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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起訴書揭密】包裹出售華夏股權給余建新 國民黨割地賠款又替余財務壓力解套

楊毅 2018年07月22日 21:25:00
國民黨出售華夏三中股權,檢方發現國民黨包裹出售華夏股權給余建新,除考量《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期限將屆外,更涉嫌設計複雜交易架構,藉此替財務壓力沉重余建新解套。(攝影:李昆翰)

國民黨出售華夏三中股權,檢方發現國民黨包裹出售華夏股權給余建新,除考量《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期限將屆外,更涉嫌設計複雜交易架構,藉此替財務壓力沉重余建新解套。(攝影:李昆翰)

國民黨出售華夏三中股權,有無涉及賤賣黨產問題?當初中時集團董事長余建新是否有足夠財力購買?馬英九、張哲琛及汪海清等人是否知悉余建新的財力狀況等,成為檢方依《證交法》重罪起訴馬英九等人的重要判斷依據。在北檢多達760頁的起訴書及關鍵錄音光碟中,仍有許多尚未對外曝光的案情內容,披露了當時國民黨包裹出售華夏股權給余建新,除是考量《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的期限將屆外,更涉嫌刻意設計了一套複雜交易架構,藉此替財務壓力沉重的余建新解套。

 

根據北檢起訴書內容,余建新於去年1122日、1129日兩度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時向檢方證稱,他自始至終僅欲購買中視,但張哲琛說因《廣電法》期限將屆,急需包裹處理三中股權,且中影公司、中廣公司已有其他買家,他為購得中視公司股權,始於94年底與中投公司簽約購買華夏公司股權。他也曾向馬英九表示只想買中視。

 

余建新曾透過國民黨大老徐立德 表達對中視有興趣

 

余建新向檢方透露,當初張哲琛向他談到941224日以前希望簽約時,他有到馬英九的市長辦公室做禮貌性拜訪;他在簽約後,因與中投公司的7日重大事項協商期限將屆,也有到台北市長辦公室或黨部找馬英九幫忙,且他記得953月間幾乎要談判破局時,他有去黨部找馬英九。

 

余建新並稱,他於92年間立法院通過黨政軍條款後,就曾去找過國民黨大老徐立德表達對中視公司有興趣,但並無下文;94年時,他在報上看到三中案的梧桐亞太董宋元出局,想說可能還有機會買中視,便又與張哲琛接洽表示有興趣購買中視,但當時也沒有下文。直到948月間,他再去張哲琛辦公室詢問是否還有機會買中視,張即表示願意談談看。

 

余建新向檢方供稱,曾在92年間立法院通過黨政軍條款後,找過國民黨大老徐立德表達對中視有興趣,但無下文。(台泥提供)

 

之後,雙方多次在中投公司商談交易。張哲琛向余建新表示,941226日是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期限,希望24日能跟余建新簽約,要他全部買下,但中影、中廣有其他買家,他可以處理,因此,余建新坦言,他很清楚「這個約不簽就買不到中視」。

 

財力不足還想買中視 盼能完成「媒體王國」美夢

 

針對余建新的財力狀況,檢察官在訊問時也感到好奇:「你是否算過你買華夏實際上可以出資多少錢?」對此,余則向檢方坦言:「其實我的錢大概只夠買中視,約是910億。」

 

檢察官聽聞後,似乎頗不可置信地又問:「你只能出910億的錢,那你怎麼敢跟人家談40億?」余建新則回答:「因為我真的想買中視,反正張哲琛會處理中影、中廣,且我想說我簽約後如果重大事項談不成就沒約了」。

 

另外,檢方在查扣的三中案錄音光碟中也找到一段關鍵錄音對話。9524日下午,律師李永然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就余建新於當日上午與張哲琛、汪海清等人談判時主張之立場,向馬英九報告時稱:「...你(指中投公司)要解決我(指余建新)cash flow問題,因為如果沒有解決我cash flow問題,我想上馬,可能我一上馬就掉下來。」

 

對此,馬英九隨即回以:「...這麼長的時間噢...他一直是...阮囊羞澀...」;且之後主動提及:「Albert(指余建新)一開始是跟我們講...對媒體有興趣啊...他當時自己告訴我,那是生死攸關,因為中時晚報他也停掉了,對平面媒體他是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他現在有個中天...希望能夠再幫他的王國嘛,可能對他來講,是1個(詹春柏搭話:轉機的機會)」。

 

