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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總情報官遭吸收變共諜 拉退役中校、上校賣台遭判刑

上報快訊/洪翌恒 2018年04月10日 16:41:00
前警總上尉情報官崔沂生引介退役中校李慶賢、前上校葉瑞璋加入中國國安單位組織,10日高雄地院一審宣判。(圖片擷取自GOOGLE MAP)

前警總上尉情報官崔沂生引介退役中校李慶賢、前上校葉瑞璋加入中國國安單位組織,10日高雄地院一審宣判。(圖片擷取自GOOGLE MAP)

前警總上尉情報官崔沂生14年前赴中國經商遭吸收當共諜,並引介昔日警總同袍、退役中校李慶賢加入。李除提供海巡署機密文件給中方外,還遊說同袍前上校葉瑞璋加入。10日一審宣判。

 

高雄地院10日一審判決出爐,認為3人罔顧國家長期栽培,從事背叛國家之舉止,依違反《國安法》,判崔2年半、李3年半、葉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涉及共諜案的被告共3人,除了崔沂生為警總幹訓班21期畢業,服役7年退伍無退休俸外;李慶賢及葉瑞璋二人分別為中校、上校退役,月退俸各為每月5萬多元及7萬多元。

 

判決指出,崔沂生2004年間前往中國經商,認識隸屬山東省濟南市行政、軍事、黨務機構之綽號「老大」的張姓國安官員,被對方吸收運用在台為中國工作及收集情報,交換崔在中國經商及賺取中國國安單位的獎勵金。

 

2007年5月間,崔安排前警總同事、軍管區司令部情報處退伍中校李慶賢加入「張老大」組織,兩人並以署名「安迪(李慶賢英文名)」傳真信件輸誠,表明加入組織。

 

李慶賢加入組織後,多次透過崔將退伍前承辦業務持有的「海巡署85年7月5日北部、中部、南部、東部等4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兵力駐地報告表相片檔」、「海巡署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兵力駐地報告表」等交給「老大」,獲人民幣1萬5000元(約新台幣7萬)報酬,並分4千元人民幣給崔。

 

其後,李慶賢又在2008年於崔沂生上海住處的辦公室內,將「海岸巡防機關情報蒐集項目」、「東部地區巡防局蒐報作為」等文件拍照傳給「老大」,獲人民幣2萬元。

 

此外,李慶賢也負責拉攏更多人來發展組織,2012至2013年間曾於帶某退役同袍赴上海旅遊時,安排與國安官員會面,雖被拒絕,但李每次仍可獲新台幣2萬到5萬元不等酬勞。

 

後來李慶賢又向退役海巡署上校後勤官葉瑞璋索取「海巡署每月開會報告資料」等資料時,成功吸收葉,葉其後並陸續提供海巡署內部工程計畫等資料。

 

崔、李、葉審理時雖辯稱,提供的為非機密,李慶賢還說,「皆是過時資料且動過手腳。」但合議庭認為,兵力駐地部署等資料雖非機密,但中國並未放棄武力犯台,不宜任由中國或其軍政或黨務等機構取得;另外部分資料屬「國家機密」、「機密」等級,都是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

 

高雄地院10日一審判決出爐,崔涉犯發展組織3罪被判2年半,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1萬2千元;李犯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2罪及發展組織2罪,判3年半,沒收所得人民幣3萬6千元及美金1萬元;葉犯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罪判1年,沒收所得新台幣5萬元,全案可上訴。(共諜案發美國憂機密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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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國安法 共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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