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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民事求償 百億大盜楊瑞仁判賠28.6億元

上報快訊/洪翌恒 2018年04月30日 21:40:00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案,台北地院30日判楊瑞仁與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等人需連帶賠償22億4766萬餘元,其餘6億2143萬餘元,則由楊獨自負起賠償責任,仍可上訴。(翻攝自中天新聞)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案,台北地院30日判楊瑞仁與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等人需連帶賠償22億4766萬餘元,其餘6億2143萬餘元,則由楊獨自負起賠償責任,仍可上訴。(翻攝自中天新聞)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破局,造成投資人慘賠。投保中心2017年向法院請求連帶賠償,由於楊瑞仁(已改名為楊博智)等人從未出庭也沒聘請律師,案經法官審理,台北地院30日判他與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日商百尺竿頭負責人樫埜由昭及百尺竿頭公司連帶賠償22億4766萬餘元,其餘6億2143萬餘元,則由楊獨自負起賠償責任,仍可上訴。

 

楊瑞仁在2015年6月開始,直接受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委託,替樂陞操作股票,並在2016年6月於股市開盤前營造買盤強勁的假象,誘使投資人跟進,成功讓樂陞股票跳空漲停;而在同年5月15日,當時許金龍在日商百尺竿頭宣布收購樂陞破局訊息發布前,與楊等人合力連續以高買低賣、相對成交等方式,以人頭帳戶反覆操作股價,導致上萬名投資人損失。

 

其實,早在樂陞案之前,楊瑞仁在1994年就曾犯下當時震驚社會的「國票案」,當時擔任國際票券板橋分公司營業員的他,利用職務之便盜用公司商業本票,再盜蓋國票保證章,1年內成功偽造上千筆假交易與假本票,總面額逾387億元,並冒取102億元的現今炒作股票,直到1995年8月遭到調查後,事跡才終於敗露,楊瑞仁其後遭法院判刑13年,但部分贓款至今下落不明。

 

而在樂陞案中,刑事部分,法院在今年2月2日一審宣判,認為楊瑞仁等人操作股價,不法獲利657萬餘元,但考量楊僅是受託炒股,且已認罪、繳回不法所得320萬元,並配合供出犯罪情節,因此輕判2年,緩刑5年。

 

民事求償部分,投保中心2017年向百尺竿頭、百尺竿頭關係企業也是樂陞大股東「Mega Cloud」、及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提告求償46.299 億元,台北地院也在同年8月全數判准。此外,投保中心另請求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等27人賠償逾39.59億元。

 

投保中心主張,楊瑞仁因涉及操縱股價等侵權行為,依照《證交法》規定也須對受害股民負賠償責任,因此向楊要求負起連帶民事責任、索賠28.89億元。

 

由於楊瑞仁等人從未出庭也沒聘請律師,案經法官審理,台北地院30日判他與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日商百尺竿頭負責人樫埜由昭及百尺竿頭公司連帶賠償22億4766萬餘元,其餘6億2143萬餘元,則由楊獨自負起賠償責任,仍可上訴。至於許金龍及獨董等23人遭求償部分,目前仍在北院審理中。(樂陞案董事長遭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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