檢方在查扣的三中案錄音光碟中也找到一段關鍵錄音對話,其中發現余建新對中視感興趣,雖當時中時晚報停了,但似乎馬英九清楚知道,余建新希望能從馬身上搭建媒體王國。(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

 

汪海清:所有設計,是要解決中時cash flow問題

 

當天於國民黨中央黨部的內部會議中還錄到,汪海清在向馬英九報告時明確指稱:「跟主席報告一下,我中央投資公司為了要解決華夏危機,我過去一年借他20億,這20億呢,我拿了華夏的中影、中視、中廣的股票來抵押,那為了要解決中國時報cash flow的問題,我們答應他,這20億裡面的16億,我們去鎖定那二塊板橋跟八里的爭議性資產,讓他不用還,暫時不用還給我們,就是一直要等到官司完了以後,再來考慮這16億,同時呢,我們把這16億擔保品釋出來,就是我擔保品還你,我中投還你,那你就拿到這16億負債的擔保品,這16億負債的擔保品,價值是30億,當年我為了借華夏錢,我要了華夏30億價值的擔保」。

 

「現在我把這30億擔保品的價值釋出來給你,你就可以去跟銀行去Finance,你跟銀行Finance,你銀行的20億債務,本來就有擔保品,現在只是拿這30億擔保品去補充他,這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那中間有兩億信用貸款是沒有擔保品的,那這兩億信用貸款沒有擔保品,是我光華過去我背書,我背書讓他華夏借錢,這是沒有擔保,我們合約裡面寫清楚,我繼續給他背書,華夏已經跟我完全沒有關係了,我還繼續給他背書揹到到期,到期以後再延一年,就等於差不多一年半、兩年的時間,保證他這兩億的錢也可以借」。

 

汪海清接著在錄音中直指,「這些所有的設計,就是要確定一件事,他的cash flow不會出問題,因為他cash flow現金出問題,對我來講也是不利的事情,所以我們在整個當初談的架構裡面,不是說我東西賣給他就完了,這交易複雜的程度是,我知道我還會跟他怎麼好過日子,所以我賣掉以後,還要幫他揹背書的責任,幫他釋放擔保品出來,主要就是確定是他不會被銀行抽銀根,他有變現問題」。

 

而張哲琛當天也明確地向詹春柏、蔡正元表示:「剛開始他(指余建新)跟我們談的時候,求我們耶(汪海清:對)他低聲下氣,然後就是說,怎麼去設計這個機制,怎麼樣去finance,都是拜託海清」。

 

華夏股權出售資力不足余建新 交易決策違反合理常規

 

從上述9524日國民黨內部會議過程及會後私下對話等錄音內容,檢方從而認定,馬英九自始對其所指定的華夏公司股權交易對象余建新「阮囊羞澀」,財力困窘,余所經營的中時集團處於「生死攸關」等情形均知之甚明,竟仍罔顧中投、光華公司利益,指示張哲琛、汪海清將華夏公司股權出售與資力不足的余建新,其所為交易決策明顯違反一般正常合理交易常規。

 

馬英九、張哲深和汪海清,同意將中視37.7%股權抽售給余建新的榮麗公司,使得中投和光華等公司重大損失高達4.9億元。(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

 

至於張哲琛、汪海清部分,檢方認為,由上述錄音檔勘驗譯文,足以證明張、汪兩人確於簽訂華夏公司收購股份合約書前,就對余建新資金短絀、資金調度能力困窘等情況知之甚詳,仍違背職務,違反營業常規,在合約書設計上開置換華夏公司原為擔保債務提供予光華公司之股票擔保品為中廣公司的爭議不動產,使余建新及榮麗公司得持上述股票擔保品向金融機構融通資金,又保留華夏公司積欠光華公司135000萬元債務,在確認中廣對爭議不動產具有產權後才須清償,並延長中投、光華公司為華夏公司向金融機構貸款之連帶保證責任時間等約款,以紓解余建新接手華夏公司後的資金周轉壓力,使中投、光華公司為不利益交易。

 

檢方認為,針對馬英九對余建新資金短絀、資金調度能力困窘等情況知之甚詳,但仍違背職務,違反營業常規,甚至還未經中常會同意,逕自將華夏公司股權出售給榮麗公司。(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

 

 

【三中案起訴書揭密】

●檢察官偵訊前沙盤推演證詞 馬英九曾密邀律師宋耀明等人套招

●張哲琛、汪海清緊咬馬英九 受馬指示將華夏三中股權售與余建新

●張哲琛私談錄音透露 「馬金」不願得罪媒體才硬把黨產賣給余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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