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罪二審判4月 柯建銘呼籲馬:要認罪千萬別上訴 

上報快訊 2018年05月15日 13:39:00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15日經高等法院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對此,柯建銘則表示,高院判決可說是遲來正義,並呼籲馬英九要認罪,千萬不要再上訴,留給台灣憲政體制的最後尊重。(圖片取自柯建銘臉書)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15日經高等法院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對此,柯建銘則表示,高院判決可說是遲來正義,並呼籲馬英九要認罪,千萬不要再上訴,留給台灣憲政體制的最後尊重。(圖片取自柯建銘臉書)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一審時判無罪,15日經高等法院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也因此成為我國第二位被判有罪的卸任元首,對此,柯建銘則表示,高院判決可說是遲來正義,雖判刑僅有4個月與期待有所落差,但對法官判決還是給予肯定。

柯建銘中午受訪時指出,他呼籲馬英九要認罪,千萬不要再上訴,留給台灣憲政體制的最後尊重。

 

柯建銘還說,馬英九是弄權一時、淒涼萬古,他還以「法不阿貴,繩不繞曲,弄權一時,淒涼萬古」為題發出聲明指出,台灣高等法院今日做出深具憲政意義判決,馬英九終於為其毀憲亂政付出代價,正如同《菜根譚》所言:「弄權一時,淒涼萬古」。

 

柯建銘強調,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法治國的概念及憲政體制的維護,不是總統可恣意破壞,這次高院的判決是憲政史上新的里程碑,不亞於憲法法庭,確定憲政體制走向法治國時代,總統沒有任何特權,操作司法,介入政治鬥爭,這是非常重要的事。

 

此外,柯建銘最後還表示,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不斷批評我有進行關說,在此嚴正駁斥絕無此事,更願意支持任何不法關說罪等相關立法,民進黨決心捍衛法律價值,勇於承擔憲法守護者的重責大任!(馬被判有罪,馬辦回應了

 

柯建銘聲明全文:


【法不阿貴 繩不繞曲 弄權一時 淒涼萬古】


臺灣高等法院今日做出深具憲政意義之判決,馬英九終於為其毀憲亂政付出代價,如同《菜根譚》所言:「弄權一時,淒涼萬古」。
 

無論在審理過程或是接受媒體採訪時,本人都一再重申「本案判決的重要性絕對不亞於任何一次憲法法庭」。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要求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其報告案情,指揮檢調系統辦案,監聽立法委員並且進行政治鬥爭,他始終對外宣稱其行為是「守護憲法」,實際上這種行為已是特務治國,更勝兩蔣時期,縱然蔣介石再世,亦不敢如此玩法弄權,若此行徑未受到司法追訴,將使總統成為權力無所節制的獨裁者,前人為了臺灣民主奮鬥的血淚與成果都會付之一炬,因此,檢察官對於馬英九提起公訴,並非是政治追殺,而是為了捍衛憲政體制,守護我們共同努力而來的民主臺灣。
 

高等法院此次判決,無疑是確立民主憲政的里程碑,二審法官深具法律專業與憲法良知,實實令人敬佩。過去司法不受到人民信任,即是因為法官的判決常常因人設事,濫用自由心證,不過,司法體系中,仍有充滿正義感的法律人,體現「法不阿貴,繩不繞曲」的諍言明訓,本次法官無畏壓力,勇敢地跟憲法站在一起,共同對抗侵害民主憲政的巨靈,判決馬英九有罪,讓司法青天重現。
 

二審法院認定馬英九觸犯刑法、通訊保障監察法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三罪,並沒有院際調解權的適用,且人民通訊自由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行政機關不得無故侵害,法官更認為馬英九所稱的「總統機密特權」是臨訟狡辯之詞,因而判決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顯然輕判,但對於捍衛憲政體制卻有一槌定音的效果,確立總統不得假借「行政特權」而恣意侵害「法治國原則」之金科鐵律,此次判決,無疑是臺灣憲政史上最重要的一頁,其意義絕對不亞於任何一次的憲法法庭!
 

馬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不斷批評本人進行關說,本人在此嚴正駁斥絕無此事,更願意支持任何不法關說罪等相關立法,民進黨決心捍衛法律價值,勇於承擔憲法守護者的重責大任!
 
「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是我提起告訴的核心價值,馬英九身為總統,不思福國利民,只在乎政治鬥爭,汲汲營營於權力之中,有如戴上魔戒而無法自拔,在法院判決有罪後,他更該謙恭自省、懺悔前愆,而不是大聲嚷嚷、文過飾非,本人在此呼籲馬英九認罪,留下你那最後僅存的政治人物尊嚴,「萬般帶不去,只有業隨身」,利用卸任後的時間,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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