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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成命案調查報告】陳父:陳文成在墾丁差點被黑色轎車撞死

上報快訊/汪祐寧 2018年08月10日 11:20:00
陳文成(左)與岳父陳錦華(右)。(圖片取自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陳文成(左)與岳父陳錦華(右)。(圖片取自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1981年發生的陳文成離奇死亡案件,真相至今未明。作家黃怡及林世煜受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所之邀,2006年7月2日發表3萬多字「陳文成事件調查報告」,詳實紀錄陳文成命案在案發前歷史背景及案發後美方的調查,及陳文成父親陳庭茂及家人提出的種種質疑,值得關心此懸案的讀者們,好好細讀。

 

調查發表人之一黃怡曾任《自由時報》、《時報周刊》撰述委員, 《台灣新文化》、《日本文摘》、《大陸現場》、《人本教育札記》、《牛頓科學雜誌》等月刊,以及《重現台灣史》分冊百科總編輯。 過去的報導與專欄寫作多以社會及人權問題為主,近年來較偏向生態與動物權問題。

 

另一位發表人林世煜政治大學外交系畢業,政治研究所結業,曾任職於數種 「黨外雜誌」,2005年初曾訪問瓜地馬拉,拜會「米娜麥克基金會」和相關人權團體及官方人士,並赴哥斯大黎加,拜訪設在首都聖荷西的「美洲人權法庭」,收集「米娜麥克謀殺案」相關資料。

 

雖然陳文成命發生迄今已37年了,作為此調查報告主要發表人的黃怡,還是想呼籲「陳文成命案,需要勇敢的證人站出來!」

 

黃怡曾2016年7月30日在《獨立評論》發表一篇「陳文成命案,需要勇敢的證人站出來!」文章,她指出,馬英九總統執政後的2009年,法務部重啟調查,最後寫了一份虛應故事的偵查報告之外,政府(包括陳水扁、馬英九各兩任)不曾為這個1980年代最惹爭議的政治案件,增添任何新的答案。

 

但她察覺前述的這份〈林家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唯一的新意,是「98年(按:2009年)6月10 日專案小組在檔案管理局發現陳文成案之重要卷證,並影印攜回專案小組,該卷證包括總政治作戰部內部調查文件(簽呈)、警總陳文成涉嫌案約談及處理經過檢討報告、陳文成約談筆錄、約談錄音譯文等重要資料。」

 

但上述相關證卷在監察院發表第二次調查報告時,1996年警總已宣稱「銷毀」,但重啟調查報告的結論仍是「綜合以上各項說明,陳文成係生前高處墜落致多處鈍傷、骨折、內臟裂傷及內出血休克而死亡;迄目前為止,並無積極(具體)證據可資推斷為他殺或自殺,不排除意外墜落之可能性較大。所以陳文成命案至今仍被官方認定為「可能是自殺」。

 

以下為2006年黃怡及林世煜所發表《陳文成的生與死》調查報告,節錄陳文成出生背景,到1981年7月2日他被警總帶走,隔天卻傳出人死了這段時間的調查內容:

 

陳文成的父親陳庭茂。(圖片取自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陳文成的生與死(1950~1981)  黃怡 


一九五○年一月三十日早上九點,陳文成出世時,陳家一家已搬到林口的三塊厝 了,據陳文成二姊陳寶月的回憶:「我們兄弟姊妹共八人,小時候家境困苦,我 們很小就要做工,到窯場揀土炭回來燒,去泰山扛水回林口用。」當時,台灣人已正式進入蔣氏父子的統治年代,蔣介石於前一年的十二月十日抵台,政情動盪不安,經濟也隨之混亂,陳文成父親陳庭茂所經營的茶葉公司倒閉,二十甲地的茶山也因而轉讓給他人。

 

在一九四七年,也就是陳文成出生的前三年,二二八事件使台灣民眾與國民黨政 府的關係降到冰點,為此,先是國民黨省黨部通過「二二八事件人犯保釋審查會」,決定七項處理辦法,其中「五年以下徒刑者准辦保釋。」陳文成出生的第二個月,國民黨政府釋放了七十多名二二八事件嫌疑犯。但這只是對台灣民眾示好的假動作,事實上,一九四八年第一屆國民代表大會強行通過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已為蔣介石奠定了獨裁的法律基礎。

 

