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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偵結】北檢提五大罪狀指控背信侵占 蔡正元駁斥

上報快訊 2018年07月10日 12:51:00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檢方認定前立委蔡正元涉背信,侵占阿波羅公司資金,蔡正元對此駁斥檢方指控。資料照片。(攝影:葉信菉)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檢方認定前立委蔡正元涉背信,侵占阿波羅公司資金,蔡正元對此駁斥檢方指控。資料照片。(攝影:葉信菉)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10日上午起訴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等6人。蔡正元對檢方中影案五大罪狀提出駁斥,並強調自己沒有侵占背信及洗錢防制等問題。

 

北檢10日偵查「三中交易案」,認定前立委蔡正元涉背信,侵占阿波羅公司資金,將蔡正元夫婦及岳父等3人,依業務侵占、洗錢等罪起訴,請求量處適當之刑,對此,蔡正元就檢方偵辦方向,包含:背信侵占中影公司減資款、背信侵占阿波羅公司資金、背信侵占領航基金會、及違反《商業會計法》71條、洪菱霙、洪信行列共同被告,提出反駁,其聲明內容如下:

 

背信侵占中影公司減資款部分:

 

1、台北地檢署已作過不起訴處分

 

2、羈押被告蔡正元的事由不是背信侵占中影公司減資款

 

3、偵訊過程及內容也無關中影公司減資款

 

4、本指控僅存在於對媒體發布的訊息

 

背信侵占阿波羅公司資金部分:

 

1、阿波羅公司百分之百股權都是被告蔡正元一人所有,蔡正元從阿波羅公司取得資金,不構成背信侵占問題。

 

2、阿波羅公司是受蔡正元委託才持有該項資金,並非阿波羅公司的原有資金,蔡正元以委託人的身份取回資金,不構成背信侵占。

 

3、阿波羅公司持有該項資金早已列入內帳要支付給蔡正元、莊婉均、羅玉珍三人,但因三人另有合約爭議,蔡正元要求阿波羅公司將該項資金先信託給蔡正元,由蔡正元自行與羅玉珍、莊婉均會算,這不構成背信侵占。

 

4、合約到期前,蔡正元會算取得應可取得的資金,縱使羅玉珍、莊婉均有不同意見,仍只是民事爭議,不構成背信侵占阿波羅資金。

 

5、信託契約屆期,蔡正元將會算結餘款返還給阿波羅公司,再由阿波羅公司返還給委託人蔡正元,亦不構成背信侵占阿波羅資金。

 

背信侵占領航基金會部分:

 

1、絕無此事,只有蔡正元借款給領航基金會,絕無領航基金會付任何款項給蔡正元。

 

2、105年5月蔡正元入住基金會的房宅,因爲105年2月主管機關教育部指示蔡正元買回該房宅,不要讓基金會積欠蔡正元高額負債,蔡正元才入住,並依教育部指示完成產權轉讓事宜,這不涉及背信侵占。

 

違反商業會計法71條部分:

 

1、阿波羅公司部份資金出入未列帳,是當時聽從會計師的意見,認為等民事訴訟結果出來再補列帳,只是沒想到部份訴訟到現在還在更二審,並無違法之故意。

 

洪菱霙、洪信行列共同被告部分:

 

1、洪菱霙當時只是蔡正元的助理,不知蔡正元的資金管理事宜,僅替蔡正元跑銀行,辦手續,不構成背信侵佔。

 

2、洪信行是蔡正元的債權人,蔡正元還錢給洪信行,洪信行不構成背信侵占。

 

此外,蔡正元強調,檢方用「中影股款」指涉他取得莊婉均7.5億元債權,再蒙受兩次黑道槍殺之風險,要回的5億元款項,這筆款項是他的資金,不是中影的,他用於處理各項契約債權債務,而他本人也是債權人,用於投資房產、股票、支付費用,沒有侵占背信及洗錢防制的問題。

 

蔡正元當時曾因三中案遭收押近120天,交保時,蔡正元還說「2006年,我沒有從中影公司拿走任何減資款,我還拿2億台幣給中影公司渡過危機,後來風風雨雨,資金都是我個人結算投資管理的資金流向,並無不法,自己一直充分配合檢方調查,也相信台灣司法禁得起考驗、禁得起政治壓力,我也相信能通得過司法檢驗。」

 

圖為日前北院收押蔡正元。(資料照片)

 

之後,因為適逢生日的蔡正元還在臉書上貼文抱怨,「生日也要出庭作證」,還指出一百多天前北檢是挑他母親周年祭日發動搜索羈押,譏諷「北檢很會選日子」。(【直播】三中案偵結北檢今起訴馬英九)

 

 

(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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