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再多都是屁】小燈泡母怨未尊重被害人 高院駁:開庭你都不來

上報快訊/馬麗昕 2018年04月17日 14:45:00
小燈泡母親16日晚間在臉書表示是在新聞上得知高院最新審理進度,對此,高院表示,「昨天的庭不是審理庭,而是延押庭,與告訴人無涉。」(資料照片)

小燈泡母親16日晚間在臉書表示是在新聞上得知高院最新審理進度,對此,高院表示,「昨天的庭不是審理庭,而是延押庭,與告訴人無涉。」(資料照片)

高院16日針對小燈泡案,提訊嫌犯王景玉進行延押訊問,而小燈泡母親16日晚上在臉書抱怨,她是看新聞才知道案件進度,批評司法改革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對此,高院17日回應,「昨天的庭不是審理庭,而是延押庭,與告訴人無涉。」

 

2016年發生的小燈泡案,2017年5月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王景玉無期徒刑,目前全案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由於王景玉羈押期將在4月23日屆滿,高等法院16日開延押庭,王與律師對羈押無意見。

 

而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吳秋宏16日開庭時說,高院委由台大醫院對王嫌做的精神鑑定報告已完成,為配合《妥速審判法》羈押期限相關規定,近期將密集開庭審理,預計5月辯論終結,希望最晚7月底前進行二審宣判。至於王嫌是否延押,高院將另行裁定。

 

而小燈泡母親16日晚間11時左右在臉書發文指出,看到新聞才知道本案最新的進度是5月辯論終結,希望最晚7月底前進行宣判;從偵查庭到二審,都一貫的保持著當事人得透過新聞才知道訴訟進度的狀態等。「即便司法改革談了,但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講再多都是屁!」

 

 

對此,高院17日澄清,最近幾次是因為開延押庭,與告訴人無涉;而先前開庭都有傳被害人小燈泡母親等人到庭,但被害人都不來。法院一直請告訴代理人轉答,若希望不要與王姓犯嫌踫面,法官會安排,但被害人消極拒絕;法官希望聽小燈泡母親的意見,但不得其門而入。

 

高院進一步表示,法院延押庭是程序上處理被告的「延長羈押問題」,沒有也不能傳喚證人、告訴人或提示證據及辯論。「昨天的庭不是審理庭,而是延押庭,正式的審理庭都會通知被害人家屬到庭表示意見。合議庭希望下次庭期,被害人家屬可以到庭陳述意見。」(小燈泡母1月出席NCC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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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小燈泡案 王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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