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國民黨政府實施全島戶口總檢查,同年五月二十日起,台灣省實施軍事戒嚴令。其他相關的法令還有國家總動員法、懲治叛亂條例、動員戡亂時期匪諜肅清條例、台灣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非常時期人民團體法等,逐漸形成了極其方便蔣介石政府實行嚴酷控管人民的法制。一九五○年五月,陳文成剛滿四個月時,國民黨特務體系已秘密逮捕上千名以上的政治「嫌疑 犯」,全島籠罩在一片風聲鶴唳、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中。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韓戰爆發,美國一反過去姑息中國共產黨的政策,轉 而需要台灣協防西太平洋,六月二十七日,美國將第七艦隊駛入台灣海峽,並自翌年起提供蔣介石渴望已久的美援(1951~1965),此後,蔣介石政權更是有恃無恐,大肆進行整肅異己的恐怖逮捕行動,截至一九五○年代末期,下獄人數已破萬人,被執行死刑的人數約四千人。但陳文成雙親家族與政治素無淵源, 故行事如常,從未想到三十一年後,這無所不在的蔣家統治網,終於還是使陳文成含冤而逝。 

 

陳文成的母親陳徐淑靜(1915~1987)出身板橋富家,堅持教育是最好的財產, 寧可賣地讓小孩唸書,而「陳文成是我們家兄弟姊妹中,最聰明、最會唸書的。… 從小,兄姊愛護他、弟妹敬仰他。陳文成沒有辜負過我們。」陳寶月寫道。一九六二年,他從台北市太平國小畢業,沒有家教、沒有補習,以第一志願考上大同中學。陳文成作息規律,「每天回家,就跑到屋後去摘家裡種的蔬菜,摘來了,洗一洗, 跟肉在一起炒一炒,一吃就是一大碗。吃完後,他總是先睡一陣子,等到休息過後,便開始讀書、溫習功課。」初中畢業後,他考上建國中學,用功認真一如往昔,「高中三年裡,他非但打球、運動,還時常拿到鐵餅冠軍呢!」陳庭茂這麼驕傲地回憶。

 

從陳文成出生到考上大同中學之間的十二年(1950~1962),台灣經歷了許多事情:蔣介石提出「一年準備、兩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1950、5)、立法院通過「三七五減租條例」 (1951、5)、成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 (1952、 3)、省主席吳國楨赴美發表反蔣言論被撤職(1954、3)、參軍長孫立人遭「匪諜部下」郭廷亮指控涉及兵變遭終生軟禁(1955、6)、廖文毅等在東京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議會(1956、1)、八二三砲戰(1959) 、 《自由中國》發表要求蔣介石勿再連任等反國民黨言論導致雷震等人被判重刑(1960、9)等。但大體上陳家覺得政治是別人家的事,陳庭茂常想:「將來如果他有高成就的話,我們陳家在社會上便能有更好的地位。」

 

陳文成讀初中到高中畢業這六年(1962~1968),台灣國民所得連年攀高,但是繼一九四○年代末期及五○年代前半的二二八清鄉行動及持續到五○年代後半的白色恐怖之後,政治異議者下獄仍時有所聞,著名的如蘇東啟等四人被判無期 (1962)、台獨運動者陳智雄被槍決(1963)、彭明敏等三人被判八至十年有期徒刑(1965)。據陳文成弟弟陳文華的說法:「那時他已開始閱讀英文原著,舉凡希臘神話、小說、乃至於思想,已漸漸在他心中啟蒙了。童稚的我尚不能夠理解他與朋友們在談論的主題,但是『民主、自由、社會、中國…』的字眼已時常出現在他們的言談之中。」 

 

大學聯考中,陳文成以總分五○○分第二名考進台大數學系,而且四年成績都名列前矛,同學封給他「大牌」的綽號。他的老師楊維哲說:「大牌初看壯碩偉岸, 會以為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但他成績不錯,…不熟悉的人覺得他隨便,吊兒啷噹,其實他只是豪爽、率直,絕不扭捏作態。」大學的歲月裡,陳文成遊山玩水,愛爬山,還登過玉山,課餘更幫人補習英文,賺取生活費用。 

 

