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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核四與蘭嶼核廢的轉型正義在哪裡

林瑞珠 2018年07月10日 00:00:00
台電允諾蘭嶼居民要將10萬桶核廢的遷移時程一再跳票,2015年還遭原能會開罰1000萬元。(維基百科)

台電允諾蘭嶼居民要將10萬桶核廢的遷移時程一再跳票,2015年還遭原能會開罰1000萬元。(維基百科)

7月4日凌晨,新聞畫面傳來第一批核四燃料棒80束共八個貨櫃運抵基隆港港口碼頭,全數吊掛上船運回美國原廠全球核燃料公司,接下來三年,廠內的一千多束核燃料棒,預計2020年底前全數運出,歷經反核四30餘年的風風雨雨,此舉宣告核四確定走入歷史。

 

這個畫面看在反核人士的眼裡,總有那麼一點激動。然而,核燃料運出能就此了結嗎?核四呆帳該如何清算?還有,與反核四差不多同時展開的蘭嶼反核廢運動,達悟族人為了抗議蘭嶼核廢貯存場被挖了23條壕溝填入來自台灣的10萬桶低階核廢,展開「驅逐惡靈」的抗爭行動,同樣長達30餘年,至今卻無法運出,這蘭嶼核廢的轉型正義是否遙遙無期?

 

清查核四弊端

 

依照台電的規劃,核四廠的1744束核燃料棒將由原廠進行運送跟拆解,並進行異地保存,未來找到合適的買家後,就可以轉售。

 

事已至此,應是最可接受的結局,但核四是怎樣一個吸金燒錢的怪獸,該到了徹底清查釐清的時候了吧。根據紀錄,核四廠在興建的過程中,台電及各級主管機關在15年內被監察院共同糾正了6次,彈劾2次。 010年8月27日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還載明 :

 

1、臺電公司未依規定逕自核准核四廠千餘項變更設計,並無視原能會之要求改正及裁罰,仍執意續辦變更設計,輕忽核能安全,核有未當。

 

2、臺電公司未依核四廠1號機設計圖說及相關規範,確實監督承商敷設纜線並落實檢驗,致因部分纜線過近或交雜,造成儀控信號易遭干擾,虛耗近年重新整線及測試,影響試運轉等後續期程及徒增營運成本,顯有疏失。

 

台電一個國營企業,何以無視於核能監督主管機之要求改正及裁罰?又何以縱容下游承包商不按圖施作,以至影響試運轉等後續期程並徒增營運成本?這些都應該是清算的時候了吧。

 

民主國家的政治人物應該負起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興建核四廠花了3000億,做決策的歷屆總統、行政院長、經濟部長、台電董事長、總經理都應該釐清責任,具體咎責。但台灣政治的問題是行政裁量權無比大,卻不用為錯誤的決策負責,更難苛以刑責及任何罰責,才會讓這些官員這麼囂張。從核四一案開始,是否該思考如何讓政治人物落實其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

 

此外,關於包商的疏失,應要求進廠檢查核四,釐清核四的弊案與責任,針對包商無法如期完工,延宕期程,致使預算追加,這些損失為何台電沒有索賠?是否有官商勾結、人謀不臧的情勢,該是一一追究的時候吧。

 

對於核燃料棒運出,一些擁核人士不斷操作台電會破產,人民要買單來恐嚇台灣人民,我不想理會那些末日狂徒的叫囂。

 

但我要說,如果核四廠3千萬資產歸零,如果台電馬上有經營危機,那就讓台電倒閉吧,剛好可以消滅這個擁電自重的能源大怪獸,恰是重整台灣能源政策的轉機,不然台電仍然會是誰都不怕的台灣唯一永遠執政黨。

 

最後,我要對林義雄先生致上我的敬意,讓核四走入歷史,為此付出的人很多,但沒有反核前輩林義雄的付出,絕沒有今天,要不是2014年四月他排除眾議而絕食,核四不會停建,當有一些人因為他的舉動受到矚目而批評他搞英雄主義之時,他仍持續他的堅持與行動,果真贏了這一仗。說林義雄是英雄,那是當然,我更要說的是,他是個具備智慧與勇氣的行動者。

