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幕】軍公教「主管加給」百億元免稅 政務次長1年就讓國庫少收1397萬

黃驛淵 2018年05月07日 10:55:00
軍公教每月固定入帳的「主管加給」多年來都免繳稅,以政務次長為例,這些免稅的主管加給,1年就讓國庫少收了1397萬2678元。圖為軍公教反年改遊行。(攝影:陳品佑)

軍公教每月固定入帳的「主管加給」多年來都免繳稅,以政務次長為例,這些免稅的主管加給,1年就讓國庫少收了1397萬2678元。圖為軍公教反年改遊行。(攝影:陳品佑)

報稅季,廣大勞工忙報稅,軍公教卻有一筆被當做是固定薪資性質的所得,年年卻可免稅!軍公教每月固定入帳的「主管職務加給」,因財政部解釋認定是「特支費」性質,多年來竟都不必申報所得稅。《上報》調查發現,從政務次長到基層科長,甚至在學校擔任行政職的校長、副校長、大學附設醫院院長、教務長、系主任、處室主任等,按官等、職等高低,每人每年有數萬到近20萬不等的所得免課稅,這筆金額全國軍公教估達百億元。

 

根據全國公務人力資料庫統計,至去年底,我國公務人員(含在公立學校內擔任行政主管職的人員)共34萬9676人,其中領取主管職務加給的就占14.38%,有5萬0283人,若再上一些非主管、卻因應職務需要也領取主管職務加給的公教人員,以及同樣領取主管職務加給的軍人,數量就更多。

 

公務人員主管職務加給級距。(資料來源:行政院)

 

軍人主管職務加給級距。(資料來源:行政院)

 

台灣的官派正副首長薪資主要由本俸與公費組成,公費約占首長薪資一半以上,早年考量軍公教待遇不好,公費可免稅,但1995年《所得稅法》修掉這項不合理的規定,目前官派正副首長所得都必須納稅。不過,官派的政務副部長、也就是政務次長,至今仍與軍公教人員一起同享主管職務加給免稅的福利。

 

政務次長月薪17萬 主管加給每月3萬7

 

以官派副部長(政務次長)為例,因今年起軍公教加薪3%,他們每月薪資(含本俸、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已達17萬2740元,其中「主管職務加給」部分比照公務員「簡任14職等」,每月可固定領到3萬7350元。

 

因此,若不計他們的額外投資、收入,每年薪資所得加上共2.5個月的年終獎金、績效獎金,每人共可年領超過250萬,而光主管職務加給部分,每人每年就有54萬1575元收入可免稅,若進一步以所得稅率級距30%保守計算,每個政務次長每年繳稅竟可省下至少16萬2473元。

 

各部政務次長每月薪資17萬2740元,其中主管加給每月可固定領到3萬7350元。(資料來源:行政院)

 

5月報稅季來臨,但軍公教每月固定入帳的「主管職務加給」,多年來竟都不必申報所得稅。(資料照片)

 

目前民進黨政府有86名政務次長,換言之,這些政務次長每年免稅的主管職務加給收入,等於讓國庫少收了1397萬2678元,而這還未計算其他官等、職等的軍公教主管。內閣知情人士說,全國軍公教這筆免課稅的主管職務加給收入,保守估計總額可能約百億元。

 

如果這不算固定收入 那什麼才算?

 

軍公教這筆被財政部認定為「特支費」的「主管職務加給」,實際上卻是一筆固定收入,且不同職等有不同加給金額;不但每年年終獎金計算的基數包含這筆收入,今年起,民進黨政府替軍公教加薪3%,主管職務加給也跟著調高3%。一名在民進黨政府工作的幕僚直言,「這不算固定收入,那什麼才算固定收入?」

 

以公務人員為例,主管職務加給從委任、委派5職等,到簡任、簡派14職等,共分10職等、7級的支薪金額,因今年軍公教統一加薪3%,最少的加給已從每月3740元增加為3860元,而簡任14職等的次長級官員,主管職務加給也從每月3萬6260元提高為3萬7350元。

 

若以政務次長薪資來看,這筆「免稅」的主管職務加給占次長每月所得的五分之一;常務次長則占比更高,月薪15萬1175元的近四分之一都是免稅的主管職務加給。

 

全國軍公教免課稅的主管職務加給收入,保守估計總額可能高達百億元。(資料照片)

 

至於公立學校部分,主管職務加給則比照公務員免稅。根據《公立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兼任主管人員職務加給表》,大學校長比照簡任14職等,獨立學院校長、大學副校長及大學附設醫院院長比照簡任13職等,以此類推。

 

而國軍部分,現役軍人及上將的主管職務加給,同樣也免稅。下士今年起每月加給有2215元可免稅,中將一級每月則有5萬2990元的收入免稅。

 

事實上,主管職務加給可以免納稅,其實源自於《所得稅法》及財政部早年頒布的3個函釋。

 

根據《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五項規定:「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特支費、實物配給或其代金及房租津貼。公營機構服務人員所領單一薪俸中,包括相當於實物配給及房租津貼部分。」而財政部則在早年分別頒布相關函釋,76年10月5日的台財稅第761187694號函認定,「主管職務加給」性質等同於「特支費」,之後,更用兩函釋(台財稅第760184543號函台財稅第810034297號函)認定,公教軍警人員年終獎金、考績獎金中的「主管職務加給」一樣可免稅。

 

當時財政部主要認為,公務主管人員因職務關係,部分支出並無法檢據核銷,另也有部分人員無法領加班費,因此當年才決定給予免稅優惠。

 

有所得卻沒繳稅 藍綠都曾想廢這條規定

 

對此,藍綠立委歷年來都曾在立法院主張要廢除這個規定,但政府一直無動於衷。2011年,時任國民黨立委的羅淑蕾就曾要求財政部應儘速廢除相關行政函示,維持「有所得有繳稅」的賦稅原則。去年10月,民進黨立委高志鵬進一步提案修改《所得稅法》,主張主管職務加給不得比照特支費免納所得稅,以符合租稅公平。不過,立院至今都未排審過。

 

對於軍公教主管職務加給免稅,一名熟悉政府人事法令的官員認為,這些公部門的主管沒有加班費,又要擔政治責任,這筆主管職務加給免稅,只是鼓勵他們的小福利,若取消恐打擊士氣。

 

但一名民進黨政府的幕僚認為此規定並不合理,他指出,以今年軍公教加薪3%為例,政府必須多花約180億支持,但這筆「主管職務加給」,分明就是固定薪資,根本不是所謂「實報實銷」的特支費,沒有什麼理由還能免稅。

 

【延伸閱讀】
●【政務次長也支持】軍公教「主管加給」應納稅 領多少報多少
●【解析總預算】綠營救選票示好軍公教 加薪3%當大紅包
●【內幕】避免年改議題成選戰相罵本 綠委傾向「軍公教勞」切割處理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