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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重罪若成立 孫安佐永不得入境美國

上報快訊/趙翊妏 2018年06月07日 09:23:00
孫安佐為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屬於聯邦重罪,罪名若成立,永遠不得再入境美國。(圖片取自狄鶯臉書)

孫安佐為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屬於聯邦重罪,罪名若成立,永遠不得再入境美國。(圖片取自狄鶯臉書)

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在美國涉恐怖威脅,美國賓州檢方宣布,此案已由地方移轉至聯邦,並以持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等罪名起訴孫安佐。由於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屬於聯邦重罪,罪名若成立,孫安佐被遞解出境後,將永遠不得再入境美國。

 

美國賓州檢方在台灣時間7日凌晨舉行記者會,宣布孫安佐涉及的恐怖威脅已從地方轉移至聯邦。聯邦檢察官麥史文指出,孫安佐聲稱向校園開槍只是玩笑話,但任何人做出這種威脅,執法單位都必須嚴肅以待,並調查一切線索,執法機關致力運用一切力量防止攻擊發生,「我們必須讓孩童與社會免於受到傷害。」

 

麥史文表示,日前孫安佐認罪恐怖威脅,遭法院判處4至23個月徒刑,並在當庭獲得假釋。不過麥史文也說,孫安佐被指控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持有彈藥,屬於聯邦重罪,若遭定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在孫安佐遞解出境後,將永遠不得入境美國。

 

孫安佐辯護律師凱勒4日時曾提到,根據檢方協議,若聯邦機關決定將孫安佐遞解出境,孫安佐不會抗告,將自願離開美國。

 

此外,聯邦當局透露,6日對孫佐提出控罪,將展開30天調查,並起草起訴書,這段期間仍可以提出額外指控。(孫安佐認罪後轉至移民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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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孫安佐 恐怖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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