這段期間正值台灣國際處境艱難,群眾的民主意識亦逐漸抬頭,海外台獨聯盟成立(1970、1)、留美台灣學生發起保衛釣魚台運動(1970、12)、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1971、10)、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反對中共侵入台灣(1971、10),而蔣介石第五任連任總統(1972、3),蔣經國也順利接班擔任行政院長(1972、5)。大體上陳文成未涉政治,仍依循一般優秀學子的路徑,先到林口服兵役,後考上教官,並利用閒暇發明了「自動計價器」,在國內擁有十年的專利。服完兵役,考入台大數學研究所(1974、9),攻讀半年後,以托福五八○分,獲得密西根大學獎學金,在一九七五年前往就讀。這年蔣介石去世。


小蔣時代的冤獄 


 
接班的蔣經國是個氣量扁淺的領導人,流傳最廣的一則例子是他追不到京劇名角顧正秋,遂將其夫任顯群下獄兩年多。至於曾任職救國團文教組總幹事的柏楊, 後來以寫雜文竄起文壇,偶爾批評時政,卻因為翻譯一則「大力水手」漫畫,剛好畫的是卜派和他的兒子流浪到一個小島,父子競選總統發表演說,卜派說: 「Fellows…」,柏楊翻譯成「全國軍民同胞們」,因而獲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1968)這也是小蔣下令辦的典型案子。 

 

《柏楊回憶錄》中有這麼一段:「當我鋃鐺入獄的時候,李荊蓀(當時是台北大華晚報董事長兼中國廣播公司副總經理,是新聞界火紅的人物)主張開除正在中廣公司當職員的倪明華(柏楊之妻),一年後,李荊蓀也鋃鐺入獄。…當時,周至柔和蔣經國激烈的爭奪行政院長高位,李荊蓀是周至柔的智囊之一,迅速發展出一種不可抵擋的形勢。蔣經國最後只好釜底抽薪,先教一個人自認是共產黨, 然後再一口咬定李荊蓀是他的同志,就萬事妥當。」結果李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1971) 。和當年蔣介石整孫立人(註 13)及雷震的手法如出一轍。 

 

《柏楊回憶錄》還有一段更觸目心驚的文字:「一件牽涉到八個人的蘇北匪諜案, 有三個政治犯被判死刑,五個政治犯被判十二年。死刑犯正在上訴中,而十二年徒刑政治犯,依照法律規定,超過十天後,刑罰即行確定,任何情形都不能在(再)提起上訴。兩個月後,五個人都以受刑人的身份調作外役,在洗衣工廠工作。」這時,黃文雄刺蔣案發生了,「蔣經國回到台北,當外國記者向他詢問這場虛驚時, 他微笑說,他已經忘記了。當然,他並沒有,而是把對台獨的憤怒發洩在紅帽子上,下令八人全部槍決。」(1970)另一個比較不為人所知的案件,是一九七四年的鄭評(鄭知仁)以台灣革命軍之名,企圖槍擊蔣經國被捕,於該年八月被槍決。

 

其實這類冤獄在兩蔣統治台灣的解嚴前四十年,可說層出不窮。蔣介石在抗戰前後用來對付共產黨的中統、軍統兩大特務系統,前者轉化為內政部調查局(後來改隸於司法行政部,現又改隸為法務部調查局),後者轉化為國防部保密局(後改稱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再加上後來根據國防部組織法第五條及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第四條規定,於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成立的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由當時的台灣防衛司令部、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台北衛戍司令部與台灣省民防司令部四機構合併而成),其職掌從地區警備、治安、戒嚴、衛戍到協助緝私檢查事務, 幾乎無所不包。這些情治單位鷹爪四出,為爭取辦案獎金及升遷,想盡技倆誣陷 社會各級人士,現今在國家檔案局檔案中的政治案件高達數萬件,到一九八○年二月為止,因叛亂等相關罪名關在綠島的,有一百一十五人,其中二十人已監禁 三十年以上,最後兩名在監服刑超過三十年的政治犯(李金木、林書揚), 是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才假釋出獄的。 

 

然而陳文成整個成長過程中,和政治界及傳播界素無接觸,對於國民黨迫害知識份子的行徑,在台灣嚴密的輿論控制下,根本無從知曉,直到去了美國,參與同鄉會活動,以及親見所謂拿國民黨津貼的「校園間諜」打留學生小報告之後,才幡然覺醒。陳文成案發生後,依照他任教的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教務部門的非正式統計,台灣、南韓、伊朗、利比亞是派駐最多校園間諜的國家。不僅是留學生,連台灣人到美國參加過台獨集會,即使是微不足道的會議,回台後都可能遭情治單位約談,甚至被迫轉職。 

