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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退税?你想太多了!  

卓然 2018年04月25日 00:00:00
公民退稅發紅包必須是在財政有盈餘的情況下,才得以施行。

公民退稅發紅包必須是在財政有盈餘的情況下,才得以施行。

全民退税好不好?當然很好,我自己就想瘋了,只可惜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年初以來,媒體頻頻報導「税收超徵」,累計四年來已經超收了五千億元,於是乎,就有人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要求按人頭全額退還給國民,平均每人可以「分」到22,000元。短短三周,連署人就跨越了5000人門檻成案,依法政府必須回應,行政院於是在4月20日召開「協作會議」,財政部將於廿五日作出回覆,從官方代表的發言內容來看?筆者幾乎可以斷言,答案大概和動用鞭刑的提議一樣,謝謝指教,不了了之。

 

這個話題再一次證明,台灣果真是一個理盲的社會。若要正本清源,得先釐清以下幾個盲點:

 

盲點之一,「超徵」與「短收」是一個對比的觀念,對比的基礎是「預算」。預算是財政部國庫署根據經濟情勢和課征效率估算得來,能否達標,取決於經濟活絡與否,或課征效率如何,財政部通常都會傾向保守(因為超徵就可以領獎金?) 所以「超徵」是一個正常現象。

 

但是這個正常現象,經常被誤導為是政府「多賺」的,而且是從人民身上A來的,其實是一個很大的誤解。

 

盲點之二,收入高不一定代表有餘蓄,要看是否為量入為出。拜全球景氣回温之賜,近幾年財政部「斬獲」頗豐,但千萬別誤以為政府可以還財於民了,因為政府常犯「量出為入」的毛病,先編赤字,再去找錢。

 

根據國庫署債務鐘統計,迄107年4月13日,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已達五兆6083億元,距102年12月底的5兆3368億元,四年來舉債增加2715億元,這表示4年來所謂的「超徵」的五千億,不僅被財政赤字吃掉了,而且還多背了近三千億負債,哪有餘力給全民發紅包?

 

一般而言,政府的財源除了税、費之外,主要是靠附屬事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如孶息)等。由於政府(不管何黨執政)總是以壓低(甚至貼補)公用事業費率以討好選民,國營事業虧損累累,各大基金的投資績效更是不忍卒睹,財政部卯起來追税,猶敉不平赤字,還肖想退税,門都没有。

 

鄰近國家或政府如新加坡及港澳,經常傳出給公民退稅發紅包的事實,但有個前提,必須是在財政有盈餘的情況下,才得以施行,台灣有這個條件嗎?

 

比如說,香港財政司長最近宣布,由於財政盈餘創下1380億港元新高,預計撥出4成524億港元,給十八歲以上公民每人派發4000港元。新加坡也出現1438億台幣盈餘,打算拿404億給國民分紅,可謂皆大歡喜。

 

台灣因為國債屢創新高,退稅提案無疑是望梅止渴,更教人不服的是,105年五個國稅局總共編列一點零三億元稅務獎金預算,經統計,委任五職等以下平均可分得七千餘元、薦任六到九職等平均可領一點二萬元,簡任十到十三職等的高官,平均更可分得九點八萬元。

 

公務員履行義務是本分,稅吏分紅和警察開罰單拿獎金一樣,有揩油之嫌,必須廢止。至於退稅,恐怕是你想太多了。

 

※作者為自由評論者

 

關鍵字: 退稅 超徵 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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