 

蘭嶼反核廢之轉型正義遙遙無期

 

至於同樣反核三十幾年的蘭嶼,即便去年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已經提出「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報告」,還原歷史,確定當初設置核廢料貯存場時,達悟族人事前不知情,政府對達悟族人有補償的責任。但核廢何時能遷出,卻在未定之天。

 

實則,台電允諾蘭嶼居民要將10萬桶核廢的遷移時程一再跳票,2015年還遭原能會開罰1000萬元。不過這點錢對掌握台灣最大宗能源採購的台電而言不痛不癢。

 

針對蘭嶼核廢,去年台電似乎釋出善意,規劃10萬桶核廢將先全運回本島3座核電廠,船運準備5年、遷移4年,預計最快2026年完成遷移,2030年完成蘭嶼核廢貯存場除役,將土地還給蘭嶼人民。但這個決議卻受到輸出低階核廢到蘭嶼的三個地方政府反對。 

 

物歸原處,本來是理所當然的事,更何況是從你家丟到我家的垃圾。台電也證實說了,蘭嶼貯存場90%核廢來自3個核電廠,更何況,目前台電核電廠所建置的低階核廢室內貯存場, 都有更為先進的安全設施,相當高級,較利於輻射防護,並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回運的核廢。

 

其餘10%如醫療等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原本就屬原能會龍潭核能研究所的職責範圍,所以會回歸桃園龍潭核能研究所存放。

 

世界上沒有那個國家用室外壕溝來貯存低階核廢料,台灣政府這樣對待蘭嶼原住民達悟族實在太不人道,太不公義。我們這些使用過核電的台灣人民,不管是核電廠或核研所所在地的核廢輸出三縣市,或他縣市居民,應該設身處地的為蘭嶼居民想一想,我的清靜家園何以讓外來政權強倒劇毒核廢垃圾! 如果這樣的行為可以接受,哪有一天台灣真的弱弊了,難道周邊強國可以理所當然加以欺凌,把所以廢棄物往台灣輸出?

 

事實上,這種事情已經在發生,根據報載,今年1至5月,從英國出口至我國的廢塑膠量約1.47萬公噸,相較去年同時期0.60萬公噸成長2.46倍,環保署官員竟還無恥厚顏的澄清說非外傳的10倍。除了英國的塑膠,還不知有多少廢棄物輸台哩。

 

台灣人欺騙蘭嶼人不分藍綠,1980年代國民黨用罐頭工廠欺騙蘭嶼居民是蓋罐頭工廠,1999年陳水扁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身分到蘭嶼,提出與原住民新夥伴關係政見,並答應將核廢料遷出蘭嶼,但在任八年仍跳票,即使2007年12月展開檢整重裝作業,並於2011年11月底全部完成,但是這些核廢料還是放在臨海潮濕且有鹽分侵蝕危機的壕溝裡,貯存環境並未改善。

 

台灣政府與台灣人民應深刻反省對待原住民的態度,我可以理解核設施所在的三縣居民不願承載加重,但蘭嶼的低階核廢與現存在核電廠裡頭的用過燃料棒高階核廢相較,毒性九牛一毛,但這一毛的毒性對蘭嶼人來說,卻是不可承受之輕,更何況那是台灣大島丟到小島蘭嶼的劇毒垃圾,理有這樣強加之理!

 

對於反對蘭嶼核廢遷回一事,最該咎責的就是核子設施所在地的三縣地方首長,身為地方首長理應更有遠見,加強縣民溝通,以達成基本的道義責任才對,如果昧於現實,一昧的討好選民,而讓縣民與之陷入不義,對於台灣內部的和解只會產生負面作用,讓彼此歧見加深,無助解決問題。

 

我們口口聲聲呼籲政府落實轉型正義,如果連發生在當代的核電轉型正義,蘭嶼核廢的轉型正義都拒絕,那還奢求什麼上一代台灣人受迫者的轉型正義呢。

 

※作者為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召集人

關鍵字: 核四 核廢料 蘭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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