 

陳文成在美國  


 
陳文成一九七六年拿到碩士學位,接著與他台大的學妹陳素貞結婚,然後繼續攻讀博士,一九七八年八月獲得博士。他隨即發表了幾篇頗受數學界重視的論文,在大家預期中,這位前途無量的年輕統計學家,很快地受聘為卡內基美隆大學統計系助理教授,全家搬到匹茲堡。當時,他每個月都寄五十美元回台灣 貼補家用,一九七九年底,他寫信回來說:「素貞有了孩子了!我要做爸爸了!」 

 

雖然陳文成是學理工的,可是在密西根州讀碩士的期間,便已熱心公共事務,那兩年的《安娜堡鄉訊》由於他的參與,「無論在印刷、設計、編排、內容水準上, 都可以算得上全美鄉訊中第一名的。」時值台灣的親國民黨文壇正全力封殺、撻伐鄉土文學,陳文成卻在每期的《安娜堡鄉訊》上介紹一位鄉土作家及其作品。 校園特務,那無所不在、領國民黨津貼的留學生,就是在這時盯上他的。

 

陳文成在一九七八年《安娜堡鄉訊》第四十三期上,曾以「曉帆」的筆名,發表 一篇名為〈徬徨〉的文章,文章中說:「長年學塾式的填寫,仍壓抑不了內心深 處對於社會鄉土的關注。… 深藏於內心那改革、求善的熱情,畢竟是根固於扭曲的客觀環境!於是,刺痛的良心竟成為彼者的噩夢。…可是,對於事情本質的 了解,卻帶來更沉重的壓力。」道出他關心島內政情的急迫感。

 

一九七九年五、六月,台灣的政治動空前熱烈,《美麗島雜誌》即將創刊,據陳 文成在美國的故舊回憶道,陳文成「打電話給我說,要募款支援《美麗島雜誌》。 他說全美同鄉會有六十多個,只要每人每月認捐十元,每個同鄉會美月認捐兩百 元,一個月捐上一萬元,太簡單了。」他不只是說說而已,八月上旬還藉校際球賽之便,上台公開號召捐款,並寫成傳單分發,當場由十個左右的同鄉會代表共認捐每月1500 元,從該年十月起寄給美麗島雜誌社的總幹事施明德。待《美麗島雜誌》發行後,他又四處聯絡人將該刊文章翻譯為英文,然而該年十二月,美麗島事件發生了。 

 

一九八一年陳文成死亡後,鄧維祥說陳在七月二日深夜告訴他,「他們(指警總) 有我打給施明德的錄音;有五封寄給施明德的信,每一封裡面有一千美金。還有美麗島事件後,在美國(某地?)所發表的演講,他們也知道。」施在一 九九七年【陳文成事件】的訪問中,回憶到曾接到這筆款項。一九八一 年九月,當時的警備總司令汪敬煦在與狄格魯教授(Morris Degroot)及法醫魏 契(Cyril Wecht)餐敘時,也承認「我們也得到情報,陳博士和《美麗島雜誌》 的募款活動有關。」此話承認了國民黨校園間諜曾將情報傳回國內,並且成為陳文成被限制出境並遭約談的原因。

 

警總的粗暴肅清

 

我們必須記得,國民黨在海外校園中佈置情報網,是從中國抗日時期就開始了, 當時主要工作對象是左傾思想的留學生,而在一九七○下半及一九八○年代,因 為島內的政治反對運動開始蓬勃,尤其是一九七六年,在美國明尼蘇達州經營超市的王幸男以郵包炸傷台灣省主席謝東閔成殘後,由於王與台獨聯盟的成員有過 從,台灣去的校園間諜主要打報告的對象,遂逐漸轉移為台獨派的留學生。陳文成曾跟人大談「台灣民族主義的提倡,是加強台灣人的意識、反對大中國併吞思想最有力的工具。」雖然這種言論在美國的台灣留學生中並非不尋常,卻成了國民黨後來約談他的所謂「罪證」之一。

 

