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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政府真的「放生幼照體制」嗎

張廖萬堅 2018年06月06日 00:00:00
台灣的幼照體系還未臻完美,仍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只是目前大眾批判的焦點似乎都無法切中核心。(攝影:李隆揆)

台灣的幼照體系還未臻完美,仍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只是目前大眾批判的焦點似乎都無法切中核心。(攝影:李隆揆)

知名「網紅」之前批評蔡英文總統捐款100萬美金給WHO投入伊波拉病毒研究,稱員工有兩個孩子抽不到公立托嬰中心,送私托一個月就要3萬元,怎麼負擔的起;另外一位「教養專家」則在臉書批評政府投資海地政府45億元蓋電廠,卻不把錢投注於國內幼照環境的改善。所以我國政府真的什麼都沒做嗎?答案顯然不是如此。

 

立法院在今年5月29日三讀通過《幼照法》,在本次《幼照法》的修法中,除了針對有不當管教、違規情事的幼兒園加強懲處,並課與園方罰則外,也要求幼兒園的收費資訊公開;此外若曾有不當管教、虐童等狀況,更必須公開相關訊息。

 

另一方面,為增加幼托設施的供給,相關設備符合幼兒園的標準下,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場所辦理幼兒園者,得繼續適用原建築物使用類組,不受建築法第73條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規定之限制;同時開放政府、公司、非政府組織設置「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希望納入企業的力量,減緩員工(家長)們的壓力。

 

而教育部及行政院也提出「擴大教保公共化計畫」及「準公共化幼兒園計畫」,藉由增加平價教保服務的提供,希望有效緩解家長們的經濟負擔。而在經費支出部份,衛福部107年度準公共化補助25.03億加上育兒津貼63.82億,共88.85億元,到109年度以後,則高達143.84億,至於教育部107年度公共化補助5億,準公共化補助19億,年度總經費24億元,但到了109年度以後,公共化補助27億,準公共化補助93億,再加上108年度實施的育兒津貼55億元,109年度以後將升高至119億,兩者相加的經費將高達382.84億

 

當然,台灣的幼照體系還未臻完美,仍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只是目前大眾批判的焦點似乎都無法切中核心。

 

公幼數量尚嫌不足

 

最近常聽到辦公室內一位年輕助理在抱怨公立幼兒園過少,小朋友得送去私幼,「幾千個人排隊,怎麼算都不可能排進去」,像這樣的感嘆絕非少數,目前全台公立幼兒園總數約2041校(106學年度統計),以台中來說有175校,聽起來很多,但實際上有就讀幼兒園需求的幼生總數為77619人,能進入公幼的幼生數僅15940人,大概20%,也難怪服務處時常接獲陳情,希望能夠安排子女進入公幼就讀,但在師生比的限制下,除非增加公幼數量,否則不可能插班。

 

為何家長希望將孩子送到公幼而非私幼?最簡單的理由是「收費」,公幼的收費公開透明,且相較於私幼便宜許多,公幼平均學費每月平均為3千元(各地方政府自訂,約在3~4千之間),而私幼則在7千~2萬元之間,對忙於工作養家的雙薪年輕父母們而言,再也沒有比這更吸引人的。

 

但部分優質私幼相對精緻的教學環境與更多元化的學習歷程,在幼教體系中仍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如何平衡公幼、私幼、非營利幼兒園與職場托育的數量,除了市場機制外,也有賴後續政策的推行與民眾對政策的理解。

 

2歲專班與補助空窗期

 

按照現行法規,嬰幼兒在滿2歲後就是屬於幼兒園的範疇,雖然大多數托嬰中心仍可收托,但對於家長而言,這卻意味著中央補助不再,必須為孩子找到合適的幼兒園送托才能領得教育部的補助。

 

然而現況如何呢?台中市公立幼兒園的2歲專班今年招生人數僅101人,而2~3歲的孩子就讀幼兒園有著比3歲以上孩子更嚴格的師生比(2~3歲師生比為1:8,3~6歲為1:15),也就是無法混齡同班,這樣的機制造成2歲專班的數量難以增加,進而創造了補助的空窗期。

 

除此之外,2歲專班的不足同時也影響到了公立托嬰中心的收托,意即原本是為0~2歲所安排的托育機構,因為年滿2歲的孩子無法進入2歲專班,必須續留托嬰中心,以致中心可收托員額減少,排擠了真正需要的孩子們入托。另一方面,目前除對家長們發放托育津貼外,對於托嬰中心亦有所補助,2歲專班的短缺也進而影響了政府補助的政策效果,使得中心雖領取補助,卻無法處理政府希望解決的「0~2歲托育」。

 

考量到少子化的危機,如何降低年輕父母的生育成本是一大關鍵,而政府資源挹注本應有助於政策目的,因此如何讓托育補助達到其最大效益,成了目前至關緊要的課題。

 

政策多管齊下解決問題

 

面對前述問題,除了既有的大班免學費政策之外,教育部從106年開始推動「擴大教保公共化計畫」,預計在111年之前開設2247個班,屆時將有6萬249個孩子可以享受到幼兒園的平價教保服務。此外,行政院也在今年5月推出「準公共化幼兒園計畫」,預計明年就要提供7萬9462個名額、累計至111年,要推出21萬9801的平價教保服務的名額,目的就是希望能推展平價教保服務、有效減輕家長負擔。

 

量提升了,質也要跟進,部分幼兒園為人詬病的品質不佳或違規問題,在這次《幼照法》中,也加入了政府教保資訊網應公開幼兒園遭處分的情況,一方面讓家長選擇幼兒園時,可以知道該園過往的服務品質,一方面也加強幼兒園的約束力,期望平價幼兒園的質量能夠並進,讓家長能安心的把孩子送到幼兒園就讀。

 

我們必須再次理解修法永遠只是第一步,後續行政院方的政策如何讓體制運作符合法的精神,並真正解決家長們在幼照體系所遇到的問題、重拾對體制的信任,才算是完成少子化對策。在這個過程中,失去理性的謾罵與多餘的政治口水,只會模糊焦點,既無助於幼托環境的改善,亦無助於政策執行的修正,唯有冷靜地思考、確實地執行,才能真正協助家長與孩子。

 

※作者為現任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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