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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危鬼蝠魟3年16隻被台灣漁民「誤捕」 「沒有學術需求」遭宰殺販售 

上報快訊/趙翊妏 2018年05月23日 13:20:00
一隻瀕危的鬼蝠魟21日纏繞在澎湖新隆興號漁船上。(合成照片/取自龐帥兒臉書、維基百科)

一隻瀕危的鬼蝠魟21日纏繞在澎湖新隆興號漁船上。(合成照片/取自龐帥兒臉書、維基百科)

一隻上千公斤且瀕危的鬼蝠魟21日晚間纏繞在澎湖新隆興號漁船上,傳出船長開價「1000萬」才肯放生,不過事後船長喊冤並無此事。而這3年來,報載捕獲的鬼蝠魟至少有3隻,保育團體更是統計在一個月內有13隻被捕獲,數量相當驚人。漁業署表示,會依據漁業法公告漁民禁捕鬼蝠魟,最快在8月上路。

 

澎湖新隆興號漁船21日晚間7點左右,在鎖港外下錨準被捕小管時,赫然發現水下有一黑影快速游過船身,接著就被漁船繩索勾住,船長陳坤培和外籍漁工費了2小時無法讓這隻1000多公斤的鬼蝠魟脫身,「才要放牠,卻又緊緊勾住,越拉越緊,」索性將鬼蝠魟往港口拖回。只是鬼蝠魟力氣非常大,2公里的路程,足足開了2小時才將牠拖回港口。

 

傳開價1000萬才放生 

 

鬼蝠魟進港後吸引一群民眾圍觀,許多人也在現場直播,讓這樁意外獲得更多人關注。然而在現場卻傳出陳坤培開價1000萬元才肯將鬼蝠魟放生,在網路上被網友抨擊「幹這種事害這麼高調真的超白目」。

 

而鬼蝠魟被捕上岸時已渾身是傷、奄奄一息,在縣府緊急善及民眾自掏腰包動員集資收購的情況下,船家才將鬼蝠魟使出外海,同時委請3位潛水志工下海切斷繩索,在22日凌晨2點多成功將鬼蝠魟放生。

 

事後,被網友稱「冷血」的船長陳坤培出來喊冤,稱根本沒開價「1000萬」,他說當天到達鎖港後,依規定向農漁局報告,並詢問該如何處理魟魚,卻無故遭網友砲轟亂捕保育魚類,坦承「受到很大的冤枉」。

 

根據現場直播的民眾描述,喊價「1000萬」的其實是一名說風涼話紅衣女子,她開玩笑稱「準備1000萬元再來講」,沒想到誤傳成是船長說的。

 

捕獲須一日內通報

 

其實依據現行法令,捕獲鬼蝠魟並非違法。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的公告,為保育我國沿近海域鬼蝠魟資源,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捕獲鬼蝠魟時,應於返港後一日內,填具「鬼蝠魟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並以傳真方式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漁業主管單位、漁業署或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水產資源研究室通報。

 

依據公告,在完成通報後,須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供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後,始得拍賣及利用魚體。違反通報義務者,將核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於2016年7月1日生效。

 

鬼幅魟漁獲管制措施辨別圖(圖片取自漁業署)

 

鬼蝠魟多次被捕上岸 

 

台灣其實陸續有鬼蝠魟遭捕上岸的新聞,例如屏東在2016年1月時,捕獲一隻重約100公斤的鬼蝠魟,漁民發現時花了30分鐘將牠搬移到船上。但鬼蝠魟在被撈上岸不久即死去,漁民便將遺體放回大海,並沒有食用或交易。

 

2017年1月台南沿海也抓到一隻口寬70公分、體盤寬470公分、體盤長213公分、體重600多公斤的鬼蝠魟;漁港所聯絡海洋大學進行學術研究被婉拒。漁民稱,以前捕獲鬼蝠魟,因魚肉不好吃,只取胃部就丟棄魚體。

 

為了保護鬼蝠魟,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2017年共同聲明,表示從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公告實施當月(2016年7月1日至31日)便有13尾大洋型鬼蝠魟遭捕獲,事後更發生漁民於通報後,漁業署指示「沒有學術需求」,因此被當場宰殺販售。

 

聲明指出,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僅規範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員於一天內完成通報,通報後即可拍賣及利用魚體,「對於通報後的目的並不清楚,沒有進一步提出通報管制措施後續的保育或研究、經營管理方向。」

 

聲明表示,以「保育」目的來說,漁民通報後應有交易對象或交易目的的限制,活體與死體也不可同等視之,死亡個體可供生物採樣,但若是活體,則應交由學術單位採樣後,積極進行標示野放,以維持野外易危個體數量。

 

據《中央社》報導,農委會漁業署署長黃鴻燕22日指出,鬼蝠魟時常被誤捕,在海洋委員會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前,會依據漁業法公告漁民禁捕鬼蝠魟,而由於作業時間通常須2個月,推測最快會在8月上路。(啟動管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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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保育 鬼蝠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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