但是在一九八○年代初期,國民黨依然大肆監視左傾的知識份子,譬如在美麗島事件的前夕,陳文成最欣賞的鄉土作家之一陳映真(曾服刑十二年),一度遭警總約談押人。而一九八一年七月二日陳文成案發生前的一月份,從明尼蘇達州修 讀碩士歸國的葉島蕾,也以「非法之方式顛覆政府,已達於著手實施之程度」, 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權八年、全部財產酌留其家屬之生活費用外沒收 之。事實上,葉只是思想左傾,在美期間和來自中國的人士交往,看了些中國發行的電影,被校園間諜打上報告,她回台後,警總搜到她住處的一些左派書刊, 便判下重刑。

 

雖然台灣人權狀況逐漸成為國際焦點,獄中的政治犯仍繼續被粗暴地對待。譬如 柏楊的十二年有期徒刑,因蔣介石去世大赦減為八年,卻在踏出監獄的前夕被告知要移到「隔壁」,柏楊寫道:「火燒島政治監獄的隔壁,是警備總司令部所屬綠島指揮部,指揮部有一新生大隊,所謂新生大隊,就是黑社會重量級流氓集中營,凡是其他流氓管理所管訓的流氓,不服從管訓,或毆打長官,或屢次逃亡,被列為惡性重大的,都送到火燒島新生大隊,接受更嚴厲的折磨。大隊直屬四個隊, 其中三個隊管訓流氓,一個隊(第六隊)則是管訓從隔壁(政治監獄)刑期雖然已經屆滿,但有關單位認為他的思想仍未改造,或者找不到保人的政治犯;就在 出獄當天走出大門時,重新逮捕,囚入第六隊,管訓期限是三年,可以一次又一 次的延長。有人甚至在第六隊囚禁長達二十餘年,外面世界沒有一人知道。」服 刑八年間沒出過一次錯的柏楊,又多被軟禁了一年零二十六天,才在美國國務院的干涉及國際特赦組織的聲援下,於一九七七年四月出獄。可見一九七 ○年代末期的警總,仍然目無法紀,為所欲為。

 

山雨欲來風滿樓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發生中壢事件,一九七九年三月初高雄無黨籍領袖余登發因 「知匪不報、為匪宣傳」被判刑八年,同年十二月發生美麗島事件,一九八○年 二月發生林義雄家滅門血案。一九八○年五月三十日,陳素貞生下陳翰傑 Eric, 七月他們夫妻在卡內基美隆大學附近的 Squirrel Hills 買了房子。陳文成重新踏上台灣土地,是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去國六年的阿成,帶著素貞與未滿一歲的翰傑回台灣,我們全家人都到機場去迎接,親家的家人也到了。阿成由海關走 出來的時候,全家人一擁而上,那種久別相聚欣喜萬分的感覺,實在很難加以形容。」

 

從今天回想起來,陳文成選的是一個仍然相當危險的返鄉日期,除了前一年 (1980)四月美麗島事件軍法與司法部分的被起訴者陸續判決定讞之外,該年五 月,《富堡之聲》發行人洪誌良被控叛亂,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該刊編輯也以為匪宣傳為由,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其他的各種黨外雜誌則不斷被禁、被搶。一九 八一年一月,台中市立委參選人張春男,因競選言論被以煽惑暴動起訴,判刑三 年六個月;三月,彰化縣的國大代表參選人劉峰松,在宣傳車上廣播「打倒獨裁 政權」,被控散播叛亂思想,以內亂罪被判刑三年六個月。

 

陳文成踏上故土的前一年(1980),在美國除了因美麗島事件而成立的各種政治 團體繼續活躍之外,該年八月,《美麗島週報》在美復刊,許信良、陳婉真等言 論犀利,讓國民黨如芒刺在背,而素有「台獨教父」之稱的史明,也在一九八一 年五月下旬,首次離開日本基地,前往美、加宣揚台獨理念。至於美麗 島事件發生後,包括一九八○年二月(在王昇次子王步天家)與七月(在王玉雲 兒子家中)兩次在美國發生的炸彈事件在內,總共有十一起疑似「以國民黨為目 標」的攻擊行動,當局都認定與台獨運動者有關,更使國民黨政府的情治單位如 臨大敵。《王昇與國民黨:反革命運動在中國》的作者 Thomas A. Marks 即點出, 警總懷疑「陳文成與台獨掛鉤」。

 

