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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二戰軍刀砍殺憲兵凶嫌呂軍億 二審改判6年8月

上報快訊/陳亭蓉 2018年07月05日 15:15:00
偷軍刀砍傷憲兵案,高等法院考量竊盜與毀損部分呂嫌已和軍史館和解,5日宣判裁定減刑為6年8月徒刑。圖為嫌犯呂軍億。(攝影:李隆揆)

偷軍刀砍傷憲兵案,高等法院考量竊盜與毀損部分呂嫌已和軍史館和解,5日宣判裁定減刑為6年8月徒刑。圖為嫌犯呂軍億。(攝影:李隆揆)

因為不滿蔡英文總統親日,51歲男子呂軍億去年8月到國軍歷史博物館偷走日本軍刀後,闖入總統府砍傷周姓憲兵右頸。事後更被查出在絕筆信中寫下要殺蔡英文。一審呂依殺人未遂等罪遭判7年重刑。高等法院考量竊盜與毀損部分呂嫌已和軍史館和解,5日宣判裁定呂嫌減刑為6年8個月,全案可再上訴。

 

此案發生在去年8月18日,凶嫌呂軍億犯案前,先到五金行購買榔頭和手套,之後步行至軍史館2樓展示廳,敲破櫥櫃偷走二戰日本軍刀,行竊完後,走向總統府翻越矮牆闖入,之後還砍傷周姓站哨憲兵右頸等處,隨後,即被其他憲兵合力壓制,還在背包內搜出一面五星旗。

 

事後,呂被查出留下的絕筆信中,不僅強調自己「死得起」,還提到要「殺蔡」(指蔡英文),並希望早日完成中國統一。

 

ㄧ審時,本案將呂嫌判刑7年徒刑,高院5日表示,由於呂嫌已和軍史館和解,減去竊盜與毀損罪刑度,現以攜帶凶器竊盜罪、殺人未遂罪論罪,故改判呂嫌6年8個月。

 

高院解釋,至於殺人未遂部分,呂嫌是先管制區砍憲兵1刀,後來又在階梯上再揮刀,認為是接續行為,此部分刑度不變。

 

高院指出,宣判前,法官詢問嫌犯呂軍億是否到庭,但在押呂嫌因不想聽判,最後宣判日呂嫌與告訴人周姓憲兵,5日宣判時均未到庭。

 

高院指出,法官在6月召開過辯結庭,呂軍億在庭中曾強調,自己沒有意圖砍殺周姓憲兵,當時他只是想要進去總統府升五星旗,甚至還一直喊著「拜託,請讓開」。呂嫌表示,後來正要衝上2樓階梯時,當時碰到周姓憲兵手持步槍正好擋住,因呂嫌要掙脫,加上周姓憲兵有拉槍機的動作,才在扭打拉扯下,不小心砍到周姓憲兵的頸部,呂嫌向法官稱,自己絕無殺人犯意。

 

不過,檢方指控呂嫌說詞不實,並表示,呂嫌當時明知道此軍刀有歷史意義,為殺人工具,特地偷來作案,且在絕筆信中揚言要殺蔡英文。周姓憲兵只是依法執行職務,呂嫌竟砍傷他的頸部。

 

所以檢方認為,從呂嫌總統府行凶、具殺人犯意,也未和被害人和解等狀況下,高院應判呂嫌更重刑度。

 

此外,已退伍周姓憲兵表示,脖子因被砍而留下疤痕、右耳麻痺,不過聽力沒有受損,對呂軍億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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