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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 台灣將比香港還不如(一國兩制之三)

杜心武 2018年07月26日 07:00:00
台灣對中國「必須確保統一後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心態有清楚認識。(美聯社)

台灣對中國「必須確保統一後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心態有清楚認識。(美聯社)

上篇,筆者分析了西藏與香港的一國兩制問題。兩者都是中國許諾的一國兩制,但西藏短短8年就結束,香港回歸至今21年,雖然已經走向沒落,但至少還不能說消失。「一國兩制」在香港顯然要比在西藏持久得多。

 

這有幾方面的原因。

 

第一,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給出了「50年不變」的明文保證,這比西藏的「六年保證」寬鬆得多。

 

第二,雖然西藏也算一國兩制,但中共正牌的「一國兩制」概念首先在香港問題中提出,中國不希望失敗。中國當時要把香港作為解決臺灣問題的樣板,所以要作得「好看」。現在雖然「把香港作為臺灣的樣板」,越來越有反諷意味,但中國也不能做得太難看。

 

第三,中國視西藏為「地方」政權,《十七條協議》被中國視爲中央與地方的協議;但香港是清朝割讓給英國的地方,中國「收回香港」的法源《中英聯合聲明》是國際協議。雖然現在中國宣佈《聯合聲明》是「歷史文件」,但始終要顧忌國際的反應。

 

第四,香港是一個舉世聞名的國際大都市,世界各大國在香港都有利益,中國還不能爲所欲爲。西藏則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區,少人理會。

 

第五,中國需要利用香港的國際都市地位,作為以中國身份不便處理的事務的媒介,用中國的話來説,就是充分利用,長期打算。西藏沒有這種地位。

 

第六,香港人本身遠較當時中國富裕,中國當時領導層也較開明,要改革開放,對香港的制度不無學習之意。而對西藏,中國從一開始就認為是「落後的農奴制度」,和「封建迷信」的文化。

 

第七,在回歸談判以及回歸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香港大部份人都自認是中國人的一部份,沒有離心傾向。香港與中國只有一河之隔(深圳河),力量對比懸殊。中國不擔心「港獨」分離主義。西藏面積廣大,地形令漢人難以適應,藏人與漢人區別明顯,有獨特的語言、文化與長期獨立或自治的傳統。分離主義強烈。

 

第八,香港信息發達,又早已習慣西方文明,經過英國最後幾年的「民主補課」,「民主派」得到大多數港人的支持,這些反抗力量善於組織與利用傳媒及外國力量。這與當時西藏人對外界的現代文明幾乎一無所知天壤之別。

 

不必再有樣板了

 

現在中國又說要對臺灣行「一國兩制」。但從以上西藏與香港的對比看,如果臺灣實行一國兩制,將還不如香港。

 

第一,現在難以估計中國是否會給出一個「50年不變」之類的限期,但即便有,也不太可能超過50年。原因是中國國內越來越多的聲音對「一國兩制」已經不滿,認為「一國兩制」並沒有把港澳真正變爲中國的一部分,也導致港獨問題,是失敗的政策。中國統治者正在用「大灣區」把香港「一國一制」化。在這種認識下,超過50年的「一國兩制保質期」,是非常不可能的。

 

第二,香港的一國兩制有給臺灣當樣板的設想,臺灣是最後一個實行一國兩制的地方,不需要給其他地方當樣板。

 

第三,中國把臺灣問題視爲國内問題,把臺灣當作地方政權。中國與臺灣的協議,必定不涉及國際保證。這與香港是通過英國歸還的情況剛好相反。

 

第四,相比香港,臺灣並不是一個那麽國際化的地方。現在各國在臺灣的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在臺灣獨立於中國政權的前提下存在的(如美日在臺灣的戰略利益)。如果中國「統一臺灣」,這些利益將不復存在。因此,中國「統一臺灣」後,要改變臺灣政策,也不會有太大國際壓力。

 

第五,同理,中國需要利用香港(特別是其金融、法律與貿易的地位)作為國際交往的「白手套」,但台灣本身無論在金融還是法律制度上,都沒有香港那種國際化(其實即英式)傳統和地位。它唯一長於香港的地方是其產業,但其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得益於其獨立地位才能較容易獲得美日技術轉移。一旦這種獨立地位消失,美日技術轉移也化為烏有。

 

第六,以前台灣經濟比中國發達,但現在中國經濟起飛,台灣反而看上去止步不前。中國在經濟力量對比上已經穩處上風。中國有一種居高臨下的感覺。

 

第七,與「港獨」相比,台獨運動已經興起至少3、40年,「台灣意識」已經深入人心,「天然獨」在年青人中有壓倒性的地位。台灣與中國有海峽相隔,要鬧獨立比香港容易得多。

 

第八,台灣比香港優越的地方,只有人民受民主浸染比香港更深,對非民主的侵蝕的反抗力更大。但這點是一把雙刃劍。如果界線控制得好,與「台獨」區分明顯,可以更長時間抵制非反民主制度,可是如果越過中國的「紅線」,令中國感到「台獨」的威脅,又會令中國加快一國一制的步伐。現在看來,以香港的情況為例,這條紅線非常難以掌握,而且由中國說了算,也在不斷收窄之中。

 

現在很難估計中國會給臺灣什麽條件。查中國以往的論述,有「葉九條」(1981)、鄧六條(1983)、江八點(1995)、胡四點(2005),最新的論述是「習四條」(2015)。有趣的是,隨著時間的發展,條(點)數趨向越來越少,而方案則越來越空泛,到了「習四條」(堅定不移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堅定不移堅持共同政治基礎;堅定不移為兩岸同胞謀福祉;堅定不移攜手實現民族復興。),完全淪爲原則性的話語,具體内容一律欠奉。

 

有人認爲這種「開放性」的原則,帶來為臺灣爭取更大「自治權」的空間。但這種想法過於樂觀。以上列舉的因素已經決定,如果中國向台灣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條件,無論字面上寫得多好,台灣式的一國兩制都不可能比香港更優越,也不可能比香港更持久。其實從林泉忠教授引用的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研究人員的論述「必須確保統一後中央全面管治權」來看,也足可證明不樂觀。對此,台灣人民應該有清晰的認識。

 

※作者為國際關係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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