特別應該成為陳文成警訊的是,一九八○年十二月,和「台灣民主運動海外聯盟」 郭雨新有數面之緣的高浩遠,只因接到來自該組織的王能祥一張一千美元的旅行 支票,就被警總以「郭任命其為偽國防部長」等無稽罪狀,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可是,陳文成一家人沉浸在團圓的喜悅裡,「五月三十日是小翰傑一週歲 生日,我特地為這位美國孫子做生日,在財神爺大飯店玫瑰廳開了三桌,宴請親朋好友,同時也為阿成洗塵。幾天以後,阿成開始忙碌了,文化大學、台灣大學 數學系,分別邀請他演講,六月二十五日阿成在中央研究院演講,這場演講我也跑去聽,阿成為使我聽得懂起見,還特別用台語演講。」

 

陳庭茂後來回憶起六月底某個早晨在他家隔壁的一樁爆炸案,以及陳文成六月二 十九日去墾丁旅遊時險些被一部黑色轎車撞死的事,而其中最令人注意的,是六 月二十七日蕭裕源醫師請陳文成吃晚飯,蕭是陳在密西根大學的室友,陳文成回來後,「曾對素貞表示這頓飯吃得不愉快」,陳文成說:「蕭裕源請我們吃飯,怎麼還找那兩人來。」那兩人指的是鄧維楨、鄧維祥兄弟,前者是當時《政 治家》雜誌的創辦人,後者正是陳文成命案發生後,自稱最後看到陳文成的人。

 

蕭門之宴沒多久,情治單位的人曾到阿成大嫂、二嫂的公司,向他們詢問阿成在美國的活動情形,大嫂、二嫂感到莫名其妙,事後才通知我們。另外阿成一個 在公家機關服務的親戚,也被查問到底阿成回台做什麼。阿成演講過的地方像台 大、中央研究院等地,也有情治人員去調查。」

 

陳文成被警總約談 

 

一九八一年六月三十日早上九點,陳庭茂與陳文成約定九點到希爾頓飯店會合, 回故居地林口觀音廟拜拜,順便驅驅霉氣,陳文成到十一點才氣吁吁地趕來,原來是警總不給他出境證,他赴警總約談,他們無法按照原定的七月一日回美國 了。但三十日晚上陳庭茂並不知道這件事,按計劃給他踐行,「那一頓飯,我感到他吃得不太對勁。他原來吃得又快又多,那一天卻慢吞吞的。…吃飯吃到十點 多,親戚都回去了,我們一家聊到深夜兩點,我才先回去睡。阿成與弟弟陳文華繼續下棋,阿成心事繁瑣滿盤皆輸。文華問他,既然七月一號回不去,要不要與在台協會報備一下,阿成說不用了,文華也沒有再提起。」 

 

「七月一日他(陳文成)帶素貞回羅斯福路整理行裝,中午他弟弟文華請假來看 他。兄弟一起去出入境管理局打聽出境證的事。可是查不出結果,只好再到旁邊警總的會客(室)去問。他們那些人用的都是代號,叫什麼『強恕人』的,問來 問去每個強先生都推來推去。阿成很著急,因為他買的是來回機票,馬上就到期, 而且在美國還有個統計學術會議,要他代表學校參加,必須趕快回去準備資料。

 

時間已經很急迫了,他們卻只是擺擺手說,放心,來得及的。出入境管理局的辦事員告訴他們,明天早上八點會通知他來拿出境證。」

 

七月一日晚上,據台大商學系白健二教授一九九四年二月在「陳文成死因調查公 聽會」中的講法,他和陳文成夫婦吃晚飯,席間曾提到前一天與警總談話,氣氛很好,他告訴陳文成夫婦,如果有什麼事情請儘量告訴他,他會幫忙(按:白健 二教授的姊夫為當時內政部長邱創煥)。

 

七月二日早上五點陳文成起床,到台大操場打籃球,七點四十五分便跑回家問陳素貞,出入境管理局有沒有打電話來,她說沒有。隨後,三個彪形大漢跟進門來, 出示台灣警備司令部的約談傳票,素貞要保留傳票,對方不肯給,只說要拿回去交差的。陳文成更衣後,跟著三人出門,時間是早上八點半。「素貞立刻通知我, 說阿成被押走了!我先是呆了半晌,然後急得不得了,又到處打電話聯絡,時間 一分一秒的過去,一點消息也沒有。素貞打電話给白健二教授,希望知道阿成的消息,可是沒聯絡上。」

 

