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騙你,但我真的愛你-專訪劉梓潔《真的》

黃衍方 2016年09月17日 09:43:00
《真的》作者劉梓潔(黃衍方攝)

《真的》作者劉梓潔(黃衍方攝)

在以散文與電影《父後七日》受到矚目之後,劉梓潔(1980-)一直在作家與編劇的身份之間遊走。她不僅推出散文集《此時此地》、短篇小說集《親愛的小孩》及《遇見》,更擔任電視劇《徵婚啟事》和《滾石愛情故事》的編劇統籌。

 

 

今年八月,劉梓潔推出了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真的》。故事講述影子寫手陳亮亮受大牌作家仲玲委託撰寫愛情小說,卻意外發現關於她真實身份的秘密。這本結構複雜的小說,故事中的情節虛實難辨,劉梓潔透過這部作品,要向讀者辯證什麼才是「真的」?

 

 

現在,我們就來聽聽劉梓潔聊聊《真的》背後的故事。

 

 

從跋裡我們可以知道,《真的》的靈感是來自於「台積電女博士與美國中情局局長網戀」的新聞,你之前出版的《遇見》和《親愛的小孩》都是短篇小說集,為什麼這次會選擇以長篇小說的形式來處理這個題材?


當初會被這個新聞觸動,其實並不是因為事件本身,而是是對「真假」的質疑,看到受騙的人不認為自己被騙,在他的世界裡什麼都是真的。對「真假」這個議題產生了好奇後,就想到其實我們在寫作的人,不管你在寫劇本,或是在虛構一個小說,我們在做的事情也是一個「假的」事情,但是該思考怎麼把我們「真的」意志跟企圖完全表現在作品裡。

 

 

我覺得「真假」這個問題比較大,如果我只是去把這個網戀事件寫成一部小說的話,是不足以去探究這個事情的,它就會變得好像是一個新聞報導,所以後來決定把它變成一個小說的形式,也用比較長的篇幅、比較複雜一點的結構去處理它。

 


由於主題是在討論「什麼才是真的?」書裡出現許多與「真假」有關的職業,比如影子寫手、詐欺犯、房仲等等,為什麼最後會選擇影子寫手做為主角?


因為我覺得這個影子寫手有點像是在探案,如果這是一個辦案小說的話,她就會變成是一個偵探。她有點半被動半主動,被動的是,她是當初被選上的這個人,主動的是,她知道這裡面可能有一個騙局,於是要去把這個真相找出來。

 

 

我覺得寫作者有時候就是會處在這種半被動半主動的狀態,會有「我被這個故事選中了」的心情,而不是我去選了這個故事,可是當這個故事由「我」來寫的時候,他就勢必要把它發展出自己的樣子。我覺得影子寫手有一種灰色地帶,他是隱身在小說家背後的人、他才是真正在做這件事情的人,可是名利並不歸於他。比起其他職業,我覺得影子寫手會更切合我要寫的主題。

 


我中間也有想過要玩的更兇一點,像是每個章節用不同的主角去做第一人稱。例如第三章一直在敘述騙子的那一大段,我就用比較嘻笑怒罵的方式,藉著比較疏離的書寫觀點,來讓整個故事更活化一點。

 


「我在騙你,但我真的愛你。」這句話是書中詐欺犯的台詞,也是本書的英文副標,你認為以詐欺為前提的愛還算是愛嗎?


我覺得當然不是啊。這句話它本身就有真有假,有「騙」但是又是「真的」,後來我們決定把它放在書腰上面,看起來是很聳動的標題,但你在書裡面找到這句話的時候,會發現它放在一個很狗屁的地方。你看前面還是會以為騙子真的動了真心,可是後來去找到答案之後才知道,它不過就是一種詐騙的手段。

 


乍看就是會被這句話騙了,這是臥底那一類型的影片會有的東西,你去臥底但後來發現你真的愛上了對方,像《色戒》就是這樣的故事嘛,但這個完全不是,只是用這話來吸引更多讀者而已。

 

 

我覺得不只是詐欺犯和被害者他們是一種真假、誠實和欺騙的關係而已,其實作者跟讀者也經常是處於這種關係。讀者他願意信了,這個書對他來講就有說服力。像我們在看那些偶像劇或光怪陸離的八點檔時,就很難被感動。

 

(皇冠提供)


在故事中,出現了許多不同種類的愛情,其中有些在外人看來是相當匪夷所思的,對你而言,理想的愛情該是什麼模樣?我們該用什麼態度來看待愛情這回事?


