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將擬定法案,禁止拍攝以色列士兵執勤畫面。圖為齋戒月時,耶路撒冷以軍制伏一名巴勒斯坦人。(攝影:李隆揆)
以色列17日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媒體和民眾自由拍攝執勤中的以色列士兵,劍指以國與巴人「互動緊密」的人權團體。
2016年人權組織「以色列佔領區人權訊息中心」(B’Tselem)上傳一段影片,內容約旦河西岸地區(West Bank)一名以色列士兵,射殺一名已遭同袍槍擊的巴勒斯坦持刀青年。
這一隻影片事後引發國際社會譴責,以色列軍事法庭將這名義務役士官判處「過失殺人罪」(manslaughter)。此判決結果再度引起以色列左右派意見嚴重分歧。前者主張這名士兵不僅是過失殺人,後者認為應對「保家衛國」的行動予以特赦。
提案的右派民族主義政黨「以色列是我們的家園」(Yisrael Beitenu party)擬定拍攝或出版「意圖傷害以色列士兵士氣或居住地者」,最高可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是意圖傷害「國家安全」,則可以將刑期提高至10年。
以色列部長級立法委員會(Ministerial Committee for Legislation)17日通過該法案,接下來將進入以國國會進行三讀表決。
「以色列是我們的家園」的黨主席兼以色列國防部長的李伯曼 (Avigdor Lieberman)肯定委員會通過此案,並稱以色列士兵一直遭到仇以者,以及恐怖主義支持者的持續攻擊,不斷詆毀以軍。
李伯曼表示:「我們將結束這一切。」
巴勒斯坦資訊部副部長艾塔(Fayez Abu Aitta)批以色列此舉,是企圖掩蓋以兵傷害巴人的罪行。他說:「這是讓以色列士兵騰出雙手,繼續犯下更多傷害人的事。」
《路透》(Reuters)報導,以國擬定此法案,即是瞄準包括「反以色列漢親巴勒斯坦」,包括「以色列佔領區人權訊息中心」在內、「整天靠近以色列士兵,等待可以被片面報導、毀謗以軍的行動發生。」的組織。
但是「以色列佔領區人權訊息中心」對此法案則不以為然。發言人格魯茲(Amit Gilutz)說:「若是佔領(occupation)行動讓以色列政府感到尷尬,那麼政府應立即停止。無論這個法案多沒荒謬,我們還是會將佔領的實際情況紀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