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日下午,公布201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休假共有115天。(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日下午發出新聞稿,公布201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休假共有115天,其中包含春節、清明節、端午節共6個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
人事總處表示,行政院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201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共115日。
其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6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9日、228和平紀念日4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3日及國慶日4日等。
人事總處指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如果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周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人事總處說,2019年2月7日農曆初三適逢星期四,依上開規定,調整2月8日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周的星期六,也就是1月26日補行上班。但因1月26日為108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及2月16日又要辦理大學術科美術組考試,因此改為1月19日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此外,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民間企業人員放假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勞動部的規定辦理。(嘉義縣下午2度地牛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