事實上我刻意的在書中舉很多那種「截彎取直」的案例,就是原本是異性戀,結了婚、又生了小孩,才發現自己是同志,或者一直都是男同志,可是他可以跟他的女生朋友保持很好的友誼等等,藉著很多不同的愛情來問:「那什麼才是真的愛情呢?」其實這些都不重要,不管性別啊、年齡啊、見的到見不到啊,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愛的本質。

 


我們經常會被愛情的外貌所矇騙,我們會看到那是女生在愛女生、男生在愛男生,老少配等等,可是我們都沒有看到什麼才是愛,其實那個愛的動作才是真的,所以對象、年齡、階層等等都不重要,他們之間有沒有愛比較重要,他們之間是不帶任何企圖的,不帶任何除了愛之外的東西。有些很登對的,比如高富帥、白富美結成連理,可是他們如果之間是因為家族或是商業的理由,那他們之間仍然不是愛啊。

 


在這本人物眾多又結構複雜的小說中,感到最難處理的是哪個部份?


我自己寫的時候都不覺得,可是後來讀者還有版權經紀人都跟我說,他們很難找到以前的作品來對比,我想到的是《全面啟動》那個樣子,你以為你從這個夢裡醒來了,可是你其實還在夢境之中。

 


最難處理的就是要把現實世界發生過的事情跟我虛構的事件去做一個區隔。例如說這個博士的案件是真的,然後其他還有各式各樣的詐騙案件,怎麼把這些真實的事件讓它變成小說再重現一次,我覺得是比較困難的。
 

 

我覺得當新聞它變成小說的時候,就應該要被重新再變形一次,好比把它從現實移植到夢境一樣的,去做一次的變形,這個變形並不只是為了炫技而已,而是要給它一個新的意義。我覺得怎麼去進出真實與虛構是比較困難的。
 

 


在小說中使用了很多在電腦裡才會出現的文字形式,如電子郵件、網路對話、系統警告視窗等等,身處在以電腦和手機為主要溝通工具的年代,你覺得會對小說創作帶來什麼影響?


如果就技術上來講,我覺得它可以讓我們處理資料變得更容易,但是它會不會影響到寫作呢?我覺得,除非我現在要寫一個手機發明前的故事,那我當然就可以不受它影響,可是既然我已經要寫當代的東西的話,自然這些東西就會進來,我不可能說我在寫一個2016年的故事,然後還讓裡面的主角用紙筆通信。

 


前陣子我去重看岩井俊二的《情書》,它是二十年前的作品,它出現的時候,我跟它是處在同一個時代的,我十六歲第一次看這部電影的時候,我也是在那個要紙筆寫信,還不會用E-mail的時代。而岩井俊二在今年的新片《被遺忘的新娘》裡,就算要處理這種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支離破碎的愛情,在二十年後他就是用網路交友。

 

 

我覺得小說家應該還是有個使命,能夠紀錄下當代,除非他是要去寫一個日據時代的故事或六零年代的故事,才能去屏除它。

 


現在台灣的讀者似乎對本土創作有些排斥,所以暢銷排行榜上幾乎都是翻譯小說,以現在出版業的狀況,你認為作家在寫作時要先考慮到讀者嗎?


我倒是不會,因為就算你考慮到了,書也不會賣得比較好。我覺得寫是一回事,書賣不賣是一回事,因為讀者買不買書,並不是跟這本書在寫什麼有關。

 


我比較特別一點,我的第一本書《父後七日》,那時候就因為電影的賣座,大眾媒體不斷地在報導,讓那本書很奇蹟似的暢銷。就算殯葬文化、失去親人的經驗、寫親人的死亡這些題材是很通俗易懂的,如果當初沒有電影的話,我相信它就是一本很寂靜的文學書。從它得獎見報到集結出書這中間,其實隔了很長一段時間,裡面收的文章也是我以前寫過的,但是(那些文章)當初寫出來的時候並沒有空前轟動啊。

 


其實書會不會暢銷、或任何東西會不會賣,都是會隨著一個風向。像《屍速列車》,它現在可能變成連你爸爸媽媽都要去看,因為它暢銷到一個程度之後就變一窩蜂了,當初《海角七號》也是,完全不是作者可以決定的。

 


接下來的寫作計畫?


過去幾年我已經積了很多的專欄文章,很久沒有整理出版了,所以下一本應該會先整理散文,然後也累積了一些跟旅行相關的文章,介於遊記和雜文之間的,我第二本書《此時此地》就是這個類型。

 


由你擔任編劇統籌的電視劇《徵婚啟事》和《滾石愛情故事》都獲得很好的評價,未來會再從事電視或電影工作嗎?


電視短期內沒有,電影我一直都有啊,但是因為電影製作的時間比較長一點,也比較複雜一點,也許我只是在裡面當一個類似像顧問或是改稿這樣的工作,現在有的在前置、有的在籌備要拍,但是它拍完之後到上映又很難講,也許後拍的先上了也不一定。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