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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吳茂昆】 新監委蔡崇義、王幼玲有意見 認為未必涉圖利

上報快訊 2018年07月03日 19:11:00
吳茂昆雖遭監察院全數監委以具名方式通過彈劾案,但監委蔡崇義(右)、王幼玲表示雖同意彈劾,但持有不同意部分理由。(攝影:李隆揆)

吳茂昆雖遭監察院全數監委以具名方式通過彈劾案,但監委蔡崇義(右)、王幼玲表示雖同意彈劾,但持有不同意部分理由。(攝影:李隆揆)

監察院首度記名彈劾通過前東華大學校長吳茂昆,雖然監委林雅鋒說,這次創下新紀錄。但彈劾記者會後,監委蔡崇義、王幼玲「踢館」,表示雖然同意彈劾,但持有不同意部分理由。

 

監察院3日上午召開審查會,13票監委全數同意彈劾通過吳茂昆。彈劾會主席由林雅鋒擔任主席,提案委員高鳳仙、楊美鈴出席的彈劾案說明記者會,監察院工作人員還在現場發送一份「協同意見書」給記者。

 

王、蔡等監委提出的協同意見書。(攝影:李隆揆)

 

林雅鋒說,這次彈劾案審查,是監察院6月份修正監察法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二項之後的第一件彈劾案,修正案原則上採不記名投票彈劾,但若彈劾案屬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者,得經審查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以記名投票表決。

協同意見書指出,吳茂昆104年8月未經學校同意,即將專利轉讓給師沛恩,雖然吳宣稱係因申請國際專利時間緊迫的權益措施,但事後亦未見任何補正程序,核有違失。然而吳茂昆與翁慶豐教授之聲明,均強調「係為東華大學而為,絕未圖個人私利」,且依據萬國法律事務所文件與東華大學「專利及技術轉讓委員會」之紀錄,顯示師沛恩有將研發成果轉讓學校之意圖,足見吳茂昆之說法「尚非無因」。

 

意見書指出,目前案件是否已轉回東華大學,未見相關調查,調查報告對吳茂昆之答辯,也未再進一步查證,因而令人無從判斷。「我們認為調查程序並不周延,若逕為指稱,恐失之武斷。」

 

五名監委持不同看法。(攝影:李隆揆)

 

不過,記者會才開完,監委蔡崇義、王幼玲表示雖同意彈劾吳茂昆,但持有不同意部分理由。(白綠對決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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