術成就與德行品格,就算真的上任也勢必舉步維艱。但台大的處理態度卻告訴外界:未來參與大學遴選的資料隨便填,反正網路資料一切公開,遴選委員查不到自己活該;學術研討會的論文不是論文,不用拿學倫標準看待,抄來抄去干係不大;至於往後公立大學教師前往中國任教也開了巧門,只要跟任教大學說好怎麼回函台灣的學校,台灣方面對於當事人是否真有兼職授課領薪,查都不會查。

 

再換個角度想,當廈門大學回函的「救援任務」成功,往後管中閔若真就任台大校長之後,他如何推動兩岸學術交流而不被質疑?如果台大操場再發生一次「中國好聲音」爭議時,台灣社會又如何能信服於台大的處理?這些不想釐清爭議,只急著進行政治攻防的台大官員教授,心中有把台大的聲譽與大學精神放心上嗎?

 

這樣的台大,憑什麼稱為台灣第一學府?又憑什麼一年花我們納稅人180億?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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