據台大商學系白健二教授一九九四年二月在前述公聽會中的講法,七月二日傍晚 約五時左右,陳文成打電話給他,說正在被警總約談,暫告段落,等一下還要再進去談。白問有沒有什麼事情,陳說沒有,那時陳的語氣根本聽不出發生什麼事 情,陳說「我明天就要回美國了,順便打個電話和你告別」,因為聽到約談時間 很長,白就說「你如果有什麼事情,一定要告訴我」,陳說「這種事情,絕對無問題。」但是當晚約九點左右,陳素貞打電話給他,說陳文成仍沒有回來,白自承當時不覺得事態嚴重,沒有請他姊夫去問警總,而是透過一個和警總熟的人去 問,警總說:「人已經放出來了,你們在家等就可以了,應該已經到家了,沒問 題」,可是十分鐘後,陳素貞又打電話來說沒看見人,這樣電話來來回回,到晚間十一點還是沒看見人,接著是第二天早上陳素貞又打電話給白,說是陳文成陳屍在台大研究圖書館後面。

 

白健二教授一九九四年在立法院作證時,陳素貞是在現場的,她沒有提出反駁, 可見該證詞有若干真實性。不過,依照美國法醫魏契的文章,到底陳文成有沒有打這個電話,卻是有疑問的,因為「汪敬煦將軍又補充,無論訪談陳文成的前後, 警總都不曾監視他。同時汪將軍指出,在警總對陳文成問問題的期間,他並未提出要求通知家屬他在哪裡或發生了什麼事情,而他知道警總在程序上是允許打這種電話的。」因此,關於這通陳文成給白健二的電話,只存在三種可能性: 一、白健二捏造的;二、陳文成確實有打,但是背著警總偷打的;三、警總說陳 文成沒打電話是撒謊。 

 

白健二捏造固有可能,但假使一如事後多方揣測白健二是警總製造出的假證人,白健二的證詞對警總有利,警總為何要否認陳文成在約談期間打過電話?其次, 如果陳文成是背著警總偷打這個電話,為何內容又是報平安呢?除非白健二說 謊,意即這是一通求救的電話。或是警總知道陳文成確曾打過電話,而且是求救 電話,所以乾脆否認打過電話? 

 

在以上種種疑問獲得解答與澄清之前,我們很難遽然從白健二單方面的證詞,來 斷定陳文成在警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而且要注意,即使一九八一年台北地檢 處所公布的調查報告,都沒有列入白健二的證詞。

 

七月三日,據陳庭茂的講法是:「早上找到了白健二教授,他和警總聯絡以後說, 前一天晚上九點已經將阿成送回來了,送他到樓下。」那麼,警總到底有沒有把陳文成送回家?一九八一年台北地檢處所公布的調查報告中,查訪到以下 情形: 

 

據住在同址三樓之徐翠屏、周慧芬、何孟修、陳秋菊及周慧芬之同學連見立等陳述:七月二日二十二時三十五分左右,有一輛汽車在租居處(羅斯福路三段二三 一巷三七號)門前停車,自車上下來一高一矮二位男子,同上三七號樓梯,隔五至十分鐘後(約二十二時四十分),其中較矮男子下來,乘原汽車離去。約五分 鐘左右較高的那人有下樓到二樓的樓梯間,但立刻又上樓,沒有走出大門,迄二十三時十分,徐、周、何、陳等四女與連某分手上床睡覺前,未見該高男子下 樓。

 

很奇怪的,檢方後來將目擊證人的名字都查得很仔細,卻無法公布(按:或去查) 當天送陳文成回去的警總人員(按:假設他就是上文中的「矮男子」,警總人員鄒小韓在聯合報專訪中,說此人姓王)是誰?或誰是當晚駕車的司機(按: 車子總必須要有個人開吧?)

 

而陳文成家人在七月三日早上對以上這些過程毫無所悉,「這天上午,素貞和他 爸爸親自到警總詢問,問這個也不知道,問那個也不知道,只說昨天晚上已經送回去了。下午二點多,電話來了,發話者拒報姓名,只說陳文成被車撞死,現在在台大太平間,要我們趕快去認屍,我一聽到消息,人都快昏了,他媽媽一聽就倒了。過了十多分鐘,古亭分局又來電話,叫我們不必去台大了,直接去古亭分局。我女婿立刻叫車帶我們去,到了古亭分局,我們直接被帶上三樓,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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