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確定廢除 法務部:少了1個實質多了20個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21日 18:15:00
特偵組確定在2017年1月1日走入歷史,法務部晚間發聲明表示,全台檢察官人力雖形式上少了一個特偵組,但實質上卻是多了二十個特偵組。(攝影:李昆翰)

特偵組確定在2017年1月1日走入歷史,法務部晚間發聲明表示,全台檢察官人力雖形式上少了一個特偵組,但實質上卻是多了二十個特偵組。(攝影:李昆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上午初審通過「法院組織法刪除第63條之1」,也代表2007年4月成立的特偵組將在2017年1月1日正式廢除。法務部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已積極研議,原特偵組業務移由地檢署的相關配套措施,據統計全台各檢察官人力,雖形式上少了一個特偵組,但實質上卻是多了二十個特偵組。

 

法務部最新聲明指出,截至105年8月最高檢統計,特偵組尚有3件特偵案結未結,將以現有特偵組檢察官7人為主(其中一人為最高檢檢察官兼主任),其餘6人將回歸各一、二審檢察署,但仍可借重其長才,偵辦偵查組未結案件,未來也將由各地檢署配套銜接原特偵組之案件及業務,無縫接軌,全力打擊重大貪瀆等案件。

 

在辦案人力方面,法務部表示,目前各地檢署與特偵組功能相似得黑金專組(股)檢察官約有200人,如臺北、士林地檢目前各有16人,新北地檢有14人、桃園地檢有13人、彰化地檢有7人、臺南地檢有8人、高雄地檢有10人等,加上過去幾任曾借調至特偵組辦案而早已歸建各地檢署之成員,雖然形式上少了一個特偵組,實質上卻是多了二十個「特偵組」。

 

法務部提到,特偵組原辦理在海外犯罪所得之扣押、沒收案件,未來將移轉由轄區檢察官(含歸建後之原特偵組檢察官)繼續辦理,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亦將協助此業務之轉接及對國外之連繫。現任國際及兩岸司司長蔡秋明數年前也曾在特偵組負責對國外拉法葉、汪傳浦等案扣押財產的連繫作業,對於此部分業務嫻熟無虞。

 

法務部強調,特偵組任務雖然隨時空轉變而調整,但打擊貪瀆及重大犯罪,是政府不變決心。修法可使我國刑事訴訟程序運作回歸常軌,亦藉此強化地檢署之追訴犯罪品質及上級審法律審查功能,必能增進人民對檢察官之信賴。(魏瑾筠/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