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邱和順的28歲

黃盈嘉 2016年07月15日 15:03:00
民間司改會聲援邱和順行動。(民間司改會提供)

民間司改會聲援邱和順行動。(民間司改會提供)

我今年28歲,28年的歲月,從小娃兒長成大女孩,我念了大學、談了幾場戀愛、服過公職、考上律師,我覺得生命充滿挑戰、無比精彩。邱和順沒有像我一樣的人生,在他28歲那年,也就是在跟我一樣大的年紀,在破案壓力下被犧牲,被警察虐打,入獄,在不見天日的牢裡,被司法糟蹋了28年的歲月,一萬多天,他能做的,就只是在冤屈中數著日子,想辦法讓多病的身體撐下去,然後,不斷地證明自己無罪。

 

日值穀雨,天氣潮濕而悶熱,我前往土城看守所探視邱和順,走入接見室,我見到了阿順,阿順比想像中矮些,他邊喘氣邊擦著汗,一臉不好意思地坐下,我和他中間隔了厚重的玻璃窗,兩邊拿起話筒,通話,我在玻璃上用手寫下自己的名字,他操著台語誠懇的說:「感謝你的支持,辛苦你。」

 

鄭性澤的案子,由檢察官為被告利益聲請再審,法院在鄭性澤死刑定讞10年後,首次傳喚出庭應訊,阿順說他也從廣播上知道了,但是因為在警方刑求時,左耳被打爛了,只要常常聽就會化膿流水,所以沒有辦法常常去聽,我問他對鄭案有沒有什麼想法呢,他說他是放牛班畢業的,不太會講話,但是他靦腆的說,他覺得檢察官很勇敢。沒說出口的,我猜就是心裡也會想,什麼時候這樣的「幸運」,也會降臨於他。

 

鄭案也激勵了邱案律師團的士氣,再審聲請提出去,法院也已經四個多月沒有動靜了,律師們看著鄭案發想著救援阿順可能的選項。在鄭案中,檢察官以台大法醫研究所做的槍戰現場重建鑑定聲請再審,律師隨後也第四次為鄭性澤聲請再審,以司法心理學專家針對鄭性澤偵訊的自白進行分析,做出鄭性澤自白不可採的結論作為再審理由,法官理應要傳喚這些專家證人,以開啟再審的程序。

 

邱和順的筆錄多出於刑求威勢

 

在邱和順的案子裡,同樣也有著關鍵的證人,兩位退休警察的證詞,他們能夠證明,邱和順當時被刑求因而自白的經過,也許,我們同樣能比照鄭案的作法,請專家證人分析供述證據,從邱和順案中那288份胡編亂造,數量驚人的筆錄中,建構出邱和順及其他被告們的性格、受訊問時的環境及應答內容等,以顯示出自白其實是出於刑求的威勢,而非出於自由意志。

 

鄭案與邱案有一個很不同的地方,「在場」與「不在場」。鄭性澤就在案發現場,所以律師團能夠以科學的方式分析現場情形,還原出鄭性澤是不可能對警察開槍的事實,但在邱案中,邱和順自始自終就不在案發現場,他就是憑空被揪來做治安不好的祭品,甚至連遺體及凶器始終未尋獲,反倒沒有辦法比照鄭案,用科學方式去分析當時的狀況,想學著鄭案做邱案,沒有想像中這麼容易,絕對有利的不在場,諷刺的顯得無用武之地。

 

隨著新政府上任,不免會讓人想到特赦,但特赦會是一條路嗎?特赦代表有罪但免刑之執行,也就是邱和順如果是特赦出獄,他還是一位無罪的罪人,沒有道歉,沒有冤獄賠償,但邱和順冤案很明顯是在不公平審判下造成,國家要在非法關押他28年後,拍肩摸頭,一筆勾銷,還要灌輸這是國家對人民的善意。對邱和順而言,這將會是最困難的選擇題,選錯了,犧牲的不是自由,就是正義。

 

冤案是存在的

 

在經過徐自強案、江國慶案、鄭性澤案後,「冤案是存在的」這個觀念,普遍受到大家的接受,基層的努力,好像也終於讓國家機關邁開改革蹣跚的步履,在「自己錯了還怪人」的羅部長下台前,指示檢察總長於最高檢成立「死刑案件救濟審查小組」,對於像邱案這樣,判決死刑確定而未執行,但具重大爭議,將再次主動審核是否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事由,如發現有新事實、新證據,或發現該案認定犯罪事實與所採用證據顯屬不符,而有利於受死刑判決之被告者,應即主動聲請再審或提出非常上訴,民間人權團體予以肯定,但認為審查小組不必自我設限,審核範圍應及於所有死刑案件,以表彰國家對死刑的慎重。

 

探視邱和順的過程,與其說難過,不如說讓人感到焦慮,為他時時刻刻的不自由焦慮。在見到他的瞬間,我不再是一位旁觀者,邱和順變得很立體,雖然邱和順的不自由,邱和順的待決,不是我造成,但我感到良心不安,總是有種感覺,我們越是關注越是吶喊,司法承認錯誤的勇氣就越衰微。

 

我們的司法,投資了很多時間精力,去維護某些事,卻不願去質疑是不是哪裡搞錯了,轉型不正義的司法,堅持著過去的錯判,不斷複製著過去的判決,因為只要因循舊例,不要冒險打臉審判的前人,阻力絕對最小,什麼良心警察的告白,法官根本不往心裡去,因為實話總是太真,讓他們害怕。

 

救援邱和順的行動,從來沒有停止,義務律師們,聚在一起開著腦力激盪的會議,想方設法,找尋各種有利的證據,每周在司改會,也都有邱和順志工團的志工們,討論著邱和順的案情,安排著探視,整理國際聲援信件。

 

邱和順也從來沒有放棄,他對多年來聲援他的支持者說:「雖然我失去了很多,但我也得到了同樣的溫暖」,雖然在牢房裡他被禁止唱歌,他仍自得其樂地寫歌譜曲,他也和我笑罵著司法,談著出獄後想要做的事情,我真喜歡這樣的邱和順,有血有肉有志氣,用力活著,不丟失自己、不放棄生命的邱和順。 (文章轉載自民間司改會網站)

 

※作者為民間司改會專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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