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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衛福部增設臨床助理恐是狗急跳牆

陳亮甫 2016年09月18日 07:00:00
近期傳出衛福部計畫修改醫療法,將要另外設置「臨床助理」一職,對醫療人員短缺現象不知是雪中送炭,還是狗急跳牆?(維基百科)

近期傳出衛福部計畫修改醫療法,將要另外設置「臨床助理」一職,對醫療人員短缺現象不知是雪中送炭,還是狗急跳牆?(維基百科)

醫師納入勞基法已經是既成定局,行政院近期決議將在108年9月將受僱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並以勞基法第84-1條維持工作彈性,最高工時將限制為每週78小時。而根據預估,此舉將帶來「1926-2092名住院醫師」或「992-1093名主治醫師」的人力缺口,亟需各種政策的補救。

 

且先不管上述「人力缺口」的真切性(是在「醫療需求成長固定」的預設之下,這本身就很受批評),對於政府與醫院經營者而言,替代性人力的政策已經迫在眉睫。因此除了原先的「專科護理師」持續增補以外,近期又傳出衛福部計畫修改醫療法第58條「醫療機構不得置臨床助理執行醫療業務」的規定,將要另外設置「臨床助理」此一職位。

 

各方最關切的應該還是究竟這「臨床助理」職權範圍為何,和住院醫師有幾分相似?和目前已經取代部分住院醫師工作的專科護理師又有何不同?對此,目前衛福部尚未給出明確說明。其實臨床上住院醫師也經常抱怨有許多行政事務纏身,無法專注於臨床治療或學習,也讓訓練時間過度延長,將一部份的權責下放,未嘗不是好事。如同馬偕醫院院長施壽全所言:「將醫護以外醫事人員,排除成為PA候選者的意見,也完全是本位主義作祟。」

 

然而,單就目前衛福部對外新聞稿的說法,著實引起不少疑慮。在「臨床助理」身分取得方面,目前除了讓國內外醫學生未能通過醫師國考超過三年者報告,也開放國內外中醫、牙醫系學生考取資格,另外擔任專科護理師超過兩年以上者,也有資格至轉任為「臨床助理」。但這樣會不會是另類的「就地合法」呢?

 

講得坦白一些,部分國外醫學系畢業生在台灣,尚未通過醫師國考或「學歷甄試」者,已經在國內許多區域或醫學中心級醫院擔任「萬年實習醫師」,負擔等同於住院醫師的臨床工作,諸如病房第一線值班、刀房助理的角色。此時因為人力缺口推出臨床助理政策,光就招考面來看,最大宗便是將這樣一群人「納編」,如果職權限制寬鬆,等同讓醫院獲取一大批較為廉價的人力,對於住院醫師的勞動環境改善,或是這群臨床助理的待遇可能都不是好事。

 

再者,護理界也擔憂這樣的政策對於專科助理師制度的完善養成,可能有負面的影響。除了目前還曖昧不清的職權劃分之外,竟然還多出一個招考管道是讓專科護理師資歷滿兩年以上者,可以轉任臨床助理。其實專師制度在台灣一直坎坷,國外的專科護理師定位絕非替醫師「做雜事」,但在台灣自始至終都被視為臨床輔助人力,也未形成獨立的培育制度和學程,近年來隨著專科護理師法修正,漸漸放寬專師職權,這門專業有機會漸漸取得大眾的信賴和自主性,如今中途殺出的臨床助理制度,引起不少專業團體擔憂是「治絲益棼」。

 

立法院新的會期即將召開,有風聲是醫療法第58條的修法即將送入國會,但衛福部還有諸多問題必須回答,專科護理師、臨床助理與醫師之間的權責區分為何?有沒有可能設置長期穩健的臨床助理培育學程,而非短暫的就地合法?實際上自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以來,各方皆未對於臨床助理之概念有過深切的討論,新政府應在拋出概念「試水溫」以後,統籌各方疑慮,緩步研擬政策細節,才不會造成醫療環境又一嚴重衝擊。

 

※作者為醫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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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衛福部 臨床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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