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部落】礦下安全要保障 環團要求速審《礦業法》

上報快訊/趙翊妏 2018年07月03日 12:46:00
環團今舉行記者會,要求立委速審《礦業法》。(攝影:葉信菉)

環團今舉行記者會,要求立委速審《礦業法》。(攝影:葉信菉)

立法院5月底正式會期前將礦業法修正案審查完成,但部分條文涉及原民權益仍待協商。環團3日舉行記者會,表示要向原住民立委要求承諾完成修法納入開採中礦場補做《原基法》21條所要求諮商取得部落同意重點訴求,同時也當面拜會此案的召委原民立委廖國棟,要求利用會期剩餘時間,儘速積極處理定案,以搶救礦下部落。

 

「礦下安全要保障,礦業法不拖延」,環團今在記者會高呼口號,要求速審《礦業法》。環團表示,尊重原住民的話,他們提出的要求其實很簡單,「為什麼都做不到?」痛批官官相護、官商勾結,「哪一個真正在表態的?」

 

環團指出,蔡英文總統去年6月24日在頒發齊柏林導演褒揚令時提出礦業改革的承諾,其中以礦業法的革新修正為核心,迄今已屆一整年。深受嚴重傾向罔顧環境安全不當開礦,侵害當地住民權益的礦業法之害,以花蓮亞泥礦下太魯閣族部落為代表的礦下住民,莫不期待能夠早日通過作為礦業改革標竿的革新進步版《礦業法》。

 

環團在記者會高喊「礦下安全要保障,礦業法不拖延」。(攝影:葉信菉)

 

而在朝野立委的努力下,已於5月底第五會期的正式會期結束前送出經濟委員會,關心本案的團體人士以自6月11日起召開維持約一個月的臨時會,能夠通過進步版本的《礦業法》,告慰齊柏林導演在天之靈,還給台灣山林及其中部落一個公平正義,解除其生活環境及生命財產所受到的威脅。

 

環團指出,目前全台202個現存礦區中,有161個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既有礦場是否明文規定需踐行《原基法》21條,是《礦業法》修法成功與否的重要指標。《原基法》21條規範對象是「開發行為」,也就是持續進行開採行為的礦場,必須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否則必須停止該項行為。然而,現有核准持續開採中礦區,皆沒有踐行《原基法》規定。

 

「因此,要求開採中礦場補行《原基法》21條所要求諮商取得部落同意,是本次礦業修法改革成功指標中的指標。」

 

環團說,此部分目前行政部門並不支持,但包括執政黨在內立委提案支持(草案第九十四條林淑芬等委員提案修正),成為本次礦業法修正最具爭議的爭點。此時,正是原住民族立委站在原住民族立場,展現態度的時候,更有利的是,擔任經濟委員會召委,負責本案的廖國棟委員,正是身為原住民籍,若能積極處理,可以發揮關鍵作用。

 

環團指出,目前全台202個現存礦區中,有161個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既有礦場是否明文規定需踐行《原基法》21條,是礦業修法成功與否的重要指標。(攝影:葉信菉)

 

環團不滿地說,亞泥花蓮礦區長期霸凌當地太魯閣族部落,已成為蔡英文總統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指標性案例。就在去年蔡英文總統承諾礦業改革,《礦業法》展開修正之時,經濟部居然先行核准亞泥礦權展延20年,並以展延為舊權延續,非增新權,作出不必踐行原基法的行政裁量,其曲解法律的謬誤,已經監察院糾正在案。

 

環團又說,行政部門悍然不顧,居然在礦業法改革中,試圖阻撓這最重要的修法訴求。若此訴求未能通過,亞泥及所有仍持續開採中的礦場,得以繼續「依法」高姿態霸凌、不尊重部落及《原基法》,礦下部落安全繼續受威脅。

 

環團重申,他們要求原民立委承諾納入開採中礦場需於一定期限內踐行諮商同意,屆期未取得同意,勒令停止開採行為,並共同督促、配合廖國棟召委立即協商處理,就此要點獲致共識,其餘提案訴求並列不強求,避免橫生枝節再拖延,以利儘速定案通過。「若能積極處理完成,下會期初期即可送院會直接二三讀或表決通過,避免受到預算審查干擾而繼續延宕,礦下部落繼續受苦!」(礦業法不容立委再拖延

 

去年蔡英文總統承諾礦業改革,礦業法展開修正之時,經濟部居然先行核准亞泥礦權展延20年。(攝影:葉信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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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礦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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